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醫改的五項重點改革詳細資料
醫改的第五項重點改革、是圍繞、生、老、病、死、的四項而進行的詳細的生產、管理;統籌的一系列關聯的工程!
B. 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事業單位的改革分三個方向。
第一個方向就是履行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立為行政單位。這部分唯數不算是很多。但是在一些行政機關中確實有一些行政跟事業的混編混崗的現象。改革會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在實際的改革過程中,一些地區採取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在單位性質改變的同時個人的身份狀態會繼續延續,保證有效地平穩地推進改革!
C. 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是什麼
事業單位的改革方向大體如下:
1、一些涉及國家安全,對政策和經濟管理工作有明確輔助作用,以及明顯以社會公益性為屬性的事業單位,將繼續得到財政保障。
2、對於一些以業務突出、主要以行業或專業業務為主的事業單位,將繼續獲得財政扶持。此類事業單位工資收入主要以財政補貼形式獲得。
3、對於一些工資收入"自收自支",主要面對市場,並已經開展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將在相關部委的扶持下,盡快推向市場。此外,一些職能重合、長期虧損、課題任務量不多的事業單位將會被打包重組或徹底剝離。
4、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津補貼發放依舊是改革重點。津補貼是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組成部分之一。
(3)國家醫葯公司事業單位如何改革擴展閱讀
改革內容: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內涵豐富,包括政府的職責定位,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對事業單位管理的創新等,要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可重點研究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1、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劃分,切實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在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上的分開;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一,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
2、明確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施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離出去;
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
如何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的用人權、薪酬分配權、職稱評聘權、經費設施使用權、自主運營權等法人自主權。
3、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的不同,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和出資舉辦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探索管辦分離有哪些有效的實現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4、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督機制,形成職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如何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公益服務責任,舉辦相應事業單位。
5、積極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一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范的監管,完善有關收費標准、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政策,規范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
參考資料:網路-事業單位改革
D. 事業單位改革的改革歷程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事業單位改革也在不斷推進,已經在部分行業和某些地方取得了重要進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至今,我國事業單位改革大體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到1992年黨的十四大。這一階段主要是撥亂反正,恢復社會事業,適當下放各類事業單位的管理權,大多數事業單位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行政首長對本單位有經營管理權、機構設置權、用人自主權和分配決定權。1985年3月,中央下發了《關於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科技體制改革全面展開。科研事業單位改革主要是改變許多研究機構與企業相分離,研究、設計與教育、生產相脫節以及軍民分割、部門分割、地區分割的狀況,促進研究機構、設計機構、高等學校與企業之間的協作和聯合。按照《決定》,從事技術開發的研究機構,有的逐步發展成為經濟實體,有的在聯合的基礎上並入企業,有的自我發展為科研生產型的企業,或者成為中小企業聯合的技術開發機構。在科研事業單位改革的同時,同年4月,國務院批轉了衛生部《關於衛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問題的報告》,對衛生事業單位改革提出了要求:擴大衛生機構自主權,實行院、站、所長負責制;發展集體衛生機構,鼓勵和支持集體經濟組織、城鎮和街道組織舉辦醫療衛生設施,支持個體開業行醫,村一級衛生機構可以由集體經濟組織舉辦,也可以承包給鄉村醫生和衛生員集體舉辦,也可以由衛生院下鄉設點。5月,中央又下發了《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決定對教育事業單位進行改革:有步驟地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基礎教育由地方負責、分級管理;調整中等教育結構,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改革高等學校的招生計劃和畢業生分配製度,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之後,中辦、國辦又轉發了文化部《關於藝術表演團體改革的意見》,對文化事業單位改革作出了部署。在上述文件的指導下,從1985年開始,我國事業單位改革在科研、衛生、教育、文藝等領域陸續展開。
