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級市國土局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是事業單位么~待遇如何呢~
地級市()正廳級
地級市國土局(正處級)
地級市國土局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正科級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待遇比行政單位(國土局)的待遇少一些!
漳州市國土資源局直屬事業單位
漳州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
漳州市測繪管理站
漳州市市區土地登記處
漳州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漳州市地產交易所
漳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漳州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⑵ 國土資源部附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附屬單位有:
中國地質調查局。
油氣中心。
咨詢研究中心。
信息中心。
財務審核中心。
宣教中心。
評審中心。
人力中心。
寶石中心。
整理中心。
地科院。
環境監測院。
經研院。
規劃院。
大地出版社。
地質出版社。
國土資源報社。
博物館。
圖書館。
法律中心。
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
⑶ 國土資源部下面有哪些部門
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部內各司局:
辦公廳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
政策法規司
調控和監測司
規劃司財務司
耕地保護司
地籍管理司
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質勘查司
礦產開發管理司
礦產資源儲量司
地質環境司
執法監察局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人事司
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
(3)納溪國土局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負責土地資源 、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在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國務院機構被分為四類:宏觀調控部門,專業經濟管理部門,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和資源管理部門,國家政務部門。
國土資源部放在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和資源管理部門一類中,與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一起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保障部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後勁所在。這充分突出了國土資源在國民經濟中基礎地位。
國土資源部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及法規,依法行政。
並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調整組織機構,把部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宏觀調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來,完善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符合我國市場經濟要求的資源管理機制
⑷ 國土資源局都有什麼部門
內設機構
1.原國土資源部
辦公廳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 政策法規司 調控和監測司 規劃司 財務司 耕地保護司 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質勘查司(礦產勘查辦公室) 礦產開發管理司 礦產資源儲量司 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執法監察局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人事司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局
2.原國家海洋局
戰略規劃與經濟司 政策法制與島嶼權益司 海域綜合管理司 預報減災司 科學技術司 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3.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國土測繪司 法規與行業管理司 地理信息與地圖司(測繪成果管理司)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4.國家土地督察局
北京局 上海局 沈陽局 南京局 濟南局 廣州局 武漢局 成都局 西安局
5.中國地質調查局
(4)納溪國土局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1.職責:
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
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條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⑸ 瀘州納溪區事業單位有哪些
很多的,如:農業局、財政局、國土局、城管、衛生等等,去瀘州人事網查查吧,那裡有事業單位招考的職位等信息,應該夠了。
記著採納啊,給分。
⑹ 國土資源有哪些下屬事業單位-具體的單位名稱
太原市國土資源局下屬的事業單位有
1
太原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
2
太原市國土資源局信息中心
3
太原市國土資源局機關服務中心
4
太原市土地儲備中心
5
太原市國土資源管理培訓中心
6
太原市國土資源規劃中心
7
太原市土地登記管理中心
8
太原市地質環境監測站
9
太原市國土資源交易事務中心
10
太原市土地整理開發中心
11
太原市國土資源調查中心
12
太原市國土資源測繪中心
13
太原市基礎地理數據中心
14
太原市國土資源新聞宣傳中心
⑺ 縣級國土局有哪些部門
縣級國土局有如下部門:
(一)辦公機構
辦公室(加掛政策法規股牌子)
人事教育股(加掛紀檢室牌子)
建設用地股(加掛統一征地辦公室牌子)
(二)下屬事業單位
土地規劃耕地保護地籍管理室(已設,加掛測繪室的牌子)
土地利用與市場管理室(已設)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已設)
地質礦產管理所(已設)
(三)中介服務機構
互助縣土地估價事務所(已設)
互助縣土地經營中心(已設)
(四)國土資源中心管理所
根據國發[2004]12號文和東署辦[2005]10號文及我縣的實際,各鄉(鎮)設置的專職土地管理員,其人員、編制、經費從鄉(鎮)劃歸縣國土資源局,成立雙樹、檯子、五十、哈拉直溝、威遠鎮、五峰、加定等七個中心管理所。
(7)納溪國土局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承擔本縣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的執行、監督、檢查;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調查處理重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三)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組織編制縣級礦產資源、地質勘察、地質環境保護、礦山環境保護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預案,並承擔規劃的執行;參與報地區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四)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縣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落實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地區、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復墾和耕地開發的實施、監督工作。
