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領導想讓我換崗,但我不想去,應該怎麼回答領導
首先領導要調你崗,得恭喜你,證明你入了領導的眼,不管是好還是壞,你都是有進步空間,畢竟在領導眼裡你不再是空白牆,這就是好事。
其次,如何拒絕領導無非兩個角度,現實和情感。從現實上來分析,領導調崗可能不符合你的心意,你可以提前私下找領導匯報工作,闡述你的工作狀況和業績,向領導表明你是努力的,並且在該領域業績不錯,然後委婉說想繼續深耕該領域,繼續學習進步,並且新的崗位不缺你也能很好開展工作,而現工作是你希望的且工作也是需要你的,領導一般情況下會考慮的,注意一定要提前!私下!從感情上來分析你可以打打感情牌,比如這個崗位同志們對你非常關心,你想更好滴站好崗,學習他們優秀品質,以便將來更好服務單位。比如你在這個崗位是家庭需要,孩子家人需要照顧,輕易調崗容易影響工作繼而影響家庭,希望從這些角度打動領導。
最後,你可以向領導推薦更優秀適合的人到該崗位,轉移領導視線。
最後的最後,一定要及時匯報思想,客觀反應情況,感謝領導對你的關注和關心。
2. 如何委婉拒絕領導安排的崗位
都說現在的年輕人不容易,其實這句話有一定的道理,為什麼這么說呢?白天年輕人奔波於公司當中,總是被一些繁瑣的工作所困擾。不僅要考慮智商,還要考慮情商。比如有些年輕人為了能夠跟領導處好關系。雖說領導的安排不合理,但是自己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絕。為了能夠跟領導處好關系,想要委婉的拒絕領導,可以嘗試沉默,轉移話題,以及分析領導的安排等等方法來有效的緩解這個尷尬。
1、轉移話題
現如今有很多領導時不時的會給自己的下屬安排一些工作,這些工作相對來說不太友好。然而下屬又不好意思拒絕領導,那麼就採用轉移話題的方式委婉的告知領導,你這樣的安排不太友好。
以上的三種方法告訴你如何委婉的拒絕領導的安排,不得不說,有些領導在平時的生活當中安排的任務的確不太友好,很多人也看不慣,但是我們要想辦法婉拒。其實一個人的情商高低,可以從委婉的拒絕老領導的安排中准確的看出來。希望大家在平時的生活當中,要是覺得領導安排的不合理,那麼就聯系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跟領導做一個合理的分析,相信大部分領導都會體諒你的。
3. 拒絕換崗的理由
法律分析:你完全無法接受新崗位,就是不想去,那麼你有權拒絕單位的換崗。 理由如下: 1、《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包括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等內容; 2、《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4. 行政事業單位人員有權拒絕單位隨意調整崗位嗎
行政事業單位人員有權拒絕單位隨意調整崗位,是否拒絕待崗由員工自己決定。
勞動合同變更的規定,即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且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變更工作崗位應被視為勞動合同的變更,應按照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處理。因此,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如要變更員工的勞動合同,應事先與員工協商,徵得員工的同意後才能變更。
事業單位不能隨意調整工作崗位的,調整工作崗位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調整工作崗位的,需由組織根據程序討論決定。屬於聘用制的,則需要取得本人同意。前者,可以向組織部門申請復議。後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勞動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用人單位則應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職工工作崗位,則屬於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勞動者應當服從。如果勞動者不願接受用人單位的工作崗位調整,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5. 我是事業編制的,單位可以不徵求我同意強制調動工作崗位嗎不服從會被解聘嗎
單位是有權利調崗的,但是不能隨便解聘你。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實施單位
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6. 事業編,突然接到換崗通知,作為個人能怎麼辦
作為事業編的工作人員經常會面臨著工作調動,那對於我們公職人員來說,面對這種情況應該是要服從組織的安排,應該及時的調整好個人的工作,接受上級的安排,及時的到崗。很多人都表示突然接到換崗通知,很多工作來不及做准備,那麼作為個人應該這么辦?接下來小編就和大家聊一聊個人在接到換崗通知時的處理。
最後小編想說的是,作為事業單位的人員,我們難免會遇到調崗的情況,這個時候我們不要說過分地擔心自己在未來的崗位上會做的不好,我們應該及時調整心態,以更加積極樂觀的心態去面對我們之後的工作,這樣才能促使我們的在評優評選中佔得先機。
7. 怎樣巧妙拒絕領導安排的工作調動
1、提前打好腹稿。要想巧妙拒絕工作調動,在採取行動前提前把腹稿打好,因為畢竟是領導再跟你調動工作,假如沒有提前想好咋說,那就有可能會在領導面前支支吾吾的,說不出啥子話,也很難把自己想說的表達出來。
2、一定要尊重領導。要想巧妙拒絕工作調動,在採取行動前一定要認真思考清楚,因為工作調動,可能是領導看中你,也可能是領導不滿意,在拒絕領導的時候,一定要尊重領導,千萬不要恣意妄為。
3、委婉講出原因。要想巧妙拒絕工作調動,在拒絕時一定要委婉的講出原因,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拒絕,要是沒有原因,領導會覺得是在找借口。所以要拒絕,一定要把原因講清楚。
(7)事業編如何拒絕換崗擴展閱讀:
「巧妙拒絕領導安排的工作調動」可以借用的原因:
1、家庭原因。拒絕工作調動,可以借用的原因之一就是家庭原因。當自己想拒絕這份工作時,可以用家庭原因去拒絕,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家庭里的客觀因素太多了,找家庭做借口,還真是很說得過去的理由。
2、身體原因。不想被調動工作,可以以自己身體不適為由進行拒絕,因為每個人的身體條件不一樣,有些工作能夠勝任,有些工作不能勝任,都有一些客觀的因素,所以覺得自己身體吃不消,那就不要硬抗,及時跟領導提出來,相信領導也能理解。
8. 事業單位下派到鄉鎮工作如何拒絕
如果想拒絕,只能拿出客觀且充分的理由……這樣才能得到單位的理解和支持,最終取消拍你下鄉鎮工作的決定。
但是,這個理由,實在難找!只有自己確實有現實困難,才能夠提出。否則,很容易被認為是不服從分配……那可就糟糕了!以後想發展就難了!
9. 在事業單位怎麼拒絕不屬於自己的工作
尤其是新人,在單位里做的事情比較多,有些不屬於自己的事也在做。有時很想拒絕,但又很無奈。
一定要拒絕,怎麼拒絕
1、你的直屬領導願意幫你出面的話,就是他們之間去溝通,他們有他們的方式。
2、自己拒絕。畢竟事情發生在你自己身上,那隻好自己主動說。態度要誠懇,理由要充分。幾種說法:你很忙、沒時間、工作難、怕出錯、不是自己能力范圍;總之,不是你不願意幫忙,而是沒辦法幫忙(時間上、能力上、精力上)。
3、承擔自己拒絕後的後果。你拒絕別人,別人肯定也會有自己的想法,既然想好拒絕了,就不要後悔了。
10. 找領導換崗為,領導確換了一個自己不適合的崗位,怎麼委婉拒絕
這個事情,不能拒絕。
工作崗位,是領導安排的。自己應該服從分配才對。
如果拒絕,就是不服從分配了。這在職場上,是很不好的事情。
你應該跟領導說明,那個崗位不適合自己。並且列舉出客觀且充分的理由。然後,領導就會給你安排適合你的工作崗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