第二階段:1992年黨的十四大到2002年黨的十六大。1993年,黨中央印發的《關於黨政機構改革的方案》和《關於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是實行政事分開,推進事業單位的社會化。各級黨政機關尤其是中央和省級機關要減少對事業單位的直接管理,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要下放;打破部門所有制和條塊分割,拓寬事業單位的服務領域,使事業單位成為面向全社會提供服務的獨立法人,促進事業單位與經濟建設相結合;鼓勵集體、企業、個人和各種社會力量興辦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在職能、人事制度、工資制度、管理體制等方面,都要與黨政機關區別開來。事業單位按照經費的不同來源分為三類:一是經費自收自支的,享受企業的各項自主權,實行企業化管理;二是由國家實行差額補助的,政府在管理上適當放活;三是國家全額撥款的,其數量和規模從嚴控制。這期間,事業單位的改革,結合黨政機構改革同步進行。在此基礎上,1996年,中辦、國辦印發了《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事業單位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這是黨和國家就事業單位改革下發的第一個專門文件。文件提出了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以及事業單位改革的具體措施:合理劃分黨政機關與事業單位職責,行政管理職責原則上交歸行政機關,黨政機關分離出來的一些輔助性、技術性工作由事業單位承擔;遵循「區域覆蓋」和就近服務的原則,按照區域經濟和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的要求,對事業單位的設置進行統籌規劃;中央和省市所屬事業單位,主要為所在地服務的,下放給所在地管理;積極發展既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急需又在經費上實行自收自支或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壓縮不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事業單位。按照這一文件,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作為事業單位管理的事業單位,原則上改為企業;一些實行企業化管理可以主要由市場引導資源配置的應用技術開發單位等,並入企業或改辦為科技先導型企業。為了使事業單位改革有可供遵循的具體政策,這期間黨中央、國務院下發了一系列具體文件,主要有:1998年7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調整撤並部門所屬學校管理體制的決定》,國辦轉發了教育部等部門《關於調整撤並部門所屬學校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1998年12月,國辦轉發了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央編辦《關於深化國務院各部門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意見》;1999年2月,國務院轉發了科技部、中央編辦等5部門《關於國家經貿委管理的10個國家局所屬科研機構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1999年4月,國辦轉發了國土資源部、中央編辦、體改辦《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1999年8月,中辦、國辦下發了《關於調整中央國家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報刊結構的通知》;1999年8月和2000年5月,國辦分別下發了《關於清理整頓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通知》、《關於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與政府部門實行脫鉤改制意見的通知》; 2000年2月,國辦轉發了教育部等部門《關於調整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學校管理體制和布局結構實施的意見》; 2001年8月,中辦、國辦轉發了中宣部、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關於深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業改革的若干意見》。所有這些文件,對各類事業單位的改革都提出了具體政策,事業單位改革分領域不斷推進。
第三階段:2002年黨的十六大至2007年黨的十七大。黨的十六大報告進一步強調:「按照政事分開原則,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繼續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四中、五中全會進一步提出「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按照這些精神,各省區市都選擇了一些領域和若乾地市開展分類改革的綜合試點。這期間,有9個省、區、市出台或研究擬定了分類改革方案,13個省、區、市對事業單位進行了摸底調查和清理整頓,7個省、區、市對事業單位進行了模擬分類,13個省、區、市推進了改革試點工作,其中進展較快的省、區、市已完成試點。各地開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綜合試點的主要做法有:合理劃分政事職責,把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關,把機關承擔的一些輔助性、技術性、服務性職能交給事業單位;推進事業單位社會化,建立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制度,鼓勵支持事業單位實行橫向聯合,變事業單位由國家舉辦、靠國家花錢為「花錢買服務」;對重復設置、業務相近、規模過小、任務已完成或嚴重不足的事業單位予以撤銷或合並,將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部分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並入行政機關。這期間,文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成為事業單位改革的一個亮點。從 2003年7月開始,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在中央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在全國9個地區和35個單位進行了文化體制改革試點。試點將文化事業單位分為公益性和經營性兩類,前者以增加投入、轉換機制、增強活力、改善服務為重點,後者以創新體制、轉換機制、面向市場、壯大實力為重點。經過試點,文化事業單位的體制機制有了較大突破,一大批事業單位通過改革煥發了生機與活力。2005年底,黨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全面推進。在從2003年開始的農村配套改革的鄉鎮機構改革中,把鄉鎮事業單位改革作為一個重要方面,結合鄉鎮行政機構一並進行改革。
