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幹部任用條例任職副科五個月平級可以調動么
不可。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
第三條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為一年,從任免機關發出試用任職通知時計算。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需要辦理備案手續的,應在發出試用任職通知前一個月辦理備案手續。
第四條領導幹部在試用期間,履行所任職務的職責,享受相應的政治和工資待遇。
第五條試用期滿,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考核。考核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適當方式進行。
第六條領導幹部試用期滿的考核,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在了解試用期間的思想政治表現、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的同時,重點考核對所任職務的適應能力和履行職責的情況。
(1)事業提副科後多久可以調動擴展閱讀
《幹部調配工作規定》第七條各級人事部門可據下列原因之一,在國家機關和事業、企業單位之間調配幹部:
(一)改善幹部隊伍結構進行的人員調整;
(二)滿足國家重點建設、重大科研項目及國家重點加強部門的需要;
(三)充實基層單位,支援邊遠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
(四)補充國家機關和事業、企業單位人員空缺;
(五)安置因單位撤銷、合並或縮減編制員額而富餘的人員;
(六)調整現任工作與所具有的專業、特長不相適應的人員;
(七)解決幹部夫妻兩地分居或其他特殊困難;
(八)符合政策規定的易地安置;
(九)滿足國家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其他工作需要。
參考資料來源:中共黑河市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若干問題的答復意見(一)》的通知
『貳』 事業單位中的副科級幾年可以轉正科級有具體規定嗎
最少三年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分為10個等級,即一至十級職員崗位,副科級是八級職員,正科級是七級職員
七級、八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八級、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這說的是實職崗位
現在,《關於縣以下事業單位建立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的意見》已經印發,管理八級任職滿6年,且任期內有一個年度考核為優秀,可以晉升管理七級(非領導),不知道你們當地的實施方案出來了沒有,出來了就可以執行這個政策了
『叄』 事業編副科級幾年才能轉公務員
1.事業編制是可以轉變為公務員的,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這只是事業編制的調行政機關,只針對科級崗位。對於副科級事業編制來說,想要去鄉鎮任職從而轉變為公務員,必須任職滿,有的地方甚至有。
2.想要從轉為公務員編制,先要滿足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而且要滿足公務員對工作上、能力上的需求,就一定需要該職工具備與調任崗位相關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只有符合這些條件才能轉任為公務員。
事業編副科級幾年才能轉公務員
『肆』 新提拔的鄉鎮副科級人員還沒滿試用期,能調動到其他單位嗎
剛提拔的鄉鎮副科級領導幹部,而且未滿試用期,想調動回縣城工作。這種情況下,要回縣城確實是有難度的。
五、如果你是以個人理由想回縣城工作,估計這個就很難很難了。你可能要找關系了,一般的關系還是不行的,必須要有過硬的關系,可能要找到縣里的一把手才可能辦得了。因為因個人原因想回縣城工作的人肯定不止你一個,可能有很多。而且你在鄉鎮工作的時間也不長,並且還在試用期,要組織照顧的理由不充分。如果沒有過硬的關系,沒有說得上話的人幫你的忙,幾乎是難以辦得通的。
六,你目前的情況,最好是別想調回縣城的事,先在鄉鎮工作,並努力做出成績,在你分管的工作中,使某項工作在全縣的鄉鎮中出彩。等你試用期結束了,正式任職了,成績也有了。你這時候向組織提出你對全縣抓好某項工作的想法,如果得到組織部門的認可,說不定會將你調整回縣里的職能部門任職。這樣既能調整回縣城,也會對你的前程有利。
『伍』 新提拔的鄉鎮副科級人員,未滿試用期,可以調動到其他單位嗎
新提拔的鄉鎮副科級人員,未滿試用期,可以調動到其他單位嗎?
