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控制措施包括哪些
您好!關於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控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嚴格審批程序,開展專項檢查
對於重大事項諸如不良資產核銷、對外擔保、對外捐贈等,應當嚴格的按照有關決議按部就班的予以進行,首先要由企業將申請提出,然後再由主管部門和行政和事業單位將審核意見提出,最後向財政部門報送審批。與此同時,還要加強開展專項檢查,要深入且全面的了解、掌握對外投資的具體狀況,規劃化管理行政和事業單位對外投資中所存在的投資決策程序簡單、制度缺陷、資金隱患等極易導致投資風險的問題。
(二)規范核算管理,改進制度辦法
正是因為行政和事業單位當前所推行的會計制度中的對外投資核算內容只能將期初投資成本反映出來,無法與後續計量的相關會計核算要求相滿足,所以,為了將對外投資核算加以完善,則需要遵循《企業會計准則》中金融工具的確認計量、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要求,對相應的會計科目進行增設,比如「對外投資減值准備」、「對外投資公允價值變動」等,以此合理的調整持有對外投資期間的賬面價值,使其將盈虧變動狀況及時的反映出來,將實際的對外投資價值真實的
反映出來。
(三)提高「投資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客觀性、可靠性及真實性
眾所周知,任何投資前期所作出的可行性決策及可行性分析均會成為該項投資所取得效益的關鍵所在,對外投資也是這樣的。所以,對於行政和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項目,必須將可行性分析研究工作做好。要密切的與項目的基本性質相結合,對有資格的專家及單位來編制相應的可行性分析報告,並且全面且科學的論證、分析該項目在技術上、經濟上的可行性及合理性。
(四)嚴格審批程序
對外捐贈、對外擔保、不良資產核銷等重大事項必須根據相關決議按部就班的進行,由企業提出申請,然後由投資設立企業行政和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後報財政部門進行審批。
(五)強化財務監督
行政和事業單位應當向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及時的報送審計報告、財務報告,以便於充分的保證相關主管部門以及財政部門能夠對行政和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真實財務信息及時掌握,進而有效的防範發生財務風險。與此同時,還應當將對外投資項目內部的監督審計管理加強,可論證性分析對外投資的可靠性、客觀性和真實性,並且將其全部納入到內部監督神經節管理范疇,構建起完善的定期內部控制制度和定期考核制度,從而有效的監督行政和事業單位的經濟效益和財務狀況,不斷的提高投資效益,持續的改進經營管理,以有助於增加行政和事業單位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
(六)建立獎懲制度及經營責任制
為了進一步保證固有資產的增值保值,為了進一步提高國有資產的投資效益,行政和事業單位就應當將健全的對外投資項目經營責任體制建立起來,同時將考核獎懲制度予以逐步完善。對於決策投資正確且經營得當的一些項目,要與實際情況相結合,將適當的獎勵給予相關人員;對於因決策投資失誤所導致的經濟損失亦或是因經營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虧損,也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結合,採用恰當的糾正措施,並且將經濟上的處罰給予相應的領導人、責任人;對於因失職、讀職等不良行為導致行政和事業單位發生嚴重損失的,必須切實的追求相關責任人、領導人的責任。
2. 一類事業單位能對外投資嗎
目前可以。事業單位體質改革前,不可以。
改革後一部分資產實行了市場化經營,高等院校、科研單位等事業單位也可以依法設立公司。(根據公開資料整理,僅供參考)
2017.12.04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2017修正)
第三條第二款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包括國家撥給事業單位的資產,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一條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應當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並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行為的風險控制。
3. 行政單位對事業單位出資屬於對外投資嗎
不屬於對外投資
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准則》的規定:「對外投資是指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物和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包括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准則中規定以實物或無形資產的方式對外投資,應當按評估確認的價值記賬。
若某事業單位以固定資產進行對外投資,以原來的方式應做分錄為:借記「對外投資——其他投資(評估價或協議價)」,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同時,借記「固定基金」,貸記「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4.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分類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分類:
按投資權益屬性分債權性投資(如債券投資)和權益性投資(如股票投資等);