第四階段:2007年黨的十七大至今。黨的十七大要求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十七屆二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對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對現有事業單位分三類進行改革。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轉為行政機構或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轉為企業;主要從事公益服務的,強化公益屬性,整合資源,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政府監管。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關財政政策」。按照十七大和十七屆二中全會的要求,事業單位改革繼續深化。在國務院的領導下,有關部門在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抓緊起草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方案和配套改革措施。為了探索經驗,2008年國務院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進行事業單位改革試點。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整體推進,各地在已取得成效的基礎上,改革繼續擴大范圍,深入發展。為了推動改革,2008年10月國辦印發了《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明確了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到2008年底,全國333個地級市中,開展文化事業單位改革的已達117個。2009年,對出版社進行改革,全國出版社除保留4家外,全部轉企改制為企業;雜志社的轉企改制工作也逐步展開。多年來,衛生事業單位改革一直沒有停止。在新農合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健全後,2009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葯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以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深化醫葯衛生事業單位改革要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葯品供應保障體系,著力抓好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公立醫院等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2月,衛生部、中央編辦、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決定在各省、區、市已經分別選擇1-2個城市(城區)進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同時,國家選16個有代表性的城市進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E. 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職工福利待遇。
F. 事業單位改革步驟
事業單位改革會安裝分類屬性不同進行,自主事業、差額撥款類的會陸續進入改革的步伐。
事業單位按撥款方式劃分為三大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主事業單位。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稱為全供事業單位,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例如鄉鎮衛生院,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及中醫院、婦幼醫療等。
自主事業單位又稱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主要是公證律師和政府招待所、賓館、技術培訓、服務中心等有收費和生產經營職能的事業單位。
大家了解以上三種性質,就可以根據自己情況盡量選擇前兩種撥款型事業單位。
2、如何判斷事業單位性質
那麼該如何判斷某事業單位是否是自收自支呢? 一般有以下幾種方法:
(1)看公告
單招的在招聘公告中會說明是什麼單位,一般在公告開頭或者結尾部分,不過不是所有公告都會列出來,用上述第一項判斷依據可以大致判斷。
統考的同學可以查看職位表,依舊是對照第一項三個類型單位特徵,可以推測是自收自支還是撥款型。
一般有四種:財政核撥、財政核撥補助、財政核撥補助(定項)和經費自理。 經費自理就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了。
(2)網上搜索/咨詢招考單位
如果公告和職位表中都沒辦法看出單位性質的話,可以網上搜索單位的官網查看,或者直接打電話咨詢招考單位。
G. 事業單位如何推行改革
答:事業單位如何推行改革?這個問題有點復雜,經過落干年的政策調整和改革,一直是分分合合,合合分分,至今在這方面的問題還有待完善,因為總是有很多優點和缺點,等待解決,特別是今年,是國家事業單位改革的最後一年,是好是壞,還不知可否,我現在所在的四川省一個地級市,這里的交通等部門至今還沒有改革結束,還是各行其事,我個人認為:事業單位改革雖然是任重道遠,但終究要講規則、講原則、講效率、講質量的,象西部地區部分單位,雖說是撤消監督執法權,但他們還是和以前一樣一直在行使執法或(質量安全站)監督權,這樣的改革現狀,讓人感覺是換湯不換葯,和以前沒什麼兩樣的,所以說無論哪個省、哪個部門都應該按照國家制定的指導方針辦才對,要一步到位,要徹底,這樣才可檢驗制定的改革方案是否正確,如果發現問題,可立行立改,充分體現政府的工作效率。以上只是我的個人見解,如果有不同意見,請留言討論!如果你認為我講的對的,請幫我點點關注!
H. 事業單位改革怎麼改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三、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7.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9.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這只是指導意見,具體到每個地方怎辦,也有人為因素在裡面。
I. 2022年事業單位改革最新方案
1.目前事業單位改革是採用分類改革的方式,以黨管人才為根本原則,科學設崗為基礎,會逐漸取消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不再按照行政級別確定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根據社會職能、經費來源不同、崗位性質不停,設置不同特點和類型的人事制度。
2.在事業單位改革以後,部分事業單位的編制會變成合同制,但並不就意味著沒有了鐵飯碗,工作的穩定性還是可以保證的,工作主要是以行業或者專業業務為主。薪資想必也是很多人都擔心的問題,定期還是會上調的,不會有很大的變化,大家可以放心。
2022年事業單位改革最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