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些事業單位為什麼沒有話補、車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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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要明確一下關於事業單位的認知與概念。
1. 事業單位的性質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 科技 、文化、衛生等活動的 社會 服務組織。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 公益性質的機構 。所以事業單位並非是盈利單位,因此福利待遇也是因單位而異。
2. 什麼單位屬於事業單位
一般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的機關單位都屬於事業單位,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 、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事業單位又分為 參公事業單位 以及 一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
3. 事業單位薪資待遇
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准如下:
所以據了解,除了基本工資之外的各項補貼,與所在事業單位的自己提供的福利待遇有關,並非是統一執行的,因此有差異是必然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有的沒有事業編制,這么想你會豁達的
您好,惠州華圖教育為您解答~
車補顧名思義是公務交通補貼,把公車改革之前享有公車保障的模式變更為按照級別發放一定數額的交通補貼,主要是用於市內公務支出,比如開會,調研,檢查。除非上級機關開會調研保障以及下鄉扶貧,除此之外,市內一般不再派遣公務用車,否則就是違規。目前發放車補的范圍主要是行政及參公單位在編人員,事業單位暫不列入。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什麼沒有車補呢?
綜合以上幾點,事業單位人員眾多,組成較為復雜,事業單位改革尚未完成都成為事業單位發放車補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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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補了叫大補,吃不消的[呲牙]
要有勇氣就找領導問…我們猜出的來不一定對!
Ⅱ 事業單位有車補嗎
事業編制人員有車補。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拓展資料:
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要發營業執照,事業單位不需要),由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學校)、科技(科研)、文化(媒體)、衛生(醫院)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不屬於政府機構,但有時會代政府履行一定的職責。
事業單位主要職能和主要領域
事業單位的主要職能是為生產服務,為改善人民文化生活服務,為增進社會福利服務。作為社會服務組織,它不同於機關,也不同於政黨和企業,它是通過提供精神產品和服務,滿足人們發展和享受的需要。因此,事業單位的服務對象是整個社會的各個領域與方面,這一點決定了事業單位的分布領域也十分的廣泛。通常所說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只是事業單位的幾個主要領域。
事業單位包括什麼
,事業單位運行的目的是為了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第二,事業單位的構成方式由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
第三,事業單位的行業范圍涉及教、科、文、衛等諸多領域;
第四,事業單位活動不再局限在不以積累資金為主要目的,而允許事業單位在保證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的基礎上追求經濟效益。
現有事業單位包括以下類別:教育事業單位、科技事業單位、文化事業單位、衛生事業單位、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體育事業單位、交通事業單位、城市公用事業單位、農林牧漁水事業單位。
信息咨詢事業單位、中介服務事業單位、勘察設計事業單位、地震測防事業單位、海洋事業單位、環境保護事業單位、檢驗檢測事業單位、知識產權事業單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Ⅲ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崗非領導職務有車貼嗎
第一,公務員崗位所有工作人員都有車補。第二,事業單位按照文件規定,所有人員都沒有車補。
Ⅳ 事業單位干行政的工作,為何不能享受車補
事業單位做行政工作,其實就是常見的混編混崗,但是做的工作相同並不代表編制就一樣。 到目前為止,只要行政編才有車補,事業編沒有,所以不管你是做行政工作還是事業工作,只要你不是行政編制,就沒有車補。
車補可以說一直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一塊心病。事業單位車補一直遲遲不到位,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是事業單位人員復雜、人數較公務員較為龐大;二是事業單位改革還未到位,很多政策問題還沒有辦法落實。
其實現在事業單位的車補問題也引起了國家重視,部分地區實行了報銷制度,對車補進行報銷,也是在盡力解決事業單位的車補問題,希望之後會有更確實的政策調整事業單位的車補問題!你怎麼看呢?