按投資期限分短期投資(一年以內)和長期投資(一年以上);
按出資形式分貨幣資金出資、實物資產出資和無形資產出資。
5.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
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務資產和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的投資。
其從事經濟活動的資金來源,從總體上看,主要是財政的預算撥款,即事業經費的撥款。而這筆資金,系國家預算的事業經費支出計劃。年終國家以核銷事業單位的全年經費撥款總額,確認本年度事業預算計劃完成的情況。所以事業單位用於對外投資的資金,不能將屬於國家預算的事業資金轉為投資基金。而只能用「結余分配」凈額轉出的資金作為投資基金。即從全年的「事業結余」、「經營結余」中,除去交納所所得稅和按比例提取「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之後,將未分配的結余轉入「事業基金——一般基金」。再從這筆滾存結余資金中轉出,用來作為對外投資的資金。由此可見,事業單位對外投資規模是十分有限的。因而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目的,主要只是為未分配完的結余資金和閑置的資金「尋找出路」而已。以此取得投資收益,提高資金的利用率。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業務核算的主要內容,只有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和投資損益的確認兩個方面。設置的會計科目,也只有反映投資成本的「對外投資」和確認投資損益的「其他收入」兩個科目。具體賬務處理方式,首先它沒有以投資期限的長短,區別長期投資與短期投資。它也不要依照投資的性質,劃分為債權投資與股權投資。至於投資成本的確認,也比較單一。如果是以實物或無形資產投資,其投資成本按評估價或協商價入帳。如果是以有價證券投資,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款項作為投資成本。即債券面額或溢價、折價金額加有關稅費。股票股價加有關稅費。如果購買證券時,支付已到期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發放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也包括在證券投資的成本之中。當轉讓、收回投資或收取利息、股息,須確認投資損益時,則以實際收取的金額與該項投資的原成本相抵銷,將其差額直接記入當期的「其他收入」賬戶的貸方或借方。由於事業單位的資金,系國家財政資金,它是國家預算的組成部分。所以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除一方面要反映這一事項的業務發生之外,還要同時反映投資基金的來源,以接受國家對事業單位預算資金使用的監督,防範國有資產的流失。即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6.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包括哪些內容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outside investments f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s),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務資產和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的投資。
分類
編輯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分類:
按投資權益屬性分債權性投資(如債券投資)和權益性投資(如股票投資等);
按投資期限分短期投資(一年以內)和長期投資(一年以上);
按出資形式分貨幣資金出資、實物資產出資和無形資產出資。
7.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形式有什麼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務資產和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的投資。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分以下幾種: 按投資權益屬性分債權性投資(如債券投資)和權益性投資(如股票投資等); 按投資期限分短期投資(一年以內)和長期投資(一年以上); 按出資形式分貨幣資金出資、實物資產出資和無形資產出資。
8. 事業單位以貨幣資金對外投資時,可能會涉及哪些科目
事業單位以貨幣資金對外投資時,可能會涉及科目:長期投資,短期投資,銀行存款,投資收益,現金。
9.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會計處理
企業與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會計處理的差異:
一、事業單位是從事非盈利性活動,以社會效益為最高准則的預算單位。
