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借調如何轉為正式調
一、借調如何轉為正式調?
借調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轉為正式調的,根據《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
借調人員分三種:
1、行政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需要提拔到副處級以上幹部才能自動轉成行政編制,並轉為正式人員。
2、行政單位借調的行政編制人員,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即可。
3、事業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
二、借調勞動關系法律規定是什麼樣的?
從嚴格意義上講,借調並不是一個勞動法意義上的概念,但該行為在實踐中卻非常常見。
尤其多見於國家機關、大型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為解決編制不足,從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借用人員的情況下。
除上述主體外,一些大型的民營企業集團內部,在同一控制人下的私營企業之間,也經常出現借調行為。
在實踐中,我們發現,在大型的國有或私營企業集團內部(如上級公司和下級公司)之間,借調的現象普遍存在,但形式體現出來卻多種多樣。
如A公司的員工借調到B公司,可能員工的勞動合同是和A公司簽訂,但社保卻由B公司繳納,工資也由B公司發放,人員也是由B公司直接管理;也可能是勞動合同和A公司簽訂,社保由A公司繳納,工資卻由B公司發放,人員也由B公司管理;也可能是勞動合同和B公司簽訂,工資由B公司發放,人員由B公司管理,社保卻由A公司繳納。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認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要素為勞動合同與哪個主體簽訂、社保由哪個主體繳納、人員由哪個主體管理以及工資由哪個主體發放等。
而在目前的實踐中,上述認定員工勞動關系的要素往往散落在借調和被借調的兩個主體中。
Ⅱ 借調多久才能正式調入
法律分析:機關事業單位確需借調工作人員,須經借出單位、借入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借出單位組織(幹部)、人事部門備案,借調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借調期滿後若需繼續借用,須重新履行審批手續,並經借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同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借調人員不得在借入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等待遇。
法律依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第五十四條 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制度。
(一)交流的對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過交流鍛煉提高領導能力的;在一個地方或者部門工作時間較長的;按照規定需要迴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交流的重點是縣級以上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成員,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門的主要領導成員。
(二)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原則上應當任滿一屆,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十年的,必須交流;在同一職位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的,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
同一地方(部門)的黨政正職一般不同時易地交流。
(三)黨政機關內設機構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時間較長的,應當進行交流或者輪崗。
(四)經歷單一或者缺少基層工作經歷的年輕幹部,應當有計劃地到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和復雜環境工作。
(五)加強幹部交流統籌。推進地區之間、部門之間、地方與部門之間、黨政機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幹部交流。
(六)幹部交流由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嚴格把握人選的資格條件。幹部個人不得自行聯系交流事宜,領導幹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選。同一幹部不宜頻繁交流。
(七)交流的幹部接到任職通知後,應當在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限定的時間內到任。跨地區跨部門交流的,應當同時遷轉行政關系、工資關系和黨的組織關系。
Ⅲ 借調多久才能正式調入
機關事業單位確需借調工作人員,須經借出單位、借入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借出單位組織(幹部)、人事部門備案,借調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借調期滿後若需繼續借用,須重新履行審批手續,並經借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同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借調人員不得在借入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等待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掛職鍛煉按照《關於幹部掛職鍛煉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組通字〔1994〕26號)和《關於印發〈幹部掛職工作的若干規定〉的通知》(黑組通字〔2004〕37號)規定,應由各級黨委及組織部門、掛職單位和派出單位共同抓好其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學習、培訓、考察,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組織(幹部)、人事部門審核,報主管部門審批,並在規定時限內返崗;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返崗,須經單位同意並履行請銷假手續。借調人員分三種1、行政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需要提拔到副處級以上幹部才能自動轉成行政編制,並轉為正式人員。2、行政單位借調的行政編制人員,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即可。3、事業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借調是暫時的,調動是永久的,字面意思很明確的,你借調出去原來單位可以隨時把你調回來的,調動是你的所有的人事關系還有資料全部到達你現在要調動的單位裡面去了行政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 2、行政單位借調的行政編制人員, 3、事業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 對於第一種,需要提拔到副處級以上幹部才能自動轉成行政編制,並轉為正式人員。 對於第二種,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即可。 對於第三種,跟第二種一樣,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
Ⅳ 借調多久才能正式調入
借調6個月才能正式調入。