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發表不同觀點。
不管在哪個單位的公務員,不管從事什麼職業的公務員,都是有車補的。而為什麼和公務員一樣干著行政工作的事業編人員就沒有車補呢?這是一直令事業編夥伴們頭疼的問題。
自公車改革之後,每個單位的公務用車數量有限。且單位的公車都隨時待命,以防單位領導突然出去調研。所以,幹活的工作人員,不管是去上級部門取文件,還是下鄉扶貧,都和單位的公車無緣,基本上全靠自己的私家車。公務員還好,每個月都有相應的補貼,就是常說的車補。而同單位的事業編人員,就非常叫苦了。
但為什麼這樣的事業編人員不能有車補呢?
一是公務員和事業編人員的經費來源不同。 公務員是完全的財政撥款。而事業編
針對在不同類型的不同人員建立了有別於國家機關的工資制度,分為公益性、准公益性、經營性,財政撥款情況分為全額、差額、自收自支三類。
二是兩者的人員數量差距太大。 截止到2015年底,公務員數量716.7萬人。有資料顯示,我國共計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這就可以看出,事業編人員的數量是公務員的4倍多。
三是事業編種類太多。 如果在行政單位的事業編人員有車補,那麼所有的事業編人員都要有車補。一碗水還是要端平的。但是事業編種類實在太多,包括醫生、老師、科研人員、機關單位等等,其中教育、衛生和農技服務從業人員三項相加,占總人數的3/4,教育系統人員即達到一半左右。而且教師還不涉及公務出行。
所以說,最悲劇的還是行政機關中的事業編制們,大家有怨言也沒辦法。但是隨著事業編改革力度越來越大,在行政機關的事業編還是有希望發車補的,不論以什麼樣的形式,資金來源如何。但教育、衛生系統的事業編應該沒有車補,畢竟是公務出行才給的補貼,而不是用來下上班的補貼。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行政機關(參公單位)中不能領取車補的四類人員
目前,公車改革只在公務員單位和參公單位完成, 車補僅限於公務員和參公身份的人員才能領取。
那麼,在行政單位工作,或者在行政單位內設的事業單位工作,乾的工作是一樣的,只是身份不同,能不能領車補的呢,答案是不行:
1、機關事業人員。 指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因單位合並,或者職能劃轉,將原來事業編制的人員劃歸到行政機關或者參公單位。這些人,雖然承擔的是行政職能,卻因編制原因,不能申請或者轉換為公務員,不符合條件,不能領取車補。 這部分人員,即使以後事業單位車改,也因身份問題不能享受,屬於兩頭踏空。
2、機關內設事業單位人員。 機關內有一部分內設機構,承擔的是行政職能,卻屬於事業機構,其人員與機關人員混同使用,卻同樣因身份問題不能享受車補。
3、行政機關內超編人員。 因其在崗不在編,同樣無法過渡為公務員,也不能享受車補。這部分人員只有在單位編制空出來之後,身份過渡為公務員,才可享受。
4、違規調入行政機關的人員。 2007年12月後 調入 行政機關(參公單位)的一般科員,由於程序不合規,公務員逢進必考、非考莫入,缺了一道程序,雖然單位有空缺的行政或者參公事業編制,卻同樣也無法過渡為公務員身份,也不能享受車補。 這部分人員,同樣在事業單位車改之後,也因身份問題不能享受,也屬於兩頭踏空。
機構編制方面的問題,可以私信咨詢。
公車補貼已經成為 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為關心的事情,尤其是一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截至目前,公車補貼已經在公務員中開始允許按照規定發放,雖然在執行公務中沒有了公車,但是他們卻每月得到了執行公務的交通補助,這在一定程度上沒有弱化公務員因沒有公車而外出執行公務的積極性。
與此同時,還有一些在行政機關管理的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並沒有發放公車補貼。他們雖然是事業單位人員,但是與公務員承擔的工作都是一樣的,都是按照從事行政工作,但是卻沒有公車補貼。
公車補貼目前發放范圍僅為公務員,事業編並不在公車改革的范圍之內。即使你承擔著行政工作,但是你的身份屬於事業編制,從政策規定上來講,事業編是不能發放公車補貼的。
根據國家公車改革的進程,據說中央事業單位已經公車改革實施完畢,已經可以發放公車補貼,相信地方也即將開始進行事業單位公車改革,發放公車補貼指日可待了!