其從事經濟活動的資金來源,從總體上看,主要是財政的預算撥款,即事業經費的撥款。而這筆資金,系國家預算的事業經費支出計劃。年終國家以核銷事業單位的全年經費撥款總額,確認本年度事業預算計劃完成的情況。所以事業單位用於對外投資的資金,不能將屬於國家預算的事業資金轉為投資基金。而只能用「結余分配」凈額轉出的資金作為投資基金。即從全年的「事業結余」、「經營結余」中,除去交納所所得稅和按比例提取「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之後,將未分配的結余轉入「事業基金——一般基金」。再從這筆滾存結余資金中轉出,用來作為對外投資的資金。由此可見,事業單位對外投資規模是十分有限的。因而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目的,主要只是為未分配完的結余資金和閑置的資金「尋找出路」而已。以此取得投資收益,提高資金的利用率。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業務核算的主要內容,只有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和投資損益的確認兩個方面。設置的會計科目,也只有反映投資成本的「對外投資」和確認投資損益的「其他收入」兩個科目。具體賬務處理方式,首先它沒有以投資期限的長短,區別長期投資與短期投資。它也不要依照投資的性質,劃分為債權投資與股權投資。至於投資成本的確認,也比較單一。如果是以實物或無形資產投資,其投資成本按評估價或協商價入帳。如果是以有價證券投資,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款項作為投資成本。即債券面額或溢價、折價金額加有關稅費。股票股價加有關稅費。如果購買證券時,支付已到期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發放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也包括在證券投資的成本之中。當轉讓、收回投資或收取利息、股息,須確認投資損益時,則以實際收取的金額與該項投資的原成本相抵銷,將其差額直接記入當期的「其他收入」賬戶的貸方或借方。由於事業單位的資金,系國家財政資金,它是國家預算的組成部分。所以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除一方面要反映這一事項的業務發生之外,還要同時反映投資基金的來源,以接受國家對事業單位預算資金使用的監督,防範國有資產的流失。即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二、企業是盈利單位,它以追求利潤最大值為目標。
其經營(營運)資金,通過接受投資(包括國家投資)以及舉債等手段取得。它是一種償還性資金(如獲利後首先交納所得稅與清算債務,為投資者派利等)。因此企業對外投資目的,除了利用生產經營過程中暫時閑置的資金,在冒最低限度風險的前提下,取得一定的收益外,還有是為了參與外單位的經營決策,控制其業務性能,以配合自身的經營,進而擴充發展自己;或是為將來擴充自身的經營規模作必要的准備;或者是為積累整筆資金,以供特定用途的需要。基於上述企業對外投資的目的,在核算此項業務時,包括對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投資的期末計價與投資損益的確認。具體的賬務處理方式,則是根據投資期限劃分長期投資與短期投資;按照投資的性質區分債權性投資、權益性投資和混合性投資;根據投資內容,區分實物性資產投資、貨幣性資產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投資的入賬成本確定,有價證券以債券面值與股價金額加支付的稅金,經紀人傭金,手續費等作為入賬成本。如果買價中包括已到期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和已宣告發放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均應從投資成本中扣除,單獨列入「應收利息」,「應收股利」賬戶。待以後收取利息與股利時轉銷。至於溢價與折價購入的債券,應將溢價與折價金額單獨列賬,並在投資期內將溢價與折價金額,按直線法或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以放棄非現金資產的對外投資,其入賬價值為評估價或協商價。但不包括對資產評估時發生的評估、審計、咨詢費用。
對於投資損益的確認,須首先區別短期投資與長期投資。短期有價證券在投資持有期間所獲得的債券利息和現金股利,不作投資收益,而是沖減投資成本、作為投資成本收回。如果獲得的是股票股利,不作賬務處理,但須在各變薄登記,以反映所增加的股份數。非有價證券以外的其他短期投資,實際收到利息與利潤時,列入「投資收益」。
長期股權投資(包括以放棄非現金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則應按照投資額占被投資單位有表決權資金的比例以及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採取權益法或成本法加以確認。成本法是將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與現金股利,確認當期投資收益,而不調整長期投資賬面價值。但是當獲得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與現金股利,超過其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計凈利潤部分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權益法則是隨著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動而增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並確認當期投資損益。當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時,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對於短期投資與長期投資的期末計價,短期投資須採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價。如果市價低於初始成本,應確認跌價損失,並提足跌價准備,以備抵短期投資的賬面余額。對於長期投資未來可收回的金額,當現行市價低於賬面價值,計提長期投資減值准備時,應將可能發生的損失合理預計,並予以入賬,以如實反映長期投資的實際價值。
三、企業與事業單位對外投資,雖處同一類型的業務,會計處理卻存在較大的差異。
究其原因是由於投資目的的相異,而之所以出現這種差異,其根源在於企業與事業單位所擁有的資金性質不同。事業單位的資金是預算資金。它是通過國家預算進行收支和管理的資金。它屬於非償還性資金。其資金運動的形態,只有收入、支出和余超。而企業的資金是經營(營運)資金。它是通過銀行信貸進行分配的資金。它屬於償還性資金。其資金運動的形態表現為資金的循環與周轉。並在完成一個循環後產生資金的增值(正值與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