(六)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縣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土地資源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開展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
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承擔報縣、地區及省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
(八)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范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范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全縣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
(十)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實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十一)依法徵收國土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
(十二)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制定、實施全縣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較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三)負責全縣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對新增建設用地、存量建設用地的界址確認、面積測算、宗地圖繪制等;負責全縣基礎測繪成果資料的收集和管理,組織實施測繪成果的社會化服務以及測繪資料年檢上報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⑻ 國土資源管理局下設有哪些部門
國土資源局下設辦公室、地籍測繪科、財務科、儲量科、開發科、礦政管理科、耕地保護科、規劃統計科、地質環境科、土地利用科、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信息科、綜合科、人事教育科等,
⑼ 國土資源局有哪些行政部門
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組織人事處、財務審計處、規劃處、耕地保護處、地籍管理處、土地利用處(集體土地管理處)、調控和市場監測處 、礦產資源處、地質勘查環境處(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綜合處(行政審批辦公室)、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 、工會、婦女工委、團總支、不動產登記管理處。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⑽ 縣級國土資源局主要有哪些工作崗位
主要有辦公室、土地利用股、地籍管理、測繪、法規等崗位。
下面以新干縣國土資源局為例:內設8個職能股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教育股)、土地利用股(耕地保護股)、地籍管理股、測繪地理信息股、地質礦產股、法規股(信訪辦公室)、行政服務股、監察室;
下設2個副科事業單位和3個正股級事業單位,分別為:新干縣土地礦產儲備交易中心和新干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等2個副科事業單位,以及新干縣土地整理中心、新干縣國土資源局信息中心、新干縣地質災害應急中心等3個正股級事業單位。
(10)納溪國土局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股)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文件的起草、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工作督辦及資產管理、組織實施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責任制並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局機關政務公開;
負責領導和上級指示以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公文審核、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機要保密、安全保衛、檔案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局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對局機關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審查監督管理。
承辦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稱、離退休人員等管理工作;指導國土資源系統人員隊伍建設、幹部隊伍培訓、編制全縣國土資源科技發展規劃、推廣科技成果應用。
(二)土地利用股(耕地保護股)
負責全縣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和農村村民住宅用地。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政府收購儲備土地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具體建設項目供地方案的審查工作;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農用地轉用審批管理;
承擔上報市政府、省政府和國務院審批的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的審查工作;組織擬定征地補償辦法;指導農用地用途管制;檢查、督促全縣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督促全縣耕地佔補平衡工作。
組織編制全縣及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復墾規劃等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土地利用計劃。
(三)地籍管理股(測繪股)
制定全縣地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辦法、工作計劃、方案;負責全縣土地資源調查、城鄉地籍調查、土地變更調查、土地動態監測;負責全縣土地日常統計、變更調查統計工作;負責全縣土地權屬糾紛調處;
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土地證書的查驗工作;負責實施城鄉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縣的國有、集體建設用地登記發證;負責全縣測繪市場管理、地圖市場管理、測繪標志保護等工作。
(四)地質礦產股(地質災害防治辦公室)
指導全縣地質勘查工作,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組織全縣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評價;負責有關地質勘查項目立項管理;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儲量勘查管理辦法、標准、規程;
統計年報工作;負責礦山企業「三率」指標的年度考核;依法調處重大采礦權權屬爭議、糾紛;負責礦山開發利用設計方案評審的備案。
(五)法規股(信訪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縣國土資源規范性文件起草、審查、協調工作;負責有關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咨詢;制定全縣國土資源執法監督的有關措施;組織實施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辦理有關行政復議、應訴事宜;組織開展有關國土資源政策調研;負責處理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六)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承辦局內全部行政許可服務事項和縣行政服務中心國土窗口事務工作。
(七)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國土資源系統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和履行職能情況;負責監督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財務支出情況;依法對違紀人員做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