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醫院改制以後現有編制人員怎麼辦
目前事業單位改革根據事業單位性質不同,主要將事業單位劃分為行政類、公益類和生產經營類三大類。行政類事業單位將其職能劃轉到相應的政府機構,這一類型的事業單位逐漸撤銷。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直接改制為企業,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公益類事業單位又按照其職能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承擔公共衛生、公共文化、基本醫療、科研服務、義務教育等基本公益類的單位劃分為公益一類,由政府保障其運行;高等教育、非盈利性公共醫療等劃分為公益二類,這類事業單位同樣也會逐漸改制,由社會購買服務代替事業單位職能,今後會慢慢消失。
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逐步改為行政機關或參公;承擔生產經營職能的,將逐步轉為企業;承擔公益服務功能的,將轉為公益類事業單位,突出公益服務職能,弱化事業單位屬性。所有改革將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改革後,其人員編制將分成三種類型:
1、過渡為公務員或參公身份。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為行政機關或參公單位後,其原來行使行政職能的在編人員,將統一通過過渡考試的方式,整體轉為公務員或參公身份。其餘人員將被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或保留到現單位(已剝離行政職能)
繼續從事公益服務職能。
2、繼續保持事業編制。公益一類和大部分公益二類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將保持現狀,繼續保留事業編制。
3、取消編制轉為企業人員。部分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如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和高校,將逐步取消事業編制脫離體制,實行合同化管理。其餘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事業單位,主要以自收自支的為主,將全部轉為企業,人員編制除部分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外,其餘人員將全部取消編制,推向市場。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明確改革目的。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進一步理順體制、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充分調動廣大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激發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不斷提高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促進公益事業大力發展,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益服務。
② 事業單位調轉工作,編制能否帶走的問題
編制是屬於當地編委定給單位的,肯定是個人帶不走的。只能是在新單位通過接受單位、主管部門(教師是教育局、醫生是衛生局)和人事局,有的還要通過地區政府,為你個人申請後,有了編制,你才能通過差不多原單位同樣的程序,把你原來的編制下掉。然後調走。總之七前八後活活要讓你脫層皮,得做好長期奮斗的准備。當然,接受單位迫切需要你,原單位願意你走的,要快一些。
③ 醫院跳槽編制能帶走嗎
醫院跳槽編制不能帶走。
編制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制定,財政部門據此撥款。通常分為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工勤編制(工勤編制廣義上屬於事業編制的一種)、員額編制以及國企編制(銀行編制屬於國企編制的一種,但是國企編制不由財政撥款保障,而是由企業自行負擔)。
廣義的編制具體如下:
1、編制員額的規定;
2、各職位(崗位)的名稱、設置以及領導職數的規定;
3、各類人員的比例結構的規定;
4、人員配備的質量要求。
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區別:行政編制也就是國家公務員是有級別的,如第一年是科員,可能是最低一級的,幾年以後當了科長,就是科級。再幾年以後當了局長,就是局級。就是說,如果是行政編制,那就是按公務員法只「走」行政級別的。事業編制,情況復雜,其中包括一些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參公事業單位的工資待遇比照行政機關(公務員)待遇執行,也就是按照職級核定工資。事業編制是按崗定薪,分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崗。其中管理崗叫職員,是一到十級,依次對應著正部級至辦事員這樣的行政級別。專業技術崗是根據行業的要求進行職稱評定,比如醫生和教師。工勤崗就是工人。事業編制的人員一般走上副科(八級職員)領導崗位後也可以交流到行政機關當公務員,也可以參加黨政領導幹部公開選拔當領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④ 醫院工作有事業編制 以後換工作還有嗎怎麼保留
那要看你的編制屬於哪種類型。目前的公立醫院中有三種編制,鑒於你的況且咱們只討論前兩種,這兩種分別是正式人事編制,還有一種是人事代理編制,從名義上講,這兩種都屬於正式編制,區別在於,前一種編制在人事局有備案,此編制跟隨本人,原則上只有本人調動工作,此編制也會跟隨本人一同轉移,但前提是必須調動到其他事業或機關單位才能生效,而且調動起來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需要人事局和衛生局的層層嚴格審批,很麻煩的。後一種編制就不同了,勞動者只佔用此編制,而不擁有此編制,也就是說,如果勞動者辭工離職,那麼這個編制名額就會被人事局收回,跟勞動者就沒有任何關系了,等於凈身出戶。
我多嘴說一句,您是想調工作嗎?還是想轉行?這年頭在事業單位找份帶編制的工作難於登天,輕易放棄太可惜,請慎重
⑤ 醫療事業編制離職可以帶走么
