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編調動必須滿3年嗎
事業編調動一般不需要滿三年,只要滿了任職試用期即可;但是如果規定了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需要滿足最低的工作服務年限才可以調動。
以海南省為例,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1.因違法違紀正被立案調查的;
2.未滿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
3.新錄用(聘用)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未滿的;
4.法律、法規等規定的不符合調動條件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海南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第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崗位設置總量內進行,並有相應的崗位空缺。
㈡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資問題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㈢ 機關事業單位幹部3年漏調資怎能補發
如果是按照機關單位工資晉升的規定應該調而由於工作人員的失誤導致漏調的情況確有發生,應該按照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的原則予以補調、追調。
補調或是追調如何操作以及涉及到補發工資問題的,應該由問題單位向工資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補發工資涉及到財政撥款的單位,還應該向財政部門寫出加撥補發工資的專項請示。
㈣ 我是事業編制,現在另一家事業單位工作,該單位三年都沒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又沒幫我辦理好調動,怎麼辦
我國目前事業單位員工在編職工 的工資來源有三種,一是財政 劃撥,二是財政補差,三是自籌自支
如果你認為單位欠你工資,可能是因為你的調動手續沒有到位,所以無法給你發工資 。而不是單位不願意給你發工資。這一點和公務員調動 是類似的。所以,不能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的規定要求單位給你支付雙倍工資。建議你給單位協商,先為你擬定一個臨時工資,待手續到了之後再根據工資檔案進行增減調整。
因為我國目前的事業單位實行的是編制管理,而不是勞動合同管理,如果是勞動合同管理的員工,可以 適用勞動法,但你是有編制的員工,所以不能適用勞動合同法。
㈤ 事業單位十多年不給職工調工資,怎麼辦
你說的情況可以選擇其他出路或繼續堅守崗位。
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薪資要等國務院發文。
新中國成立以來,公務員工資制度共經歷了四次大的改革,分別是在1956年、1985年、1993年和2006年,和2015年。官方公開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在職、離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總計有5370多萬,這還不包括各級人大、政協、檢察院、法院等吃財政飯的部門人員,可以預見,在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基本工資、離退休人員退休費之後,一些地方財政,尤其是中西部縣(市)級財政,將會承受較大的壓力。
㈥ 2021事業單位普調工資嗎
工資已經好幾年沒有動了,可物價一直上漲,房價也漲,工資多少肯定也要動一動!去年由於疫情,各地財政普遍吃緊,去年動基本工資的可能性不大!我記得2016年時,人社部就說,事業單位工資每兩年要動一動。2018年好像增加了一點。
當然,這種情況,說到底,還是一種猜測。一種「精神牙祭」。猜測這種東西,有它的好處,特別是往好的方面去猜測的時候。怕就怕遇到喜歡較真,字字「鑽牛角尖」的人。他們的求實精神,的確讓人景仰。但同時,也會毫不留情地,讓你尷尬上好一陣子。
㈦ 純事業單位的工資什麼時候調整
說到工作,大家都知道事業單位是最理想的工作。不僅工作輕松穩定,而且收入較高。不光有基本工資,還有不少績效以及補貼。這也是為何大家擠破了頭也要進事業單位的原因。事業單位作為最強「鐵飯碗」,在2015年之前,我國的事業單位工資基本上是兩年一調,這個調整大部分都是微調,調整的主要方向還是基本工資。事業單位作為大家眼中的香餑餑工作,每年的工資調整都受到不少人的關注。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20%,個人繳費費率為8%。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比例為2%。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2%,個人不繳費;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8%,個人不繳費;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個人繳費比例為1%。
所以說,在2021年或許就是事業單位的春天。最近全國各省省考都已經考試陸續報名,大家如果覺得省考比較難,或者不想報考省考,那完全可以等等事業單位的招聘。
㈧ 事業編調動必須滿3年嗎
事業編調動不是必須滿3年。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事業單位調動一般程序:
事業單位調動一般程序如下:
1、有單位接收,接收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並開具商調函;
2、原單位同意調出,申報主管部門,經同意後申報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並開具調函;
3、接收單位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開具接收函,然後到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人事部門等辦理調動手續。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事業單位違反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者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處理違反本條例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四條 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第五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㈨ 事業單位兩年沒有調工資問一下能不能補調
事業單位並不是每年都得調工資,而是根據當地財政收入狀況而定,你不仿向當地財政部門了解一下,有沒有補調的可能。
㈩ 地方事業編為什麼不漲工資
因為公務員是國家的僕人,其他都是國家的主人。
僕人要為主人服務,天天幹活,多勞多得。
主人享受僕人的服務,所以少得點也是應該的,畢竟要為僕人發工資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