4、對於到鄉鎮工作的縣級幹部來說,既然來了,能做的就是堅持,堅持試用期,盡快適應鄉鎮的工作節奏和方式,以便試用期滿後申請輪崗或調動。而且對於縣級幹部來說,要想在事業上有所進步,到鄉鎮工作是必經之路,而且往往是從縣級部門提拔到鄉鎮。如果他們想繼續尋求調動,你回縣級部門工作的時候,你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至於試用期放棄晉升導致試用期不合格,一般不會發生,上級組織也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這是幹部任用中的原則問題,不是個人問題。
『陸』 事業幹部提拔後多久才能調動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7-04
『柒』 事業單位副科一年能調任嗎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副科是可以調任公務員的,但是時間長短要根據組織安排而定。
法律依據:《公務員調任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調任,是指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調任職級公務員應當主要補充機關緊缺的優秀專業人才。調任領導成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捌』 新提拔的鄉鎮副科級人員,未滿試用期,是否可以調動到其他單位
調動工作其實和試用期沒有關系,但對很多人來說,即便放棄了副科也調不回去。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擔任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工作部門及紀委、法檢內設機構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的,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
比如,人社局副局長、政府辦副主任、組織部副部長等,都需要有一年的試用期。一年使用期滿以後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才正式任職,考核不合格的只能按照以前的職務層次安排任職。但是像四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等職級,和之前的非領導一樣,是沒有試用期的。
任職試用期和新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完全不同。大家知道,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不得調動是硬性規定,但任職試用期卻沒有這么嚴格。根據有關規定,任職使用期制度主要是為了從方便幹部熟悉領導工作和加強幹部教育管理來考慮的,試用期內一般不得調整崗位。但實際工作中,確實有不滿試用期的人員進行調動的,並且調動以後也沒有降低職務層次,仍然會保留相應待遇。
在體制內工作的都知道,不論公務員還是事業編,調動工作是比較困難的,並且你現在仍然在試用期內, 即便你不享受副科待遇了, 領導也不一定同意你調動。像你這種情況,你只能是從你家庭或者個人身體方面來考慮,給縣委打申請,比如,家庭確實困難需要照顧,或者你個人身體原因不能勝任鄉鎮工作。
但是這樣對你肯定有負面影響,因為以後再有機會領導估計就不會考慮你了。所以說,能堅持的話最好是堅持,畢竟試用期只有一年,稍微一晃就過去了。當然了,如果你確實回城心切,並且也不考慮將來的發展的話,你倒是可以試試這個辦法。
以前同一個科室的兄弟,去年提拔到縣里任副縣長,在其任免通知中明確註明有一年試用期,但是他到任後,在副縣長崗位上待了八個月,就轉崗統戰部長,進入了常委班子序列。
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小公有個小老弟就是鄉鎮幹部,他在提拔鄉鎮組織委員後,試用期內被抽調到市委政法委跟班,被領導看中後直接調入了政法委機關,從動議調任到過編委會,整個過程搞完不到半年時間,手續全部辦完後試用期都沒結束。從上述例子可以看出, 新提拔的領導幹部在試用期內,因工作需要是可以交流調動的。
關於黨政領導幹部的任職試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四十三條有明確界定,提拔擔任非選舉產生的廳級以下領導職務的,實行幹部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在試用期內,按照幹部使用的慣例,原則上不允許調動、提拔和進行跨度太大的交流。但是這僅僅是不成文的慣例而已,政策法規並沒有明文規定不允許試用期內調整交流幹部。這意味著,領導幹部在試用期內,如有工作和崗位需要,經報組織部門批准,是可以調動交流的。而工作需要,更多取決於領導和組織意圖,換言之,有領導同意,試用期內調動沒有問題,反之哪怕是政策允許,也很難調動。
按照規定,新提拔的領導幹部在試用期滿後,必須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後正式任職;不合格,免去試任職務,按照試任前職級或者職務層次安排工作。因此,如果在試用期內調動單位,試用期的考核會麻煩點。試用期內不到半年就調動的,原則上在調動後的單位進行考核,而如果試用期超過半年才調動,除了在調動後的單位考核,還需要到原單位考核,兩個階段考核通過後,才能正式下文任職。任職時間從試用期起始日開始計算。
新提拔的鄉鎮副科級幹部,如果未滿一年試用期的話,想要正式調動非常難,通常情況下是不太可能的。但是,任何事情也沒有完全的絕對性,還是有一定的可能性。現實中可行性的情況有如下三種,僅供你參考。
