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機關辭職信怎麼寫
我個人認為:
第一、辭職信可長可短。如果想長點寫,幾千字也可以,可以寫寫到單位工作以來的簡要回顧、自己為什麼要辭職、以及對單位領導和同志們的感謝和祝福等。如果想短點寫,幾十個字也可以,只要說明自己想辭職即可。
第二、辭職信的結構和寫法,不因單位的性質而有區別,基本應該是一致的。也就是說,無論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私有企業或其他性質的單位,辭職信的結構和內容一般是一樣的。
第三、我起草了一份非常簡單的辭職信,供參考。
尊敬的各位領導:
我因個人原因自願辭職,請批准我的辭職申請,並按照法律規定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相關事宜。感謝單位所有的領導和同志們過去多年來的關心,對因我辭職而給單位但來的損失深表歉意,祝單位的事業蒸蒸日上、祝單位所有的領導和同志們健康、愉快、平安、幸福。
姓名落款
日期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Ⅱ 事業編人員的辭職報告怎麼寫
事業單位職工辭職報告
尊敬的xx主任:
您好!
工作近四年來,發現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所學知識還有很多欠缺,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渴望回到校園,繼續深造。經過慎重考慮之後,特此提出申請:我自願申請辭去在xxx的一切職務,敬請批准。
在xxx近四年的時間里,我有幸得到了單位歷屆領導及同事們的傾心指導及熱情幫助。工作上,我學到了許多寶貴的科研經驗和實踐技能,對科研工作有了大致的了解。
生活上,得到各級領導與同事們的關照與幫助;思想上,得到領導與同事們的指導與幫助,有了更成熟與深刻的人生觀。這近四年多的工作經驗將是我今後學習工作中的第一筆寶貴的財富。
辭職申請人:xxx
2021年5月30日
Ⅲ 在事業單位上班 想辭職不幹了 怎麼寫辭職信
如果真如樓主所言的情況,我贊同辭職!
與其苟安,不如自謀活路!這社會做什麼都餓不死人!
人不一定要工作!至少不一定需要替別人勞累或賣命!但一定是要為自己和社會創造價值!
辭職信,可以參考李密的《陳情表》諸葛亮的《出師表》之類,保證上面沒有駁回的可能。
遞交辭職書是為了拿回自己最後一個月的工資,還有部分獎金和其它福利,另外算是遵守一個勞動工作者的信諾。如果這些都不需要了,可以不辭而別!但如果要這些,就必須寫辭職書。
首先要想好一個辭職理由:比如身體原因,家庭原因,自己更好的前途原因等!當然,真正的原因不能是厭倦現在的工作。
然後這才開始動手寫,格式如下:
首先表示對這個工作的熱愛,和同事的相處友善。並表示自己工作期間的進步與自己的收獲。
同時表示自己並不想辭職,而今天之所以遞交這個辭職書實屬無奈之舉。無奈原因如下(說出自己的原因,越懇切越好!)然後你給單位下最後通諜,你最多還能在這個崗位工作最後一個月,一個月之後,無論如何都會離開!
再說說如果可能,等自己的情況允許,可以再回來繼續原來的工作或新的工作。(當然,你可能不考慮再回來,或者單位也不可能讓你再回來,但一定要這樣說)。
然後說出單位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提出改進工作效率的辦法,分幾條給出自己的改進意見。
這樣的話,沒有沒有任何人有任何理由來勸你留下!你只需要做好一個月的交接工作,如果一個月內,沒有人接你的班!你也可以直接走了!如果單位不批復,可以直接把這件事情投訴上級部門或勞動局。告訴你什麼時候寫的辭職書,甚至可以直接說明你辭職的真正原因(當然不是自己主觀厭倦工作,而是客觀上如何讓你厭倦)!任何勞動者都有辭職的自由和權利!
說到上面這些就可以了,盡量遞交列印稿,以方便備份。
當然,我還是要說一下,想清楚再行事!行事就要堅決!
祝你成功!
以上所說為我的實際經驗,我已幫很多人寫過辭職書!
但並不能鼓勵所有人都這樣做!
但從另外一個角度,辭職自謀生路,也給別人空出一個就業的機會!同時如果自己創業成功的話,還能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工作崗位!未償不是一件好事!
Ⅳ 考上公務員後向事業單位辭職報告怎麼寫
辭職報告
XX領導:
本人在本單位工作多長時間,工作的怎麼樣(要謙虛),多謝各位同事領導的幫助和教導等等
現因個人原因需辭職,望領導批准。
此致
敬禮!
某某人
日期
搞定收工。。。最好直接跟領導講一聲,把手續給辦了,不要寫什麼辭職報告,麻煩
Ⅳ 事業單位離職和辭職區別事業單位離職的報告怎麼寫
離職和辭職是兩個不同概念,二者的區別如下:
1、辭職屬於離職的一種,每個人離開公司後都可以定義為離職;
2、辭職是在個人原因趨勢下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根據職業與公司規定的不同,一般情況下需要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申請。
3、離職包含開除、除名、辭退、辭職、自動離職.
當事人想辭職,按照程序,應該書面提交辭職申請,辭職報告簡單一點就好,但是應該真實合理,可以參考以下範文。
辭職報告(範文)
尊敬的公司領導:
我因xxx的原因,目前無法繼續工作,經本人再三考慮,決定在X年X月X日辭職,特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 希望您能及時找到合適的人選接任我的工作。
辭職人:xxx
年月日
離職原因大體有以下幾方面:
1、感覺個人在公司發展的空間有限;
2、薪酬待遇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註: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15%-20%,員工將對公司產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25%,員工將極有可能選擇離職)
3、員工與領導層之間的互相信用程度較差,員工與上司不容易溝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視;
4、與領導人在公司理念上產生分歧(這條大都發生在企業高層離職上);
5、企業人際關系過於復雜,導致員工情緒低落、心情郁悶;
6、公司發生改制、股東或主要經營者更換等,被調整離職;
7、個人原因(如自己選擇創業、離開企業所在城市、出國、考研等)選擇離職;
8、公司對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不清晰,在員工晉升、培訓、薪酬增幅、激勵、承擔更多工作責任方面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員工感覺到成長機會較少而選擇離職;
9、辦公環境不佳,如有輻射、噪音、被動吸二手煙等;(這一項在女性離職原因中佔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滿或項目(工程)到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Ⅵ 事業單位辭職報告怎麼寫
在網上找找,辭職報告太多了,自己可以抄抄,還要你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