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人員的房屋過戶手續
事業單位房屋非經批示不能過戶。上級主管單位出具同意出售的批復後,以劃撥形式取得的土地需要財政部門或審計部門出具資產評估報告,補交土地出讓金後進行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是指事業單位對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者注銷產權的行為。處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讓、轉讓、對外捐贈、報廢、報損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自行處置。
B. 事業單位改革之後的固定資產,歸政府還是集體
按照《國家行政事業單位財產清查登記工作方案》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財產清查登記工作的內容,其中第(三)款,所有權的必要界定中規定:
所有權關系明確的行政事業單位可不進行所有權界定工作。所有權關系需要界定的單位,原則上按照國清〔1992〕6號文所附的《清產核資辦法》(試行)第三章的規定辦理,並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1、行政事業單位完全用國家資產開辦因某種原因在工商注冊時登記為集體性質的營業單位的資產仍為國家資產。其處理辦法可依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農發〔1991〕第12號文件的精神辦理。
2、凡由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並提供主要資金來源,而國家僅給少量補助的事業單位的財產,屬集體性質,可不列入這次財產清查登記的范圍。
3、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和地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權屬的確認,以國家核發的房屋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為合法憑證。尚未核發兩證的單位,按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制定的有關政策辦理。
4、對於情況復雜,一時難以確定其產權的財產,可作為「待界定財產」由現使用單位單獨登記。並按國清〔1992〕6號文所附《清產核資辦法》(試行)第三章有關規定處理。
財政部《清產核資辦法》(1994年用)第三章 所有權界定規定:
第十七條 所有權界定是指對企業、單位佔有、使用應屬國有的凈資產依法確認所有權的法律行為。
通過所有權界定,劃清資產所有權的歸屬關系,把應屬國家所有的凈資產,都納入國有資產管理范圍。
第十八條 各類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所有權界定,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進行。
沒有法律依據歸集體、個人或外國政府、法人、公民所有的資產均屬國有資產。
第十九條 對於界限不清或有爭議的問題,按照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法規發〔1993〕68號通知印發的《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 在所有權界定中,對於情況復雜,一時難以確定其所有權關系的資產,可作為「待界定資本」單獨登記。「待界定資本」在未依法明確所有權歸屬之前,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處置和轉移。
第二十一條 所有權界定工作,由企業、單位的清產核資機構具體組織進行。按財務隸屬關系對已界定清楚的國有資產經上級主管部門認定,按統一制定的清產核資報表格式匯總後,報本級政府清產核資機構批准。
第二十二條 在所有權界定工作中,如對界定結果有爭議或發生糾紛,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裁定。
上述文件中,所有權的必要界定為「誰投資、誰享有產權」。你們集體的幾個人會有「一點自主權」的。如果能證明屬於你們的集體資產,那麼可以不被界定為國家資產。如果爭議過大,可能會界定為「待界定資產」。
C. 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標准和政策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標准如下: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後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另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
第十一條 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4]43號,以下簡稱《決定》)規定,繼續推進租金改革。租金改革要考慮職工的承受能力,與提高職工工資相結合。租金提高後,對家庭確有困難的離退休職工、民政部門確定的社會救濟對象和非在職的優撫對象等,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減、免政策。
第十二條 按照《決定》規定,進一步搞好現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規范出售價格。從1998年下半年起,出售現有公有住房,原則上實行成本價,並與經濟適用住房房價相銜接。要保留足夠的公有住房供最低收入家庭廉價租賃。校園內不能分割及封閉管理的住房不能出售,教師公寓等周轉用房不得出售。具體辦法按教育部、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要在對城鎮職工家庭住房狀況進行認真普查,清查和糾正住房制度改革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建立個人住房檔案,制定辦法,先行試點的基礎上,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穩步開放已購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交易市場。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實行准入制度,具體辦法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D. 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政策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相關規定:
1、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3、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4、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十三)要在對城鎮職工家庭住房狀況進行認真普查,清查和糾正住房制度改革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建立個人住房檔案,制定辦法,先行試點的基礎上,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穩步開放已購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交易市場。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實行准入制度,具體辦法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E. 事業單位改制過程中要注意什麼問題嗎
首先事業單位改制,一般就是人員的變動,或升遷、或調動、或下崗,看你的平時積累。最好還是做好多種准備,天塌下來,有高個子頂著。沒有關系,過好每一天是關鍵。
F. 全民所有制改制為國有獨資劃撥房產土地如何變更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白天亮
《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於近日印發。實施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中央企業全部改制為公司制企業。國資委有關負責人就央企公司制改制回答了本報記者提問。
核心是轉換體制機制,不簡單翻牌
問:公司制改制的意義是什麼?
答:首先,公司制改制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迫切需要。截至2016年底,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各級子企業公司制改制面超過92%。但由於國有企業集團層面改製成本高、耗時長,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改制工作進度。目前101戶中央企業中,仍有69戶集團公司為全民所有制企業;近5萬戶中央企業子企業中,仍有約3200戶為全民所有制企業。加快推進這些企業的公司制改革,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的前置性條件,是國有企業改革整體向前推進的重要舉措。
其次,公司制改制是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必要條件。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有利於明確出資人、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黨組織之間的權責邊界。
三是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重要基礎。通過公司制改制,實現出資人所有權和企業法人財產權的分離,賦予企業獨立的法人財產權,促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
問:公司制改制核心內容和要求是什麼?
