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改企業事業編制怎麼辦
通過人事部門正式安置的工作人員,比如招考、大學畢業生安置、復轉軍人安置,以及事業單位正式人員調動、提拔等正規渠道進入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的人員,一種是隨著管理或者公益服務職能,劃轉到新的事業單位工作,根據新單位屬性,使用全額或者差額事業編制。
對於因工作需要,或者根據工作性質、職能的不同,也可能調離該單位,調至其他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和其他國有企業。部分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在單位改為企業後,因企業的性質決定不可能全部接收,則要對這些事業編制人員進行分流,分流的單位或者是行政事業單位,或者是其他國有企業。對於辭職的,單位也是喜聞樂見。但是爭議就是單位能否給一筆遣散費或者工齡買斷之類的補償。
(1)事業轉企業編以後如何簽合同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判斷國有企業是否徹底改制的一個標志就是改制後企業的股權結構。從股權結構來講,企業持續發展需要哪些利益主體支持,就盡量爭取讓相關利益主體參與到改制中來。
因此,要從根本上實現企業治理結構的優化,保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構建國有股(或者全部退出)、外部法人股(包括外資、民營法人)、內部職工股等在內的多元化的股權結構。
『貳』 事業單位改企業了,職工是否應當先與單位簽署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改企業了,職工應當先與單位簽署勞動合同,但改制前的工作經歷應連續計算。
『叄』 事業編跟誰簽合同
法律分析:1、事業單位簽的是聘用合同。
2、事業單位聘用制,即事業單位與職工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其基本特徵是科學設崗、平等競爭、全員聘用、嚴格考核、合同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肆』 事業單位企業化後,還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你可以看一下合同法
合同法規定了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
規定了一般有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與合同之外的第三人通過簽訂協議,約定有第三人取代合同轉讓人的地位,享有合同中轉讓人的一切權利並承擔轉讓人在合同中的一切義務。
因此,解除勞動合同是應給你們職工一定的補償金。
法律上支持
但你們手上有勞動合同是關鍵。
『伍』 事業單位身份的人員可以再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嗎
事業單位身份的人員可以在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了。如果你以前是事業單位的,現在下崗了。你就不屬於事業單位身份了,就可以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陸』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轉企單位或撤並單位人員會怎樣安置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有兩個方向,一是保留公益性質,二是改制為企業。
改制後人員去向有:
1、保留公益事業單位屬性的,其人員保持原狀不變。
2、改制為企業的,其人員流向有三:A、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這是指有正式身份的系統編制人員,包含辦理人員、專技人員、工勤人員等。
B、提早退休,交由社保局部包管。工齡滿二十五年以上的事業單位人員,在改制過程中可懇求提早退休;或許得了嚴重大年夜疾病的人員,其疾病類型在法則的病休范圍內的,可以懇求提早病休。其它當然不符合前提,但距離退休年事較近的人員,異常也能夠破格懇求。
C、自立擇業。主要對單位內的合同工、臨時工、人事代辦代理等臨時用工,在改制過程中,辨別不合狀況,給與照顧補助,由其自立擇業。事業單位系統編制人員也能夠根據本身懇求選擇自立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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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業單位改制手續辦理:
1、改制企業應當在一段規定的時間內為職工集中辦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事宜。
2、改制企業在與職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相關手續的同時,將一次性向職工付清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及其它各項應當清償的債務,職工拖欠改制企業的債務將相應扣除。
3、凡在規定時間之前與改制企業辦理完畢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手續的職工,改制企業可每人另行給予一定的獎勵。
4、凡在規定時間內不辦理手續的職工,在規定的時間結束後改制企業將停止一切待遇,同時,改制企業將單方面解除與職工的勞動合同,停繳各種社會保險及公積金,並將職工的檔案等資料交職工本人戶籍所在區、縣勞動行政部門。
日後對本人發生的一切費用,待本人願意辦理手續時,改制企業自應計補償中扣除。
二、推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
1、推進轉企改制。周密制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清查、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核實債權債務,界定和核實資產,由同級財政部門依法核定國家資本金。
轉制單位要按規定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並依法與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或接續社會保險關系。
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後,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深化內部改革,轉變管理機制,並依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原則,逐步與原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其國有資產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
2、完善過渡政策。為平穩推進轉制工作,可給予過渡期,一般為5年。在過渡期內,對轉制單位給予適當保留原有稅收等優惠政策,原有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
在離退休待遇方面,轉制前已離退休人員,原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待遇標准不變,支付方式和待遇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證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在醫療保障方面,離休人員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轉制前已退休人員,轉制後繼續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障等待遇。有條件的轉制單位,可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要進一步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柒』 事業單位轉企業後,原事業編制人員自動轉為企業編制嗎
事業單位轉企業後,原事業編制人員自動轉為企業編制。
企業編制通常有兩種情況:
該單位除了有事業人員的編制外,還有的人員按企業用工對待,不佔事業編制,他們屬於工勤人員(也有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
位除了事業編制外,另辦有企業性質的單位,隸屬於這個事業單位,該企業性質單位的人員當然身份是企業員工。
『捌』 請問,事業單位轉企業,職工該有什麼補償,怎麼補償法
1、事業單位轉企業, 是單位的性質的變化,身份的改變,職工一切待遇不會變的 。
2、關於人員分流安置、社會保障、資產管理、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是轉企事業單位改革支持性政策的主要構成部分,在進行行業改革和試點省市分類改革的具體實踐中,相關的支持性政策還涉及到收入分配、融資投資、資源業務等諸多方面。
3、總體而言,這些關於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的支持性政策包括兩大類:其一,著眼於減少轉企改制中的阻力因素。其二,著眼於提升轉企改制後的發展能力。因此,必須對轉企事業單位的發展能力給予一定的培養,通過資產管理、財政稅收、投資融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能夠使其盡快適應市場經濟環境,更好地為建設服務型政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發揮作用。
(8)事業轉企業編以後如何簽合同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內涵豐富,包括政府的職責定位,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對事業單位管理的創新等,要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可重點研究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1、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劃分,切實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在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上的分開;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一,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
2、明確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施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離出去;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如何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的用人權、薪酬。
3、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的不同,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和出資舉辦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探索管辦分離有哪些有效的實現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4、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督機制,形成職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如何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公益服務責任,舉辦相應事業單位。
5、積極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一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范的監管,完善有關收費標准、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政策,規范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