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脫密期是多久
涉密人員的脫密期應根據其接觸、知悉國家秘密的密級、數量、時間等情況確定。
1、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2、 涉密人員的脫密期應根據其接觸、知悉國家秘密的密級、數量、時間等情況確定。一般情況下,核心涉密人員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員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員為1年至2年。脫密期自機關、單位批准涉密人員離開涉密崗位之日起計算。對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員,可以依法設定超過上述期限的脫密期,甚至在就業、出境等方面予以終身限制。
3、涉密人員離崗的,脫密期管理由本機關、本單位負責。涉密人員離開原涉密單位,調入國家機關和涉密單位的,脫密期管理由調入單位負責;屬於其他情況的,由原涉密單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公安機關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九條 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
第四十四條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對機關、單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有關機關、單位應當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機關、單位存在泄密隱患的,應當要求其採取措施,限期整改;對存在泄密隱患的設施、設備、場所,應當責令停止使用;對嚴重違反保密規定的涉密人員,應當建議有關機關、單位給予處分並調離涉密崗位;發現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的,應當督促、指導有關機關、單位進行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② 核心涉密人員脫密期為幾年
核心涉密人員脫密期為3至5年。
涉密人員的脫密期應根據其接觸、知悉國家秘密的密級、數量、時間等情況確定。一般情況下,核心涉密人員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員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員為1年至2年,脫密期自機關、單位批准涉密人員離開涉密崗位之日起計算。對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員,可以依法設定超過上述期限的脫密期,甚至在就業、出境等方面予以終身限制。
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1、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5、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6、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7、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十五條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事項的性質和特點,按照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內;不能確定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的條件。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絕密級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不超過十年。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具體的保密期限、解密時間或者解密條件。
機關、單位對在決定和處理有關事項工作過程中確定需要保密的事項,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公開的,正式公布時即視為解密。
③ 脫密期應該多長時間·,國家有規定嗎
不超過六個月。
《關於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 1996年勞動部
第二項:「用人單位與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時,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6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
《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後,「脫密期」與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實質上是有所違背的,前者賦予勞動者「只要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而脫密期卻將提前通知期延長到了最長6個月。
雖然從立法狀況看,尚無一部法律說「脫密期」是不能約定的,但是作為法律的《勞動合同法》即上位法與作為部門規章的《關於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即下位法相抵觸時,優先適用上位法。
(3)事業單位機要員脫密期多久擴展閱讀
對涉密人員的管理
商業秘密的保護最重要的還要靠人,因此加強對涉密人員的管理至關重要。
(1)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這不僅是保護商業秘密的最好方法之一,也往往是執法機關判斷保密措施是否合理的一項重要因素,沒有保密協議可能導致公司的商業秘密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可以在勞動合同加列保密條款,也可以單獨簽訂保密協議,要求員工遵守保密義務。
簽訂技術保密協議,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其主要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和范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密期限、違約責任等。
一般而言,員工對企業承擔保密義務的內容包括: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正確使用商業秘密的義務;獲得商業秘密職務成果及時匯報的義務;不得利用單位的商業秘密成立自己企業的義務;不得利用商業秘密為競爭企業工作的義務,等等。
而且,保密協議、保密條款並不因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的終止而終止,在員工離職後一定期限內仍然有效。
(2)加強員工保密教育。
除了簽訂保密協議外,企業應進一步加強對員工進行保密教育,使員工了解到企業文化、保密的范圍、工作規則、違約的後果等,使員工認識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防止在外來參觀、咨詢或洽談業務中泄露。
(3)健全員工人事資料。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員工人事資料,如員工的學歷、專長及有無發明等資料,一方面企業可用來參考以決定分派員工擔任適當的職位,另一方面,當未來和員工有商業秘密相關的爭議時,也可供執法機關據以認定員工究竟有無創作能力及是否竊取公司機密等問題。
另外,企業還應具體告知並詳細記載員工的職務范圍,以避免將來在是否構成職務技術成果上造成不必要的爭議。
(4)離職員工的管理。
對接觸過商業秘密、即將解職的員工進行離職檢查,除要求其履行有關的交接手續,徹底點收員工所領借的各種物品,以便該員工所承辦的各種業務能繼續順利開展外,要重申員工在離開本公司之後應繼續保護商業秘密的義務,最好根據員工掌握商業秘密的具體情況,再簽定一份詳細、具體的保密協議,因為一般最初的保密協議,尤其是保密條款大都比較籠統。
必要時,還要與此員工未來的僱主進行溝通,分別或一並向離職員工及其新僱主闡明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
(5)與高管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現階段商業秘密糾紛主要表現為雇員帶走僱主的商業秘密,與僱主從事競爭性生產經營的行為,為防止競爭者引誘員工跳槽,競業禁止協議成為一個較好的選擇。
競業禁止是競業禁止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於與其所在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或禁止他們在原單位離職後從業於與原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包括創建與原單位業務范圍相同的企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脫密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業機密
