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務員車補標准2021
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
根據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接管的公車改革要基本完成。近日,記者通過采訪多個中央部委證實,目前中央層面公車封存和補貼發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務交通補貼已從上個月起開始發放。根據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補標准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湖北公務員收入多少?福利待遇好嗎?
所謂車補,顧名思義就是公務交通補貼。車補主要用於市內公務支出補貼,比如開會、調查、下鄉考察等。除此之外,市內是不會有再派遣公務用車的,否則就是違規。目前能享受車補政策,也只有使用行政編制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人員,像事業單位、國企是沒有此項福利政策的。
車補是行政編制獨享的一項特殊補貼,目前仍沒有普及到事業單位、國企等崗位。所謂車補,就是國家給予公務員在辦公過程中所花費的交通成本的一項補貼。一般情況下,科員級別的公務員每個月可以拿到500元,職務越高車補也就越高,廳級領導幹部每個月的車補可以達到1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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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的基本工資是全國統一規定的,實際收入之所以有高有低主要是在補貼方面有很大的差距。而且每個地區的補貼都不一樣,甚至同一個地區因單位性質不同,所以補貼也是不一樣的,尤其是在一些省市機關單位,其補貼要遠遠高於基層公務員。一直聽到的公務員工資低,也大多都是以基層公務員崗位為主。
⑵ 公務員車補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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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地區公車補貼的標准不一樣,比如湖北省廳局級車補標準是1690元,縣處級是1040元,鄉科級是650元,科員及以下是450元;廣西廳級車補標準是1950元/月,處級是1200元/月,科級是750元/月,科員及以下是650元/月。公務員的工資以及績效獎金,相對是比較穩定和固定的,車補的目的是節約,車補的本質是行政成本,在行政會計里,車補都是在公車經費里。
2、公務員車補的來源是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也簡稱公車改革。201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也就是車補。簡單來說就是為了節約開支避免腐敗,原有的一般性公務用車取消了,只保留特殊需要用車和執法檢測等專用車輛。例如,原來去別的部門取文件單位給派車,出差給報銷計程車費,現在直接發給車補給個人,自己選擇交通工具。
公務員車補規定
⑶ 2022年邵陽事業編車補標准
根據《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各個級別的車補標准為:司局級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邵陽,古稱寶慶,湖南省轄地級市,位於湘中偏西南,資江上游;越嶺逶迤,東、南,雪峰山聳峙西、北,資江自西南向東北流貫全境,中間為丘陵盆地,東與衡陽為鄰,南與永州和桂林接壤,西與懷化交界,北與婁底毗連。
⑷ 事業單位人員有車補嗎
1.目前能夠擁有車補的事業單位只有參公事業人員和鄉鎮事業編。其中參公人員,執行與公務員同等的工資和晉升待遇,包括車補在內。而鄉鎮事業編,是指在鄉鎮機關工作的事業編制人員,按照公務員標准發放車補。
2.河南省和山東省已經陸續發放車補了,主要是針對於在鄉鎮和機關工作的事業單位人員,正科級每人每月,副科級,科級以下人員。目前已經有六、七個省已經落實了該政策。未來將會有更多的省市跟進,普及該政策。
事業單位人員有車補嗎
⑸ 事業單位交通補貼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發放交通補貼,區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以實報實銷為主。
區直部門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幹部和普通幹部的補貼方式也有所不同。
大部分還是以實報實銷為主,畢竟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副科級以上事業幹部只佔少數部分。
法律依據: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印發《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 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機關本級,公務交通補貼的標准、發放范圍和方式及管理使用,按照中辦發〔2014〕41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對參改人員實行以按規定報銷公務交通費用為主的辦法,個別特定崗位確需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應從嚴從緊核定並報本單位所屬的主管部門批准。公務交通費用報銷額度及公務交通補貼標准,由主管部門根據取消車輛數量、運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費支出情況,在節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於同地區、同級別機關相應層級公務員交通補貼標準的原則從嚴確定。不得既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又報銷公務交通費用。嚴格按規定控制報銷或發放人員范圍,避免普遍發放交通補貼或允許限額報銷的福利化改革傾向。建立公務交通費用報銷總額度和公務交通補貼總數與所在單位規模增長相匹配的動態調整機制。
⑹ 甘肅省臨夏州事業單位人員車補標准
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甘肅省臨夏州事業單位人員車補分為三個等級,分為1300、800、500三個級別。其中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其工作人員與公務員是不同的。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還新興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⑺ 2021公務員車補標準是什麼
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
根據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接管的公車改革要基本完成。近日,記者通過采訪多個中央部委證實,目前中央層面公車封存和補貼發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務交通補貼已從上個月起開始發放。根據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補」標准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相關規定
