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國有企業內有事業編制嗎能否調動關系。
國有企業沒有事業編制。由事業單位調動工作到國有企業,如是事業單位幹部,則變為企業幹部,事業單位工人則為企業工人。
㈡ 事業編可以調到國企嗎
法律分析:只要國企願意接收,就能調動,但是到國企以後編制就不能保留事業編制了,就變成國企相應的編制了。
法律依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㈢ 怎麼把工作從企業單位調到事業單位
國企是可以通過招聘獲得崗位的,而事業單位是行政體制只有通過招考才能錄用,事業單位發布公告招聘崗位,然後筆試、面試再最終敲定錄取人選辦理錄取手續。
事業單位有很多種,有全額、差額撥款的,也有企業運行的事業單位,效益比較好的應該是有資產按照企業運行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監會、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一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
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
(3)如何改變國企事業編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考試又稱事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這項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委託省、市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
考試的時間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區都會在每年的6月至8月間進行。原來尚無全國和全省、市統一招考,最多縣級各個單位統一招考 ,各地逐步由州、市級統計編制進人計劃、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錄用。
考試一般先由各用人單位報用人計劃,由各地人事部門審核後,發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計劃,並通過報名(一般規模大的採取網路報名,人數少則現場報名。),報名、筆試、資格復查、面試、體檢、錄用等程序。
招考公告和每個階段的成績以及公告發布在各級人事、人才網站上,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分數有的46開,也有崗位只需參加筆試。
部分地區根據參加考試的筆試情況,會設最低分數,同時相關政策和當地的一些條例等,對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警察子女、獲獎運動員等有筆試加分的政策。
㈣ 開發區管委會事業編制怎麼改,會改成國企嗎編制人只怎麼安排
不知道你是什麼地方的,管委會一般來說,管委會的事業編制輕易是不能改動的,因為它是屬於政府,下設的一個機構
㈤ 事業單位改企業事業編制怎麼辦
通過人事部門正式安置的工作人員,比如招考、大學畢業生安置、復轉軍人安置,以及事業單位正式人員調動、提拔等正規渠道進入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的人員,一種是隨著管理或者公益服務職能,劃轉到新的事業單位工作,根據新單位屬性,使用全額或者差額事業編制。
對於因工作需要,或者根據工作性質、職能的不同,也可能調離該單位,調至其他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和其他國有企業。部分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在單位改為企業後,因企業的性質決定不可能全部接收,則要對這些事業編制人員進行分流,分流的單位或者是行政事業單位,或者是其他國有企業。對於辭職的,單位也是喜聞樂見。但是爭議就是單位能否給一筆遣散費或者工齡買斷之類的補償。
(5)如何改變國企事業編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判斷國有企業是否徹底改制的一個標志就是改制後企業的股權結構。從股權結構來講,企業持續發展需要哪些利益主體支持,就盡量爭取讓相關利益主體參與到改制中來。
因此,要從根本上實現企業治理結構的優化,保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構建國有股(或者全部退出)、外部法人股(包括外資、民營法人)、內部職工股等在內的多元化的股權結構。
㈥ 事業單位轉企業編制怎麼辦
事業單位轉企業編制的做法:
一、依法開展改制公司的驗資工作;
二、指定合法、合理的改制方案;
三、根據單位不同情況決定企業形式;
四、建立完善的企業治理結構;
五、建立新型內部用人制度。
事業單位編制實施范圍如下:
1、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
2、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
3、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4、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㈦ 事業單位調到國有企業怎麼調
事業單位員工調到企業,只要是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沒有特殊情況(如先辭職再調動),都應該是正式員工,跨省市也一樣的,除非你調到外企或民企。
㈧ 國有企業能轉為事業單位或參公編制嗎
國有企業不能轉成事業單位,不能轉成參公編制。到是事業單位有轉企業的趨勢,以後就沒事業單位了。
㈨ 企業編制的人能轉為事業單位編制嗎
企業編制的人是可以轉為事業單位編制的,具體如下:
事業編制的人員和企業編制的人員的差別在於,事業編制的人員的工資是政府全額或差額撥款,保障性強;工資級別調整的次數頻繁(有專門規定),每一級別工資高於企業。退休工資也大大高於企業。每次職稱的評定都有定量的名額,即有上報基本就可以評定。
企業編制的人員工資為企業自收自支,工資是否照常發放取決於企業效益。工資級別調整是國家不是強制性規定,由企業根據自身效益決定是否調整,職稱的評定沒有定量的名額,達到條件才能參評,但是否評上沒有保證。 就業時事業編制是優惠政策中的一條,到企業就業的可以享受財政補貼。如果享受到企業就業事業編制的待遇,可以先和企業協商具體的工資及福利待遇,隨後由企業向政府提出申請,最後與政府簽訂合同。以借用的名義到企業就業,如果兩三年後,畢業生不願意繼續在企業就業的,可以再回到政府部門的事業單位就業,享受事業編制的待遇。另外,在某些地方區,某些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到事業單位工作,可根據所學專業任意選擇工作單位,不受單位編制、職位限制,先進後出,由組織人事部門直接推薦到用人單位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拒收,不實行見習期,上浮兩檔職務工資,三年內每年可享受500元生活補助費。連續工作滿5年後,轉為固定工資;專業對口的,一年後直接確認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