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會經費計提比例是什麼樣的
國稅代收工會經費的比例:企業、事業單位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的工會經費中應上繳上級工會50%的部分。(省屬產業工會在漢單位和垂直管理單位的代收比例另行規定)
計算繳納公式: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四十二條
工會經費的來源: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1)事業單位計提工會經費怎麼計提擴展閱讀:
主要的工會支出
企業如果有工會就要計提工會經費(須是經過當地的工會批准或備案的)。當然你的工會經費也必須上交部分給出當地的工會。一般私營企業是沒有工會的,所以不用提工會經費,但如果你單位有工會,或當地要求必須設立工會,那就應該提工會經費。工會組織的活動經費通常包括三部分:
1、由企業向工會組織提供的辦公設施。包括工會日常活動所必需的房屋設備,以及有關水電、辦公用品等設施,通常由企業提供,其維修費用通常也由企業承擔。
2、企業按規定計提的工會經費。根據我國工會法的規定,企業每月應按全部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2%向本企業工會撥交工會經費,在管理費中列支。但必須收到專用收據才可以所得稅稅前扣除。
3、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根據我國工會法的規定,工會會員每月按基本工資的千分之五交納會費。
❷ 行政事業單位怎麼提取工會費和福利費,怎麼列支
行政單位支付的工會經費和按工資總額14%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在「經費支出」科目列支;事業單位支付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按照規定標准和實有人數每月計算提取,直接列報支出,在「事業支出--職工福利費」科目中核算。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職工的教育和工會活動,其開支范圍如下:
1、宣傳活動支出。包括工會組織日常的學習、勞動競賽,舉辦各種報告會、展覽會、講座和其他技術交流的宣傳費用,以及各種宣傳工具的購置維修和集體訂閱的報刊雜志等支出。
2、文藝活動支出。包括工會開展業余文藝活動所需的設備購置費和維修費,舉辦聯歡會,藝術展覽到這些文藝活動的經費;還包括工人文化宮、工人俱樂部、工人圖書館的設備購置維修和日常經費。
3、體育活動支出。包括工會舉辦的各種體育活動的設備購置維修費、經費、運動用品和服裝費。
4、工會幹部訓練費,是指培訓工會專職人員的費用。
5、工會行政費有關支出。包括工會專職人員的人員經費、辦公費、差旅費等費用。
6、補助支出。包括工會會員的困難補助和職工集體福利事業的補助費用。
7、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由工會經費開支,其他各種待遇是於本企業其他職工相同,由企業負擔。
暫不計提工會經費的情況
1、未成立工會組織的企業,可以不計提工會經費。
2、處於停產或半停產狀態的企業,可以不計提工會經費。
但是,以上兩條各地方規定不一,具體情況應查詢當地工會的有關組織。
范圍、比例及計算繳納公式
1、國稅代收工會經費的范圍:建立工會組織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省總工會直管單位和市財政全額預算撥款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除外)。
2、國稅代收工會經費的比例:企業、事業單位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的工會經費中應上繳上級工會50%的部分。(省屬產業工會在漢單位和垂直管理單位的代收比例另行規定)
3、計算繳納公式: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
(2)事業單位計提工會經費怎麼計提擴展閱讀:
《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這一規定,為工會經費的正確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據。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第四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四條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
各級工會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
各級工會經費收支情況應當由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並且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監督。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對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
工會經費的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國家的監督。
第四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第四十六條工會的財產、經費和國家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任意調撥。
第四十七條工會所屬的為職工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其隸屬關系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各級工會的離休、退休人員的待遇,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同等對待。
❸ 工會經費計提比例
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並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工會經費扣除: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四十二條工會經費的來源: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❹ 工會經費計提比例
工會經費上繳比例是多少
依據我國工會法的規定,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的2%計提,成立工會組織的,按工會經費按40%上繳上級工會組織。未成立工會組織的,工會經費按全額上繳上級工會組織,一般工會經費返回企業基層工會的比例為60%。
《工會法》第四十二條 工會經費的來源: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基層工會組建工作的程序
(1)成立工會籌備組,明確工會籌備組負責人;
(2)向上級工會提出建會申請,上級工會予以批復;
(3)發展工會會員。面向職工進行入會宣講,介紹工會組織和會員權利義務,指導職工填寫《入會申請書》、《會員登記表》,發展入會,頒發會員證;
(4)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符合條件的,應同時建立女職工委員會;
(5)將選舉結果報上級工會;
(6)上級工會批復選舉結果。
基層工會成立後,要及時辦理工會組織法人資格登記手續,領取組織機構代碼,開立基本賬戶。
❺ 如何提取公司工會經費
工會經費是按照公司年度工資總額的2%由公司財務進行提取,正常情況下,提取經費後由公司財務直接劃轉到工會的財務,工會財務做收入手續進賬,這樣帳上就可以反映出來。其資金轉入工會在銀行設立的單獨賬戶。
如果工會想支取這部分錢,通過工會財務開具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拿現金支票到銀行兌付現金就可以了,也可以拿轉賬支票到商店買東西。
拓展資料:
工會經費是工會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所需要的費用。
來源:
(1)會員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交納的會費。
(2)工會舉辦的事業的收入。
(3)行政方面根據工會法的規定撥交的經費。
(4)各級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行政的補助。在基層工會,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包括群眾活動和事業方面、工會建設方面和工會行政工作方面,在縣以上工會,工會經費開支范圍還包括有國際活動方面和基本建設方面。
另外,工會經費開支還包括基層工會上交經費和縣以上工會對下級工會補助支出兩個方面。各級工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審_同級工會組織的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情況,向同級工會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存在爭議的主要是針對2%工會經費部分。引起爭議的直接原因是這部分經費不是通過工會會員以會費交納的方式,是通過行政撥交的方式,從而引起人們對它的來源和實質存有分歧。
