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內蒙古區直事業單位的有哪些醫療單位
內蒙古工人療養院、內蒙古榮譽軍人康復醫院、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內蒙古自治區精神衛生中心、內蒙古自治區第四醫院、內蒙古自治區綜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內蒙古自治區國際蒙醫院、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內蒙古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人民醫院。
B. 區職、市職單位都有哪些啊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11
C. 區直部門下屬事業單位 有哪些啊
要想准確數據,還得請i當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給你統計一下,一般有幾百家,如一個縣的中小學校就有上百家,還有大小醫院也有幾十家。鄉鎮政府下屬的站所一般也是事業單位,還有縣直機關,一般都有事業單位,如廣播電視局下屬的電視台、電台;文化局下屬的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民政局下屬的福利院、敬老院、殯葬場、婚姻登記處;農業局下屬的園藝場、農技推廣中心;林業局下屬的林業站、種苗場、木竹檢查站,等等,大多了。
D. 事業單位有哪些職位和部門
什麼是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2、411號令),事業單位不屬於政府機構,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1、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也稱為全供事業單位,也就是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即人員費用、公用費用都要由國家財政提供。採用這種管理形式,有利於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收入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同時,也使事業單位的經費得到充分的保證。
2、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按差額比例,財政承擔部分,由財政列入預算;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在稅前列支,如醫院等。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這些單位的人員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為60%,非固定部分為4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差額撥款單位要根據經費自主程度,實行工資總額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辦法,促使其逐步減少國家財政撥款,向經費自收自支過渡。
3、自主事業單位
又稱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作為事業單位的一種主要形式,由於不需要地方財政直接撥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鬆對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不斷膨脹的趨勢。
E. 有哪些事業單位是屬於市直系統的
市直部門是指市黨政部門,使用行政編制的黨委政府部門,包括黨委序列的黨委辦公室、政法委、統戰部、宣傳部、組織部、紀委、保密局、檔案局、機關工委、老乾局等。政府組成部門包括政府辦公室、發改委、衛計委、農業局、國土局、民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公安局、水利局、林業局、工信局、質監局、食葯監局等。
事業單位包括黨委政府直屬的事業單位,和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前者主要是指黨校、金融辦、供銷社、愛衛辦等,後者就更多了,農業局下屬的有農技中心、經管局、農廣校等,交通局下屬的有公路局、運管局、執法大隊等,國土局下屬的不動產登記中心、測繪辦等,住建局下屬有規劃局、城管局、房管局等。
群團組織包括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社會團體由民政部門核准成立並負責管理,一般所說的群團組織,是指人民團體,包括婦聯、工會、團委、殘聯、文聯、科協。
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後,以上機構名稱和職能都有所改變,黨政機構設置更為合理,權力更為統一。事業單位也按照綜合改革、精簡機構、統一職能的原則進行了改革,責權利更為統一,更有利於服務職能的發揮。
F. 市直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首先,市直事業單位是一級機構,它包含市糧食局、檔案局、黨政機關、市黨委、市人大、市政府委任主要領導人的部、委、辦、局等直屬單位和直屬部門等。二級機構是所屬事業單位,如衛生局的下屬機構-防疫站、市委組織部的黨員電教中心等。市直屬事業單位的發展前景較好,福利待遇較所屬事業單位高出不少,非常值得考生全力以赴地沖!
看到這里相信大家對於市直屬事業單位有哪些這個問題有了基本的答案。雖然市直事業單位的競爭力度較大,但是上岸後的回報極其高,值得各位考生全力以赴地奔赴。
市直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G. 哪些單位屬於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分類:
1、教育類:大中專院校、中小學。
2、衛生類:各類公辦醫院、衛生院。
3、政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如發改委下屬發展研究中心。
具體包括: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單位。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H. 事業單位包括哪些
我以一個縣具體的部門舉例:
1、直屬事業單位(14個):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正科),農業機械管理總站(正科),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正科),航運管理局(正科),人民防空委員會辦公室(正科),規劃局(正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正科),工業區管理辦公室(正科),房產管理局,商業貿易服務中心,物資流通中心,對外貿易服務中心,縣供銷合作社,城鎮集體工業聯社。
2、部門領導的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31個):地方史志辦公室(正科)(由政府辦公室領導),政府機關事務局(副科)(由政府辦公室領導),招商引資辦公室(副科)(由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信息中心(副科)(由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市場發展服務中心(副科)(由商務局領導),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副科)(由農業局領導),棉花辦公室(副科)(由農業局領導),蔬菜辦公室(副科)(由農業局領導),移民辦(正科)(由水利局領導),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副科)(由統計局領導),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副科)(醫療保險中心)(由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導),就業服務中心(副科)(由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導),人才交流中心(副科)(由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導),農業稅收徵收管理局(副科)(由財政局領導),國有資產管理局辦公室(副科)(由財政局領導),專項資金管理辦公室(副科)(由財政局領導),預算外資金管理局(副科)(由財政局領導),會計核算中心(副科)(由財政局領導),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副科)(由建設局領導),公路管理局(正科)(由交通局領導),交通規費征稽所(副科)(由交通局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局(副科)(由審計局領導),第一高級中學校(正科)(由教育體育局領導),第二高級中學(副科)(由教育體育局領導),第三高級中學(副科)(由教育體育局領導),職業技術中等專業學校(副科)(由教育體育局領導),教師進修學校(副科)(由教育體育局領導),第一人民醫院(副科)(由教育體育局領導),第二人民醫院(副科)(由教育體育局領導),中醫院(副科級)(由衛生局領導),衛生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副科)(由衛生局領導)。
I. 行政類事業單位有哪些單位
1.什麼是行政類事業單位
有些地方的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可能是在同一個單位中,在一個單位中既有行政編制的人員,也有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對於這種單位可能會統稱為行政事業單位。還有一種說法是有些事業單位可以行使行政職能,那麼這類單位可能也會被稱為行政類事業單位。
2.哪些單位屬於行政類事業單位
行政類事業單位比較多一般是包括執法監督、監管機構等,比如環保局、交通局、氣象局、城建局、房管局、煙草局、林業局、公立醫院、審計局、發改委、公立學校等都屬於行政事業單位。
3.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
行政單位一般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一般是公共服務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行政機關的職工一般是行政編制也就是公務員編制,而事業單位職工的編制是事業編,二者的編制也是不同的。而行政類事業單位有些事參公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遠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但是本質上還是屬於事業編制。
行政類事業單位有哪些單位
J. 區級機關都包括什麼單位
區級機關具體包括:
1、區政府、區委、區人大;
2、區政協、區紀委、區黨政機關;
3、區法院、區檢察院、人民團體。
其中黨政機關具體有:
1、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區人大辦、區政協辦、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
2、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員會、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區外事僑務局);
3、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區文化體育局、區司法局、區教育局;
4、區公安局、區財稅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
5、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
其中人民團體具體有:
1、區工商聯、區總工會;
2、區婦聯、團區委。
(10)區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地方行政機關職權:
地方行政機關負責管理特定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文化與社會事務。我國地方行政機關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它們根據「雙重負責制」(既要向同級地方人大負責並報告工作,又要對上級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的原則開展工作,其職權主要有以下幾項:
1、執行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與命令,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各項任務。
2、發布決議與命令,制定行政措施。
3、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文化、教育、公安等事務。依法任免與獎懲行政工作人員。
4、保護社會全民所有的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以及公民個人擁有的合法財產。
5、縣以上人民政府可改變或撤消所屬各部門及下級政府不適當的決議、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