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市個人如何繳納社保
北京市個人繳納社保,分戶口形式,兩種情況。
1、本市戶籍,本市戶籍人,不管你是城鎮戶籍,還是農業戶籍,都可以去北京市
人才中心去繳納社保,去戶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辦理個人社保繳納業務。
北京市人才中心個人繳納,是三險形式,滿足個人繳納需求。
2、外地戶籍,即非本市戶籍人口,在京務工者,可通過在京參加工作形式繳納社保
工作單位會對單位上班人員辦理北京社保業務。個人是無法通過社保局自助繳納社保業務
可以通過社保代理機構進行繳納,例如支付寶搜思維加速可以繳納等形式都可以。
3、自主創業形式人員,可通過在京成立公司,用公司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業務。
不僅可以為自己繳納,同樣可以為公司員工正常繳納北京社保。
上述形式均可繳納北京社保。
『貳』 北京社保自己繳納怎麼繳納
一、北京自己交社保怎麼交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2、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3、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4、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二、社保是什麼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叄』 北京社保自己繳納怎麼交
北京自己交社保怎麼交: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2、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3、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4、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北京個人交社保不是每人都可以辦理的,須符合條件的才能辦理個人交社保。
1、北京戶口的,被徵用了土地的失地農村戶口人員或其他特殊政策規定的農村戶口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去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
注意:一般情況下,北京農村戶口人員是不能正常購買社保的,只能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北京城鎮戶口的個人上社保是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外地戶口人員,需要在北京有單位通過掛靠單位來繳納社會保險,個人在北京不能繳納社會保險。
3、如果自己工作生活的地方不是自己的戶口所在地,還不是上班族,又想繳納社保的話,可以在網上找比較靠譜的社保代繳機構幫忙繳納。
『肆』 北京自己交社保怎麼交
【法律分析】:在北京,個人交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進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保;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者農轉非戶口;辦理地點:居住地所在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也可以到縣區級勞動保障局繳納;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1寸免冠照片。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伍』 北京社保自己交怎麼交
法律分析:「在北京,個人交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進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保;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者農轉非戶口;辦理地點:居住地所在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也可以到縣區級勞動保障局繳納;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1寸免冠照片。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