1. 環衛正式職工怎麼改革 應該這樣改!
1、環衛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師,他們高尚而偉大。但是環衛局不屬於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不屬於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環衛行業屬於生產經營行業。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環衛所應當逐步取消其事業性質。
2、在我們縣城的環衛所享有正式編制的職工都是事業性質身份,他們要麼坐辦公室,做管理工作。要麼就是開大垃圾車,開小垃圾車的都是合同制工人。而真正在大街上掃地的工人都是一些短期合同制工人(一年一簽),或者是他們嘴裡所說的「臨時工」。
3、其實我國勞動合同法就沒有「臨時工」的法律稱謂。一個單位僱傭員工,無論其時間長短,都應該是勞動合同制工人。環衛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大量且長期使用所謂的「臨時工」,這和其內部「貴族化」的事業編制相比這些所謂的「臨時工」就顯得「賤民化」了。本來經濟體制改革就是要消滅差別的,可是這種現象卻是在製造新的差別。
4、要想徹底改善環衛工人的體制結構,其實就是要把其原有的事業性質身份給取消了。將所有員工都轉為企業身份,並且取消「臨時工」制度,所有的企業員工都稱之為合同制工人。
2. 事業單位改革公路管理機構該怎麼定性呢
此次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一是先將現有的事業單位性質確定下來(共分三類,行政執法類、公益服務類、經營類事業單位);
二是根據分類情況,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去向:一是成立行政單位,二是劃歸到某行政單位成為其內設科室;公益類還是成為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只是要加強公益服務性質;經營類事業單位全部轉企成立公司)。
三是查看公路管理機構的職能(沒有修路業務的前提下),多數職能為公益服務類,少數職能為行政執法類,所以有可能將行政執法類職能劃轉出去,成立一個真正的公益性單位。
承擔農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養護工作,擬訂公路養護建議計劃並按照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屬於公益性質;組織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不算是公益;
一般劃分標准,有執法權就有行政性質;有經營活動(花錢或掙錢)就有經營性質,沒有前兩項但這個單位還必須設立就是公益的。
(2)事業單位維修養護單位怎麼改革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關鍵要從體制機制入手,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調整和規范政事關系。
2011年4月初,中央已經確定了一張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共涉及到超過126萬個機構,4000餘萬人。
該表預計到2015年,中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中國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
定位及性質
事業單位是我國特殊國情下的特殊產物,它雖然有別於國外的非政府組織(NGO)和所謂的非營利組織(NPO),但是又同它們有著一定的聯系。
根據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定義,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我國的事業單位就其定位而言,主要具備以下特徵:
服務性
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科、教、文、衛等領域,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系統。如教育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為社會培養合格的勞動者和各方面所需要的人才;衛生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的身體健康,使其享受良好的醫療服務,等等。
缺乏這些服務支持,或服務支持系統不健全,生產力發展就會受到制約,並影響社會穩定。經濟愈發展,社會愈進步,對服務功能的要求標准也愈高,范圍也愈大。服務性,是事業單位最簡明的特徵。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場管理等。
為了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委託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社會發展和公眾的需求。
我國的事業單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領域中,主要從事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服務,有的雖然也從事某些物質產品的生產,但多數不屬於競爭性生產經營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
知識密集性
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性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的主要手段。
雖然事業單位主要不從事物質產品的生產,但由於其在科技文化領域的地位,對社會進步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是社會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科技創新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總之,事業單位作為非政府、非企業組織,有著政府機構和營利性市場主體所不具備的優點。由此可見,改革後的中國事業單位應當是主要從事社會事業和公益事業的獨立於政府和企業之外的非營利組織。其基本特點是:非政府(也非「二政府」);非企業(也非准企業);非營利(也非變相營利)。
改革背景
有統計稱,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另有900萬離退休人員,總數超過4000萬人。
來自高層的判斷認為,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我國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公益服務供給總量不足,供給方式單一,資源配置不合理,質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務的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監督管理薄弱。
有的事業單位對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的追求,偏離了公共服務這個公共機構的基本價值取向。此外,已經形成的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結構在改革中很難被打破,成為事業單位改革的最大阻力。這些問題影響了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通過分類改革加以解決。
「事業單位改革的實質性推進,與『十二五』時期切實解決與百姓利益直接相關的醫療、衛生、教育等民生難題,以及『民富』戰略相吻合、相呼應。」汪玉凱說。
國家行政學院宋世明教授說,改革後的事業單位,即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成為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組織支撐,成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主力軍,以實現政府公共服務的核心職能。
3. 公路養護管理體制究竟如何改
一、改革,面臨兩難的處境
現行的養護管理體制是新中國成立後逐漸形成的。在計劃經濟時代,我國公路管理體制經過幾次上上下下,分分合合。公路養護開始採取由公路部門設立的道班專職養路和半脫產的農民代表工養護結合的體制,後來過渡到以公路部門設立的道班養路為主。公路養護部門作為公路管理機構的附屬單位,養護生產按計劃作業,養路工人作為國家的專業工人和其他國營企業的工人一樣,被國家「統包」下來。
不過否認的是,在當時的情況下,廣大養路工人以「主人翁」的身份投入到工作中,這種體制對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改善路況直到了巨大的作用。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特別是正式加入WTO後,傳統的養護管理體制的弊端日益凸顯。這些弊端主要有:一是因為公路養護部門是事業單位,實行的是單一主體的統包機制,生產靠計劃,經費按人頭,大鍋飯嚴重,使公路隊伍的市場意識和競爭意識嚴重缺乏,「等、靠、要」思想嚴重。二是隨著各地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企業下崗工人的增多,作為事業單位公路的養護部門在很多地方成了"香餑餑",成為一些地方實權人物安置關系戶的"熱門單位",導致養護部門普遍人員臃腫、超編嚴重,有限的一點養路費成了人頭費,而養護生產方式仍然原始落後,效率低下。三是各地公路部門大多是建、養、管、征一體,既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職能,又承擔具體的公路養護生產任務,政企、事企不分。公路管理部門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就不能對公路養護實施有效的監督,這也和WTO的一些原則相違背。有人說,公路部門是交通行業計劃經濟遺留的最後壁壘。因此,打破這種和市場經濟不相適應的體制已經成為形勢所迫和大勢所趨。