原因很簡單啊,因為你不是公務員(或者參公) 。
自2014年全國車改以來,目前,除江蘇等少部分省份外,全國絕大多數省市只有公務員(含參公、行政工勤編)發放車補,事業單位人員是沒有車補這項政策的,只能「眼睜睜」看著別人領。沒有辦法,政策就是這樣,一刀切下來,誰也不能改變。
像我所在的市,目前公務員車補就分4個檔次,具體標准為:廳級每人每月1950元,處級每人每月1200元,科級每人每月75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一年算下來, 科級幹部每年光車補就差不多比事業單位的人多9000元收入 。
這也造成了一些不愉快。在事業單位,大家都沒有車補,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同事間倒相安無事。但在一些存在混編現象的行政單位,就比較尷尬了。同一個單位,同樣是幹活,行政編甚至工勤編都有車補領,而事業編卻沒有,不僅如此,在提拔上,事業編也同樣比公務員受限,多重因素疊加,也難怪事業編的人抱怨不公平,同工不同酬。
好在,現在有消息稱,下一步對於類似的行政單位事業編人員,在身份不變的前提下,國家將把這一部分人納入統籌管理范疇,參照公務員發放車補,逐步拉平工資收入。
期待這一天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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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干行政的工作,說的應該是行政單位里混編混崗的人員。
由於編制數量的限制,很多機關單位目前已經無法招錄行政編制的人員,就只能 從下屬事業單位抽調人員,或者用下屬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招錄人員安排在機關單位進行工作 ,這就是混編混崗的現狀,這部分事業編制的人員, 做的是行政單位的工作,拿的是事業單位的待遇。
這部分人員為什麼不能享受車補?
因為他們屬於事業編制。 根據中央2014年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只有 行政編制和參公事業編制 才能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全額撥款等事業編制是沒有車補的。
未來事業編制會有車補嗎?
根據中央2015年印發的《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目前各個省市的具體情況看,2018年事業單位車改會基本完成,但 只有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有可能按照公務員的方式發放車補 , 其他事業單位的人員基本都是按照實報實銷的方式進行改革,也就是沒有車補。
做同樣的工作,卻無法享受相同的待遇,這就是混編混崗人員令人沮喪的現狀。
車補這個明顯是很長一段時間的隱形福利,我們國家把工資什麼的弄得異常復雜,又是工資,又是獎金,又是補貼,又是創新貢獻,水混了大家才不好弄明白
很多地區事業單位管理八級以上崗位是有車補的,其他事業人員多採取實報實銷的方式。
機關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到現在基本上已經告一段落,根據政策規定,行政機關內所有人員都是有車補的,包括公務員和機關工勤,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人員也是全部有車補的。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比機關公車改革稍晚,但根據目前大部分地區出台的政策,事業單位主要還是採取實報實銷的方式進行,部分地區事業單位管理八級以上崗位可以享受車補,但離開管理崗位後就不再享受。
關於事業單位車補問題,很多事業人員都有反映,我們可以看下有關官方給出的答復:
有網友提問:
今年事業單位的車補發下來了,但只發到副科級,副科級以下人員沒有車補,不知是否符合當前事業人員的車補政策。
官方答復:
只有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方式,管理人員的界定為:在核定的限額內實際聘任為單位領導或內設機構領導的在編在崗人員。所聘人員離開管理崗位後,不再享受交通補貼。
也就是說,事業單位並不是全部都沒有車補,而是聘任到管理崗位上的領導幹部有車補的,當然了,發放車補以實際聘任為准,離開實際的管理崗位後,雖然仍然享受原來崗位的工資待遇,但是車補就不再享受了。
原因很簡單,既便乾的行政工作,事業單位人員也不屬公務員身份。
首先你應是公務員身份或機關事業單位參公管理的人員、工勤人員,否則不會有的,事業單位干行政的也有,出現這種情況那是混編混崗造成的,有些機關事業單位有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辦事員、工勤人員、合同制工人,編制身份不一樣也有同在一個崗位混崗工作的,那都是單位領導按他的意願安排的,工作領導是可以有權安排任何人去做,你的絕對服從領導,但上級文件規定的有關人員遇待你單位領導是沒有權力隨意改變的,這就形成了同崗不同酬的不同待遇。
Ⅳ 行政單位下屬的事業單位管理崗2021年能領到車補嗎
事業單位與行政機關相比,在補貼上的最大差別可能就是公務交通補貼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能都希望能像機關工作人員一樣,每月都能領到車補。不管是每月500元,還是600元、700元,或者更高一點。這對於每月到手收入只有三、四千元的基層工作人員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了。