爭議主要有四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其本質屬性應該是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也把它稱之為勞動價值補償),這是大多數人的觀點,也是政府的觀點;
第二種觀點認為其本質屬性應該是對剩餘價值的分配,這是一小部分人的觀點;
第三種觀點認為其是屬於生產資料的內容,這是極少數人的觀點;
第四種意見認為是混合性的,認為既有屬於勞動力價值的部分,也有屬於生產資料的部分,這同樣是一小部分人的觀點。總的來說,觀點主要集中在第一和第二種,並且是比較對立的。
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工會經費的來源有五個方面: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補助;五其他收入。
❻ 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計提標准
法律分析:一般企業: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個體工商戶等:企業實際發生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在其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的標准內據實扣除。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工資沒有扣除標准了,直接按實際發生的扣除。其中職工教育經費如果當年發生不足扣除比例的,可結轉下年繼續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四十二條 工會經費的來源:(一) 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二) 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三) 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四) 人民政府的補助;(五) 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費所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四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❼ 工會經費計提比例是多少
工會經費的計提比例為每月工資薪金總額的百分之二。其中工資薪金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規定的,可以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根據《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機關行政方面應按全部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按月撥交給工會組織。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向工會撥交經費,這是法律固定下來的,具有長期的法律效力。各基層單位行政方面應於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向工會撥交當月份的工會經費。工會在收到工會經費後,應向交款單位行政開具「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稅務部門據此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工會經費的來源:
1、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2、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3、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補助;
5、其他收入。
行政撥交工會經費是國家以立法形式維護工會權益的具體表現,因此,行政工會經費的特徵: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
工會會員繳納會費是會員應盡的義務,同時也是會員在工會組織內部享受權利的物質基礎。會員繳納工會會費,體現了會員的組織觀念,密切了會員與工會組織的聯系,同時也有利於職工之間的互助互濟和團結友愛的精神的增強。會費交納的標准,是根據不同時期會員的收入情況和工會工作情況,由全國總工會統一制定的。現行標准,根據全國總工會1978年工發101號通知規定,工會會員每月應向工會組織繳納本人每月基本收入千分之五的會費。工資尾數不足十元的不計交會費。
❽ 工會經費需要計提嗎
法律分析:工會經費需要計提,需要按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的金額計提。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並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工會經費是工會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所需要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十條 規定了基層工會委員會設立的條件,即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
❾ 事業單位怎麼提工會經費啊,這個分錄怎麼做
1、工會經費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一工會經費
2、工會經費交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9)事業單位計提工會經費怎麼計提擴展閱讀:
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凡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應按上月份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當月份的工會經費,並由工會按有關規定逐級上解。縣級以上地方總工會有權對行政區域內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行政方面撥交工會經費情況進行檢查。
對逾期未交或者少交工會經費的單位,經屢次催交無效時,可以正式文件通知繳款單位的開戶銀行,由銀行存款中扣交,並從當月的第16日起,每日扣收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修改後的《工會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依法申請支付令,直至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❿ 工會經費如何提取和使用
法律分析:1、工會經費可以按工資總額(實際發放)計提,不是按計稅工資總額計提。但是工會經費只能是取得工會撥繳款收據的那部分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
2、應付福利費可以只計提不列支,但是要列支必須符合規定:用於企業內部的澡堂,食堂等福利設施或困難職工的補助,醫葯費等支出
3、職工的用餐補助不可以放到應付福利費里列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四十四條 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各級工會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各級工會經費收支情況應當由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並且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監督。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對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
第四十六條 工會的財產、經費和國家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任意調撥。
第四十七條 工會所屬的為職工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其隸屬關系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各級工會的離休、退休人員的待遇,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同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