④ 一般情況下重要涉密人員脫密期為幾年
通常是2-3年,選兩2年的居多,八部委文件好像是1-2年,由此可以選1年
⑤ 涉密人員脫密期回訪多久一次
摘要 1、新《保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⑥ 一般情況下,一般涉密人員脫密期為多少年
一般涉密人員的脫密期為1-2年,最新發布的涉密人員管理指南里規定是0.5-1年
⑦ 重要涉密人員的脫密期為幾年
按照保密法是2-3年,按照軍工保密標準是2年,按照涉密人員管理指南是1-2年
⑧ 涉密人員脫密期如何規定
一般情況下,核心涉密人員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員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員為1年至2年。
1、新《保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2、 涉密人員的脫密期應根據其接觸、知悉國家秘密的密級、數量、時間等情況確定。一般情況下,核心涉密人員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員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員為1年至2年。脫密期自機關、單位批准涉密人員離開涉密崗位之日起計算。對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員,可以依法設定超過上述期限的脫密期,甚至在就業、出境等方面予以終身限制。
(8)事業單位機要員脫密期多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於1988年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折疊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條
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簡稱保密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第五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條
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以下簡稱機關、單位)管理本機關和本單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
第七條
機關、單位應當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檢查。
第八條
國家對在保守、保護國家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獎勵。
折疊第二章
國家秘密的范圍和密級
第九條
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
第十條
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十一條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會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關機關規定。
軍事方面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應當在有關范圍內公布,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
第十二條
機關、單位負責人及其指定的人員為定密責任人,負責本機關、本單位的國家秘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
機關、單位確定、變更和解除本機關、本單位的國家秘密,應當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經定密責任人審核批准。
第十三條
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應當遵守定密許可權。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的定密許可權、授權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機關、單位執行上級確定的國家秘密事項,需要定密的,根據所執行的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確定。下級機關、單位認為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有關定密事項屬於上級機關、單位的定密許可權,應當先行採取保密措施,並立即報請上級機關、單位確定;沒有上級機關、單位的,應當立即提請有相應定密許可權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在其工作范圍內按照規定的許可權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
第十四條
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第十五條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事項的性質和特點,按照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內;不能確定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的條件。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絕密級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不超過十年。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具體的保密期限、解密時間或者解密條件。
機關、單位對在決定和處理有關事項工作過程中確定需要保密的事項,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公開的,正式公布時即視為解密。
第十六條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圍。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能夠限定到具體人員的,限定到具體人員;不能限定到具體人員的,限定到機關、單位,由機關、單位限定到具體人員。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以外的人員,因工作需要知悉國家秘密的,應當經過機關、單位負責人批准。
第十七條
機關、單位對承載國家秘密的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以下簡稱國家秘密載體)以及屬於國家秘密的設備、產品,應當做出國家秘密標志。
不屬於國家秘密的,不應當做出國家秘密標志。
第十八條
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應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變更。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的變更,由原定密機關、單位決定,也可以由其上級機關決定。
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變更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知悉范圍內的機關、單位或者人員。
第十九條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滿的,自行解密。
機關、單位應當定期審核所確定的國家秘密。對在保密期限內因保密事項范圍調整不再作為國家秘密事項,或者公開後不會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繼續保密的,應當及時解密;對需要延長保密期限的,應當在原保密期限屆滿前重新確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長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機關、單位決定,也可以由其上級機關決定。
第二十條
機關、單位對是否屬於國家秘密或者屬於何種密級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⑨ 一般情況下重要涉密人員脫密期為多少年
一般情況下,重要涉密人員的脫密期為2-3年,這是根據保密法執行的脫密期。
根據八部委文件,可以設定為1-2年。
建議從嚴。
⑩ 一般涉密人員 脫密期到了自行脫密嗎
如果你說的脫密期到了是指脫密期結束,你說的就是正確的。
脫密期之外,你就是非涉密人員了。
記得提醒人力部門歸還你的出入境證件並去出入境部門撤銷你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