當然不可以了。編制是一個單位的人員編制數,人員可以變動,但單位編制數一般不變,佔用編制的人員離開單位,編制空了可以用調動、競崗、公招等方式重新佔用。
法律分析
在合同期內,勞動者就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申請,並且按照單位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提前三時候天申請辭職,最好在月頭提出來,那麼單位好終止下個月社保。任何權利的行使都應以不違法為前提,勞動合同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不例外。應滿足以下條件:1、協商解除的須為雙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勞動關系。這是因為如果雙方非勞動合同關系,或勞動合同無效,也就無解除一說;2、勞動合同雙方均有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3、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須在勞動合同全部履行完畢之前進行。這是因為勞動合同一旦履行完畢,已無解除的必要;4、勞動合同雙方協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且不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准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⑥ 醫院跳槽編制能帶走嗎
法律分析:那要看單位編制屬於哪種類型。目前的公立醫院中有三種編制,這兩種分別是正式人事編制,還有一種是人事代理編制,從名義上講,這兩種都屬於正式編制,區別在於,前一種編制在人事局有備案,此編制跟隨本人。
原則上只有本人調動工作,此編制也會跟隨本人一同轉移,但前提是必須調動到其他事業或機關單位才能生效,而且調動起來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需要人事局和衛生局的層層嚴格審批,很麻煩的。後一種編制就不同了。
勞動者只佔用此編制,而不擁有此編制,也就是說,如果勞動者辭工離職,那麼這個編制名額就會被人事局收回,跟勞動者就沒有任何關系了,等於凈身出戶。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五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 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
第七條 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⑦ 在一家醫院有了事業單位編制,想跳槽到同省的其他市的醫院,編制會跟著檔案走嗎,這樣的情況工作好調動嗎
那要看單位編制屬於哪種類型。目前的公立醫院中有三種編制,這兩種分別是正式人事編制,還有一種是人事代理編制,從名義上講,這兩種都屬於正式編制,區別在於,前一種編制在人事局有備案,此編制跟隨本人。
原則上只有本人調動工作,此編制也會跟隨本人一同轉移,但前提是必須調動到其他事業或機關單位才能生效,而且調動起來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需要人事局和衛生局的層層嚴格審批,很麻煩的。後一種編制就不同了。
勞動者只佔用此編制,而不擁有此編制,也就是說,如果勞動者辭工離職,那麼這個編制名額就會被人事局收回,跟勞動者就沒有任何關系了,等於凈身出戶。
(7)醫院事業編制換工作怎麼保留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企業編制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該單位除了有事業人員的編制外,還有的人員按企業用工對待,不佔事業編制,他們屬於工勤人員(也有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二是單位除了事業編制外,另辦有企業性質的單位,隸屬於這個事業單位,該企業性質單位的人員當然身份是企業員工。
但在實際中,這個事業單位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質單位的人員混合使用。盡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為長期一樣的工作,往往連屬於企業編制的人員自己都會忽略了其身份。
從待遇上看,理論上說,兩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資標准/福利標准都執行不同的規定。這點在退休後的待遇就會更明顯。
而在實際上,很多單位因為工作需要,特別是混合使用不同編制人員的單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樣,以利於調動員工積極性,但這只是單位的搞法,換個領導也可以更改,或者有關領導機關要求改正也可以輕易地就改變了這種狀況。
如果你想調動到另一個事業單位,你的企業編制肯定就不行了。當然,如今事業單位也搞聘用制,是簽合同的。但不管怎麼說,人事局管的就是事業編制的人員及他們的待遇(包括退休)。
最後,說說檔案,如今多數改革後的事業單位對新進的人員,包括事業編制的人員已經在審查檔案後,交給人才中心保管了。所以,檔案的保管不能說明什麼問題。關鍵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從道理上是不同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事業單位編制
⑧ 縣級公立醫院衛生類編制備案制可以調動單位並保留編制備案制崗位嗎
這是不可以的。調動後,人不在原單位上班,編制就會取消。
⑨ 醫院工作有事業編制 以後換工作還有嗎怎麼保留
要看編制屬於哪種類型。目前的公立醫院中有三種編制,鑒於你的況且咱們只討論前兩種,這兩種分別是正式人事編制,還有一種是人事代理編制。
從名義上講,這兩種都屬於正式編制。區別在於,前一種編制在人事局有備案,此編制跟隨本人,原則上只有本人調動工作,此編制也會跟隨本人一同轉移,但前提是必須調動到其他事業或機關單位才能生效,而且調動起來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需要人事局和衛生局的層層嚴格審批。
後一種編制就不同了,勞動者只佔用此編制,而不擁有此編制,也就是說,如果勞動者辭工離職,那麼這個編制名額就會被人事局收回,跟勞動者就沒有任何關系了,等於凈身出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