機關事業單位確需借調工作人員,須經借出單位、借入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借出單位組織(幹部)、人事部門備案,借調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借調期滿後若需繼續借用,須重新履行審批手續,並經借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同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借調人員不得在借入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等待遇。借調,是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而採取借調工作人員的形式,通常由借調單位和被借調單位之間簽訂借調合同。合同中一般應明確規定被借調者的人數,借調事由,借調期限,借調期間的工資待遇、勞動保險和生活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第五十四條 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制度。
(一)交流的對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過交流鍛煉提高領導能力的;在一個地方或者部門工作時間較長的;按照規定需要迴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的重點是縣級以上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成員,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門的主要領導成員;
(二)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原則上應當任滿一屆,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十年的,必須交流;在同一職位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的,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同一地方(部門)的黨政正職一般不同時易地交流;
(三)黨政機關內設機構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時間較長的,應當進行交流或者輪崗;
(四)經歷單一或者缺少基層工作經歷的年輕幹部,應當有計劃地到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和復雜環境工作;
(五)加強幹部交流統籌。推進地區之間、部門之間、地方與部門之間、黨政機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幹部交流;
(六)幹部交流由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嚴格把握人選的資格條件。幹部個人不得自行聯系交流事宜,領導幹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選。同一幹部不宜頻繁交流;
(七)交流的幹部接到任職通知後,應當在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限定的時間內到任。跨地區跨部門交流的,應當同時遷轉行政關系、工資關系和黨的組織關系。
Ⅳ 借調如何轉為正式調
借調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轉為正式調的,根據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
借調人員分三種:1、行政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需要提拔到副處級以上幹部才能自動轉成行政編制,並轉為正式人員。2、行政單位借調的行政編制人員,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即可。3、事業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包括三種情形:(一)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之間交流;(二)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交流到事業單位;(三)事業單位從國有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及社會組織調入管理人才、教師、醫生、科研人員等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調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堅持德才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和資格條件,從嚴掌握,擇優選用。
Ⅵ 借調多久才能正式調入
借調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轉為正式調的,根據《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借調人員分三種:1、行政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需要提拔到副處級以上幹部才能自動轉成行政編制,並轉為正式人員。2、行政單位借調的行政編制人員,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即可。3、事業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
二、借調勞動關系法律規定是什麼樣的?從嚴格意義上講,借調並不是一個勞動法意義上的概念,但該行為在實踐中卻非常常見。尤其多見於國家機關、大型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為解決編制不足,從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借用人員的情況下。除上述主體外,一些大型的民營企業集團內部,在同一控制人下的私營企業之間,也經常出現借調行為。
【法律依據】:《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借調人員分三種:1、行政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需要提拔到副處級以上幹部才能自動轉成行政編制,並轉為正式人員。2、行政單位借調的行政編制人員,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即可。3、事業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
Ⅶ 借調多久才能正式調入
法律分析:機關事業單位確需借調工作人員,須經借出單位、借入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借出單位組織(幹部),人事部門備案,借調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條: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准,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Ⅷ 借調能把編制轉過去么
借調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轉為正式調的,根據我們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以及國家政策的規定,借調人員是包括有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借調的,借調是一種臨時性的,並不是永久性的,要想正式的調走的話,應當通過考試途徑完成。
借調人員分三種:
1、行政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需要提拔到副處級以上幹部才能自動轉成行政編制,並轉為正式人員。
2、行政單位借調的行政編制人員,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即可。
3、事業單位借調的事業編制人員,只需要將編制由調出單位變更到現在單位。
4、從嚴格意義上講,借調並不是一個勞動法意義上的概念,但該行為在實踐中卻非常常見。
尤其多見於國家機關、大型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為解決編制不足,從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借用人員的情況下。除上述主體外,一些大型的民營企業集團內部,在同一控制人下的私營企業之間,也經常出現借調行為。
5、借調在我們國家是屬於一種臨時性的借調的關系,這主要還是因為公務員或者是事業單位內部,由於交流學習的需要,將勞動者調往其他的單位,但是勞動者的工資仍然是由原來的用人單位來發放的,這就意味著並不是正式的調往其他的單位。
法律依據:依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第十二條編制和領導職數配備應當符合黨中央有關規定和機構編制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適應黨和國家事業、經濟社會發展、機構履職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