答:公司制改制在企業組織形式上體現為將依照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變更為依照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是轉換體制機制,不能簡單翻牌。各企業要以公司制改革為契機,以推進董事會建設為重點,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落實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實現權利和責任對等;不斷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真正形成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
多項配套政策為改制提供保障
問:實施方案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一是要求2017年底中央企業(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業)全部改制為公司制企業;二是對有關程序和重點問題提出具體要求;三是明確了改制涉及的劃撥土地處置、稅收優惠、工商登記變更和資質資格承繼等方面政策支持;四是提出了加強黨委(黨組)對改制工作的組織領導,同步建設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要求。
問:此次公司制改制涉及哪些配套政策?
答:一是劃撥土地處置。實施方案明確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其原有劃撥土地可按《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相關規定保留劃撥土地性質。
二是稅收優惠支持。前期,有關部門就改制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土地變更登記和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等方面出台過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關於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通知》《關於進一步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等。
三是工商登記變更。實施方案提出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如所屬子企業或事業單位未完成改制或轉企,母公司可先行改制,辦理工商登記變更,其所屬子企業或事業單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轉企;改制為股權多元化企業,應先將所屬子企業或事業單位改制或轉企,再辦理母公司工商登記變更。
此外,還包括資質資格承繼、注冊資本、審批流程等。
問:實施方案對哪些央企適用?
答:主要針對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企業。考慮到文化和金融企業較為特殊,中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所辦企業情況比較復雜,目前正由有關部門牽頭研究集中統一監管問題,各省級人民政府參照本實施方案,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
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是改制底線
問:公司制改制過程中如何防止國資流失?
答:加強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是改制工作必須要堅守的底線。公司制改制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對改制全流程加強監管。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將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規范操作,嚴格杜絕改制企業出現利益輸送的問題。有關部門將按實施方案要求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維護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落實金融債權。同時,國資委將督促改制企業做好信息公開,自覺接受內、外部監督,對於反映和暴露出的問題與不良苗頭,要高度重視,快速反應,及時糾偏,堅決整改。
問:改制過程應如何加強黨的領導?
答:堅持兩個「一以貫之」,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工作中,國資委將指導中央企業黨委(黨組)切實加強對改制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有關規定落實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的「四同步」和體制、機制、制度、工作的「四對接」,確保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在改制中得到充分體現和切實加強。
問:公司制改制中如何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
答:改制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需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改制過程中,需要有關部門與改制企業共同配合支持,保證正常生產經營,不因改制增加企業稅費負擔,不因改制影響企業正常運轉。改制企業應向利益相關方如債權人等,宣傳中央確定的改制政策,依法切實維護各相關方的合法權益。國資委將指導各企業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宣傳引導,向職工群眾充分闡明改制的重要意義,保證職工隊伍穩定,努力營造支持改革、擁護改革的良好氛圍。
延伸閱讀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
來源:國務院網站
摘 要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意見提出,2017年底前,中央企業(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業),全部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
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是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必要條件。經過多年改革,全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面已達到90%以上,有力推動了國有企業政企分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日趨完善,企業經營管理水平逐漸提高,但仍有部分國有企業特別是部分中央企業集團層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在國有企業改革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要求,為加快推動中央企業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2017年底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業),全部改制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二、規范操作
(一)制定改制方案。中央企業推進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確改制方式、產權結構設置、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治理安排、勞動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等事項,並按照有關規定起草或修訂公司章程。
(二)嚴格審批程序。中央企業集團層面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務院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批准;改制為股權多元化企業,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按程序報國務院同意後批准。中央企業所屬子企業的改制,除另有規定外,按照企業內部有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
(三)確定注冊資本。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值作為工商變更登記時確定注冊資本的依據,待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認繳期限屆滿前進行資產評估。改制為股權多元化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進場交易等各項程序,並以資產評估值作為認繳出資的依據。
三、政策支持
(一)劃撥土地處置。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實行授權經營或具有國家授權投資機構資格的企業,其原有劃撥土地可採取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方式處置。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其原有劃撥土地可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劃撥土地性質。
(二)稅收優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業按規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土地變更登記和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
(三)工商變更登記。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其所屬子企業或事業單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轉企。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股權多元化企業,應先將其所屬子企業或事業單位改制或轉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四)資質資格承繼。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或國有控股公司,其經營過程中獲得的各種專業或特殊資質證照由改制後公司承繼。改制企業應在工商變更登記後1個月內到有關部門辦理變更企業名稱等資質證照記載事項。
四、統籌推進
(一)加強黨的領導。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要切實加強對改制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有關規定落實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的「四同步」和體制對接、機制對接、制度對接、工作對接的「四對接」要求。要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確保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在企業改制中得到充分體現和切實加強。要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處理好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改制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黨中央、國務院。
(二)建設現代企業制度。改制企業要以推進董事會建設為重點,規范權力運行,實現權利和責任對等,落實和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要堅持兩個「一以貫之」,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處理好黨組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關系,明確權責邊界,做到無縫銜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
(三)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改制企業要不斷深化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市場化用工制度,合理拉開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
(四)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公司制改制過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國有企業改制、國有產權管理等有關規定規范操作,嚴格履行決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維護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落實金融債權。加強對改制全流程的監管,堅持公開透明,嚴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做好信息公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中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清理整頓和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國家集中統一監管的要求,另行規定執行。各省級人民政府參照本實施方案,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
G. 請問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地產處置流程有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程序流程圖 單位向財政部門申報國有資產處置事項 財政部門委託中介評估機構對資產處置進行評估 中介評估機構對處置資產出具評估報告 財政部門對評估報告進行審核、備案 財政部門委託拍賣中介機構對處置資產進行拍賣或競拍↓ 資產處置收益由財政部門實行專戶管理
H. 事業單位房屋如何過戶
與一般二手房過戶相同。
只是事業單位要上級單位及財政單位批准後,才能過戶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