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事應屆生在公職類考試招聘中,應屆生要求如何界定
主要指大學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是指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業生。在公職類考試中,應屆生界定與字面意思沒有過多差別,但是在事業單位等公職類招聘中,通常會有招聘應屆生+擇業期內的高校畢業生,宗旨在於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
Ⅱ 事業單位招考說定向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是什麼意思
崗位限制要2020年的應屆畢業生。
為應當在這一年畢業且滿足條件可順利畢業的學生。該學生為應屆畢業生。
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錄考試中對應屆畢業生的界定:
國家統一招生的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按照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國家規定的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且戶口、檔案組織關系等都保留在原畢業學校的【畢業生】,或者未落實工作單位且戶口、檔案、組織關系都在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都應當按照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而已經有社保繳納記錄的畢業生則不再此列了。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報到、就業:畢業生持《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及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辦理就業錄用、戶口關系遷移及人事代理等手續。
落戶:畢業生憑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戶口關系遷移通知書》到 365便民服務中心公安窗口或各鎮街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非當地籍的生源需先與當地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後方可出具《戶口關系遷移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