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1年事業單位一月份工資什麼時候發
2021年事業單位一月份工資15號發。
按照勞動法規定,員工的工資一般在每月的十五號發放,但今年|月3I日是初夕,企、事業單位的工資可能會提前到10號左右發放。
⑵ 江蘇省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金啥時候發放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我省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人」即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他們不再執行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而是實行與個人繳費掛鉤的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同時強制建立職業年金。「中人」退休後,其領取的養老金由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部分組成。其中: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塊,基礎養老金與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歷年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掛鉤,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個人賬戶養老金由本人歷年繳費水平和繳費時間決定,繳費水平越高,繳費時間越長,個人賬戶積累越多,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水平也就越高;過渡性養老金則依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和改革前的視同繳費年限確定,這一塊是對改革前未繳費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年限的補償。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第二十六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按規定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及喪葬補助金。基礎養老金指按規定計發標准,由各級財政為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城鄉居民全額予以補助的養老金待遇。個人賬戶養老金指參保城鄉居民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養老金待遇,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以及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復繳費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存儲額的支出。喪葬補助金指在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的地區,參保人死亡後,政府給予遺屬用於喪葬的補助費用。轉移支出指跨統籌地區或跨制度流動轉出的個人賬戶資金額等。
⑶ 事業單位一般每月什麼時候發工資
現在大部分單位都是每月的十五號左右發工資,最晚也就是二十號左右,不會拖太久,都是本月發上個月工資。
⑷ 江蘇事業單位新員工工資什麼時候發
江蘇事業單位新員工工資按月發放工資
事業單位應當按月發放工資。不得隨意拖延。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江蘇,簡稱「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省會南京,位於長江三角洲地區,中國大陸東部沿海,地跨北緯30°45'~35°08',東經116°21'~121°56',與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山東省接壤。
⑸ 事業單位一般每月什麼時候發工資
沒有統一規定。但各地區都有固定的發工資時間。像我們這里(武漢)一般都是每月10--15號發工資。
⑹ 事業單位工資什麼時候發
事業單位的工資應當在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發放,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第八條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⑺ 江蘇2019年7月至12月底退休的公務員〈中人)的工資什麼時間補漲
摘要 江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工資也開始補發,制定了詳細的發放方案,2019年5月,無錫市已經全部兌現了,而江蘇其他地區的中人補發工作也正在進行,大家耐心等待,一定會收到補發工資的。
⑻ 事業單位一般每月什麼時候發工資
根據法律規定,事業單位什麼時候發工資,沒有統一的規定,一般根據自己單位制定發工資時間發放。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