1.特殊借調這種情況有一個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工作中的特殊情況。對於組織部門來說,當有特殊的工作需要時,會在全市范圍內尋找合適的人才,而你恰恰具有這種專業素質和能力水平,與工作崗位匹配程度較高,組織部門會特殊考慮。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在疫情期間,朋友具有醫護的工作經歷,疫情期間火速提拔了鄉鎮副職,但是一直借調到衛生系統工作。
2.強勢部門人才選用目前,很多地方的「兩辦」、組織部及其他常委部門都很少招人,往往是在全市范圍內內部遴選優秀人才。如果你文筆能力突出或者其他工作能力強的話,被列入選用對象,也可以順利實現調動。但是這種調動,編制暫時不會過去,等你試用期結束後,才會有可能調動。
3.上級部門特殊工作調用按照上級規定,上級組織部門、人社部門統一開展活動。例如,去年,山東省開展了「千名幹部下基層活動」,一旦被組織部門選中,那就可以出現工作調動的情況。
由於剛剛提拔鄉鎮副科,試用期一般是一年。在這一年的時間里,可能因為一些特殊情況出現工作借調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往往出現在同級強勢部門和上級部門中,也可能與你的人脈資源有關。但是不太可能出現正式的編制調動。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對於這個問題沒有明文規定,但在一般情況下試用期內是很少調動的,如果組織上確實需要的話,組織會根據需要進行調整調動的。你的情況是個人原因想回縣城,甚至寧願放棄副科級,這種情況很少見的。你可以找縣委組織部部長把你的個人情況和想法進行溝通匯報,組織上會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適當的考慮。如果組織上覺得不可以的話,你也要努力干好現在的工作,組織部門也一定會在適當的時候給予解決的。一年的試用期很快的,個人服從組織是前提。你在鄉鎮基層能夠被提拔任用,說明你有一定素質和能力,同時更重要的是組織上對你的信任,同時要盡可能的克服一些個人的生活困難,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你應該是還很年輕,今後的路還很長,不要被眼前困難給阻礙了長遠發展。㊗️你工作順利!
試用期內鄉鎮副科級人員一般不調整崗位。
一是:新《條例》已出,但關於最新口徑(《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2019問答)目前還沒有下發到下級單位,可以在新華書店或者網上提前預定,及時掌握最新內容。
二是:新《條例》重點突出規定了試用期制度,可以看出試用期內調整崗位是不適宜的
2019年中央修訂後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
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制度。
提拔擔任下列非選舉產生的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的,試用期為一年:
(一)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工作部門副職和內設機構領導職務;
(二)紀委監委機關內設機構、派出機構領導職務;
(三)法院、檢察院內設機構的非國家權力機關依法任命的領導職務。
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照試任前職級或者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三是:舊口徑依然答復不適宜調整。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若干問題的答復意見中明確提到:根據實行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制度的目的和要求,從有利於幹部盡快適應領導工作和加強對幹部的教育管理考慮,幹部任職試用期間,一般不調整其工作崗位。
四是:如果是新提拔的副鄉(鎮)長,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縣委提名,鎮人大選舉。僅此任免程序均經人大,試用期內調動崗位基本上不可能。它不像黨委口子,比如組織委員,直接由縣委任免。
其實縣直單位一般很少有空缺的副科級職數、職位。
總而言之,要謹慎對待,對自己負責!
若我給的建議能幫到您,請伸出小手點個
『玖』 任事業單位副科幾年才可以調任公務員副科
事業單位實質副科一年後可以調任公務員,不是不可能,只是有點難度。
『拾』 事業副科多久可以轉為公務員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屬於體制內兩種截然不同的編制,前者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各種機會都比較多,而且發展比較快,而後者屬於事業編制,在個人的發展上十分緩慢,甚至對於大多數事業編制職員來說,基本上就是管理九級做到退休,但是,對於公務員編制和事業編制而言,兩者在一定的條件下又可以互相轉任,那麼,作為事業編副科級大概幾年之後才能轉公務員呢?
最後,對於事業編制副科調任公務員,這種事情基本上都是屬於比較少見的。一般而言基層每年提拔或者調動的副科級幹部人數都會在七八十以上,在這種情況下通過鄉鎮人大選舉解決身份的也就兩三人,而當年的幹部提拔人數在五十人以下,基本上就不會有事業編轉公務員的情況,因此,對於事業編制副科而言,想要轉為公務員身份需要走的路還很長,甚至有的時候副科就會成為個人職業生涯的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