但改革又是一場艱辛的革命,牽涉到職工利益的調整。特別是公路職工,長期在計劃經濟的「安樂窩」里生存,迎接挑戰和搏擊市場的能力相當弱,再加上公路部門並沒有像有些國有企業面臨破產倒閉的境地,改革還沒有到燃眉之急。所以推行改革可謂困難重重。這些阻力和困難主要有:
第一,缺少政策指導。這些年來,我們國家國企改革轟轟烈烈,而事業單位的改革相對滯後。盡管人事部出台了幾個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但這些意見主要是針對科、教、文、衛等部門,而且主要針對人事制度方面。公路養護體制改革國家並沒有明確的方針政策。交通部部長張春賢在今年的全國交通廳局長會議上指出:「在養護機制改革上,全國不搞一刀切,鼓勵多種實現形式。」這體現了交通部在改革方面慎重的態度,同時也使改革缺少明確政策。改革就像摸著石頭過河,要做到既不使國有資產流失,又能有利於改制企業發展和員工利益的保障,就需要在體制機制上大膽創新。
4. 事業單位改革步驟
事業單位改革會安裝分類屬性不同進行,自主事業、差額撥款類的會陸續進入改革的步伐。
事業單位按撥款方式劃分為三大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主事業單位。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稱為全供事業單位,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例如鄉鎮衛生院,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及中醫院、婦幼醫療等。
自主事業單位又稱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主要是公證律師和政府招待所、賓館、技術培訓、服務中心等有收費和生產經營職能的事業單位。
大家了解以上三種性質,就可以根據自己情況盡量選擇前兩種撥款型事業單位。
2、如何判斷事業單位性質
那麼該如何判斷某事業單位是否是自收自支呢? 一般有以下幾種方法:
(1)看公告
單招的在招聘公告中會說明是什麼單位,一般在公告開頭或者結尾部分,不過不是所有公告都會列出來,用上述第一項判斷依據可以大致判斷。
統考的同學可以查看職位表,依舊是對照第一項三個類型單位特徵,可以推測是自收自支還是撥款型。
一般有四種:財政核撥、財政核撥補助、財政核撥補助(定項)和經費自理。 經費自理就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了。
(2)網上搜索/咨詢招考單位
如果公告和職位表中都沒辦法看出單位性質的話,可以網上搜索單位的官網查看,或者直接打電話咨詢招考單位。
5. 事業單位改革後公路養護會被改成什麼
我覺得跟行政這塊肯定是搭不上邊的,要改也是路政的改為行政。而且也不大可能改為企業,因為現在這些公路段,很多就是由企業改過來的,而且公路養護本來就是全額撥款的單位,自收自支不科學。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強化其公益性,事業單位本來就是以提高公共服務為主的,所以我覺得應該改不改都不會有什麼變化。
6. 公路養護改革原事業編制人員會變成企業編制嗎
摘要 您好親,很高興為您服務!公路養護改革原事業編制人員一般會變成企業編制的
7. 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事業單位的改革分三個方向。
第一個方向就是履行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立為行政單位。這部分唯數不算是很多。但是在一些行政機關中確實有一些行政跟事業的混編混崗的現象。改革會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在實際的改革過程中,一些地區採取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在單位性質改變的同時個人的身份狀態會繼續延續,保證有效地平穩地推進改革!
8. 公路養護人員怎麼改革
法律分析: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強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要求,堅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並重的原則,明確各級政府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強化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管理養護職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的穩定的養護資金渠道,加快公路養護市場化進程,促進農村公路持續健康發展。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建立符合我國農村實際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和運行機制,保障農村公路的日常養護和正常使用,實現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正常化和規范化。
法律依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農村公路原則上以縣級人民政府為主負責管理養護工作,省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組織籌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監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結合當地實際,對有關地方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門管理養護農村公路的具體職責作出規定。
(一)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制訂本地區農村公路建設規劃,編制下達農村公路養護計劃,監督檢查養護計劃執行情況和養護質量,統籌安排和監管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指導、監督農村公路管理工作。
(二)縣級人民政府是本地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其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管理養護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農村公路建設規劃,編制農村公路養護建議性計劃,籌集和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監督公路管理機構的管理養護工作,檢查養護質量,組織協調鄉鎮人民政府做好農村公路及其設施的保護工作。
(三)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具體承擔農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養護工作,擬訂公路養護建議計劃並按照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組織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對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負責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權路產保護。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沒有設立專門的公路管理機構的,可委託省級或市級公路管理機構的派出(直屬)機構承擔具體管理工作,不宜另設機構。
(四)鄉鎮人民政府有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保護以及養護資金籌措等方面的具體職責,由縣級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確定。經濟條件比較好
9. 此次事業單位改革,環衛處、市政管理處、園林處、公交這些單位會繼續保留事業還是會改成企業
環衛處、市政管理處、園林處、公交這些單... 這些都屬於公共生產范疇,應由政府提供,繼續保留正常,而且以公民所納的稅款作為公民對他們的報酬。
《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指出:事業單位將被分類改革,事業單位將按社會職能劃分為行政、經營生產、公益三類,並實現各自的轉型。
1、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型為行政機構;
2、對從事生產營業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
3、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是指將現有事業單位按照社會功能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為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