根據上述《意見》和《方案》,取消一般公務用車,要適當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為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知情人士證實,目前中央層面公車封存和補貼發放的工作已經基本完成,「車補」肯定能發放,但後期車輛處置一下完不了,還得分期分批進行。
⑻ 事業單位的你們有車補嗎是怎樣的發放標准
正規的企業公司在福利待遇上也是比較豐富的,不僅有餐補,交通補,還會有房補。交通補助也是比較常見的,但並不是所有的事業單位都會有這項福利。在進入到公司之前也要提前了解清楚,在發放車補的過程中,也會根據自己的崗位等級來進行調整,一般情況下等級越高的工作人員發放的交通補助會更高一些。不同公司規定的發放標准也是會有所不同的。有些事業也是會發放車補的,比如編制人員,或者是政府人員,之所以會發放車補,也是為了減輕員工在生活當中的一些負擔。所以有些工作是需要經常出勤的,所以員工的車費也是由公司報銷的。
一般情況下國企單位的待遇會更好一些,如果是民營企業的話,想要有車補也是非常少見的,這也要根據工作崗位來進行區分,很多地方都不會有車補這樣的待遇,尤其是在小城市當中。很多工作人員的條件是不符合車補條件的,再進到一家公司之前提前了解清楚會更好一些。
⑼ 公務員車補標準是多少
1.根據機關單位的相關規定,通常情況下,司局級的公務員每人每月可以補貼到1300元,而處級公務員每人每月可以補貼到,科級及以下的員工可以補貼到每人每月。各地區的公務員補貼情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來調整,可能會有所不同。
2.對於職工因公常駐外地或者是出差的情況,根據乘坐的交通工具不同,相應的報銷費用不同。如果沒有按照單位的規定而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的部分需要自己承擔。職工應該在不影響公務的前提下,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公務員車補標準是多少
⑽ 公務員車補規定
法律分析:公務員車補是中國政府為公務員發放的現金補貼,用於補貼公務員在辦公過程中所花費的交通成本。為減輕政府辦公費用的壓力,中共中央辦公廳與國務院辦公廳於1994年出台《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開始進行公車制度改革,接著很多地方政府開始取消專車,以公務員車補來代替。公務員車補雖然名義是按交通成本發放,實際並不是按實際成本進行補貼,而是有嚴格的等級,級別越大,所能享受的補貼越多,本質上是一種特權。
法律依據:《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一、部長級以上(不含部長級)幹部的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二、部長級和省長級幹部按一人一輛配備專車;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幹部,保證工作用車或相對固定用車。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幹部離休、退休後享受部長級和省長級待遇的,不配備專車。過去已按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配備了專車的副部長,其專車可繼續保留,但本人不用時,由機關調度使用。
三、部長級和省長級幹部配備排氣量3.0升(含3.0升)以下車型的轎車,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幹部使用排氣量2.5升以下車型的轎車。
現已使用的轎車超過下述標準的,由黨中央、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關行政事務主管部門,在現有的車輛中予以調換;未達到上述標準的應繼續使用,不得借機更換,避免造成新的浪費。
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以上幹部,今後應使用國產轎車。現已使用的賓士、林肯、卡迪拉克、公爵王等高檔豪華進口轎車,按照中央紀委《關於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重申和提出的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五條規定」的實施意見》(中紀發[1994]5號)精神,由黨中央、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關行政事務主管部門,在現有的車輛中予以調換。其他進口汽車凡有條件調換的應一律調換,確有困難的可繼續使用,達到報廢更新條件時再更換國產車。
四、部長級和省長級幹部配備的專車,屬中央黨政機關的,分別由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配備或批准配備;屬地方黨政機關的,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部門配備或批准配備。各部門和地方不得擅自為領導幹部超標准配備或調換專車。
五、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以上幹部工作用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行編制管理。定編原則是,根據其機構編制、職能和領導職數,從嚴掌握,合理確定。中央黨政機關的定編標准,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商有關部門後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的定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有關部門制定。具體編制數的審批,屬中央黨政機關的,分別由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屬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的,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部門負責。
六、嚴禁違反規定進口或購買汽車,不準利用職權向企事業單位調換、借用或攤派款項購買汽車。
七、省級以下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幹部工作用車的配備和使用管理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根據本規定的精神,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備案。
八、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直屬單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的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九、駐境外機構的汽車配備和退役處理,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禁止通過駐境外機構變相從國外進口汽車。
十、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汽車配備規定,加強使用管理和經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