雖然願望很強烈,呼聲也很高,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除了個別地方的一些鄉鎮機關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領到公務交通補貼以外,其他地方、其他事業單位按月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情況也還沒有聽說。
公務交通補貼,主要是用於解決機關工作人員上班期間的公務出行交通費用的,他們在上班期間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去開會、去基層了解情況、去辦理業務等工作都需要公務出行。以前是用公車解決這些出行問題,現在是取消公車,改為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後,機關工作人員在一定范圍內的公務出行,既不可以用公車,也不能報銷公務出行費用,將暗補變成了明補,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公車私用的腐敗問題。
根據以上情況,除了鄉鎮機關事業編人員可能會在2021年領到公務交通補貼外,其他事業編人員在2021年全部領到公務交通補貼的可能性不太大。
以上是個人的見解,如無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Ⅵ 全額事業編制有車補嗎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沒有車補。目前公車改革只針對佔用公務員編制和參公編制的人員,其餘人員一律沒有。所以事業編制人員暫時還沒有車改補貼。因為事業單位行業類別眾多,單位類型復雜,經費來源多樣,人員身份不一,車輛規模龐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工資制度改革也尚在推進中。必須充分認識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復雜性,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堅定信心,扎實工作,確保改革工作有序推進。
全額事業編制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基本待遇與公務員一致,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和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如城管、學校、農技站等。
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可分為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和自籌自支事業編制三種。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財政承擔部分,由財政列入預算;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在稅前列支,如醫院等。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
這些單位的人員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為60%,非固定部分為4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差額撥款單位要根據經費自主程度,實行工資總額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辦法,促使其逐步減少國家財政撥款,向經費自收自支過渡。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Ⅶ 江蘇事業單位發車補是真的嗎
假的
每個地方不一樣,不同地區請以當地政策為准。大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沒有車補,只有個別省份比如山東出台了相關政策,鄉鎮裡面的事業單位管理崗人員可以發放車補,其他專技崗如老師、醫生和工勤崗人員都沒有。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都不會有車補,對於很多與公務員工作基本一樣的事業編制人員的現狀,政府都已了解清楚,將來在政策上也會有所調整。
Ⅷ 事業編為什麼沒有車補
因為盡管很多事業人員和公務員同一個辦公室做同樣的工作,但身份不一樣,所以事業工資低得多,也沒有車補,這是國家政策好,公務員是社會特權階層造成的。
Ⅸ 同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什麼有人有交通補助有人沒有呢
車補是辦公時間(工作時間)用於交通費用的補貼;而所謂的交通費是指上下班時間的用於交通費的補貼;而上下班時間不是工作時間,所以是兩種補貼,不應混淆。歷史看,有交通費而沒有車補時,辦公交通都是由單位承擔,車改也是就辦公交通而然的。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沒有生產收入、所需經費由公共財政支出、不實行經濟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非物質生產和勞務服務的社會公共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