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被單位開除住房公積金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勞動者被單位開除了,勞動者在職期間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不受影響,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依法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後,勞動者可以依法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貳』 事業單位開除後公積金沒收
法律分析:如果有離職證明則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份(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提取金額暫不填寫)
2、申請人身份證(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並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二代證正反面均復印)
3、原籍戶口簿(復印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4、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由繳存單位出具或提供失業、下崗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叄』 因違紀被單位開除後,住房公積金怎麼辦能不能取出來
這種情況,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本市無房職工租房自住的; 4.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5.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6.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7.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5.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或託管滿半年的; 三、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四、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肆』 公務員被開除後住房公積金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1.公務員開除以後以前的公積金可以先封存,等到了一定的時間是可以取出來的。
2.也可以將公積金賬戶進行注銷。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伍』 事業單位人員開除公職後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失業單位人員被開除公職後,公積金封存達到兩年之後,公積金就可以取出來。
『陸』 事業單位開除公職後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有離職證明則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柒』 事業單位人員開除公職後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摘要 如果被開除公職後,住房公積金原單位應該不會再繼續為你繳納,會報停。但是裡面的錢還是有的,您可以申請提取出來。
『捌』 公職人員被開除公職後公積金怎麼辦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向自己所在公司提出提取公積金的申請,等到單位審核通過後再填寫各項申請書,填寫完畢之後,去公司有關部門加蓋公章,然後攜帶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