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工傷有哪些待遇
目前國家機關和財政經常撥款支持的事業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支付、參保繳費等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認定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可以報銷治療費用,享受傷殘津貼、傷殘補助等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1)行政事業編工人有什麼勞保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貳』 單位發勞保用品是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勞動防護用品經費人均控制數按每個工種每人每年計算,人均控制在80——140元,其中地質勘探、森工林區、礦山井下最高不超過180元;防寒用品最高不超過80元。超過部分在稅後留利或福利基金中列支,不攤入成本。人均控制數由省級各企業主管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根據物價變動情況,每2年或3年核定一次,並將入生產成本的勞動防護用品經費一並報送省勞動廳備案。2、對合同制職工、臨時工、民工應按照同工種、同勞動條件、同標准供給勞動防護用品,離開生產崗位時,由所在單位收回或作價處理給本人。3、企、事業單位中經常跟班作業的基層幹部、安技員按同工種、同勞動條件、同標準的原則發給勞動防護用品;經常到現場設計、檢查的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幹部的勞動防護用品,其發放期限應比一般工種工人延長50%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參加生產勞動的幹部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由企、事業單位酌情解決。各級經委、勞動部門、工會、企業主管部門的勞動安全衛生專職人員及檢測檢驗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按《關於對勞動安全監察檢測人員發放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的通知》規定執行。4、兼幾個工種作業人員、按其主要從事的工種發給勞動防護用品,並備用或借用身兼的其它工種所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但不得重復發放。5、鐵路、郵電、經濟民警等配發了標志服,不再配發勞動防護服,其它護品按同工種發給企業專用(鐵路)線上的職工每年發給防護服一套,其它護品鐵路行業現工種執行。6、對於在有易燃、易爆、燒灼介質及靜電場所作業工人,禁止發放、使用化纖防護用品。7、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供應實物,禁止將勞動防護用品摺合現金發給職工,嚴禁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的名義發放各種福利物品。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叄』 國家有關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待遇的政策或文件規定
國家有關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待遇的政策或文件規定是:
一、《勞動法》實施後,已經沒有臨時工的概念了,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原臨時工,應當納入工人管理,由所在單位向當地勞動部門申報和交納社會保險。
二、《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肆』 工人必備勞保用品有哪些
1、安全帽
2、防護眼鏡
3、口罩面罩
4、勞保手套
5、隔音耳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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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用品,是指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所必備的一種防禦性裝備,對於減少職業危害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
對於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更換或領取,必須以舊換新,對於過期、損壞等報廢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集中存放,定期消毀,嚴防流失。
如果勞保用品沒有作用,無法防止意外傷人,那麼在勞保用品上無論花了多麼少的錢,都是浪費。因為事故發生後經濟損失產生了,而再便宜的勞保用品,也是需要花錢的。所以,勞保用品一定要可靠安全,使工人在操作中可以得到保障。這才能最大程度的減少事故,減少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伍』 事業單位職工受勞動法保護嗎
第十二條企業事業單位必須遵守國家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完善保障措施,改善勞動條件,編制年度勞動保護技術措施計劃,並在人員、資金、物資方面予保證;明確勞動保護工作機構及專兼職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生產現場的檢查、檢測和管理,及時治理塵毒危害,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第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在實行各種經濟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有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內容,並明確規定各自應負的責任。
第十四條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當定期向職工大會或者職代表大會報告勞動保護工作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認真改進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五條企業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試驗場所及設施,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勞動安全衛生標准及規程。
第十六條企業事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必須落實安全衛生措施,其安全衛生工程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對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應當有勞動、衛生、公安、環境保護等有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參加。設計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產。
『陸』 事業單位工人退休後能享受職業年金待遇嗎
企業年金是依據國發(2015)2號文件,即《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精神實質、政辦發(2015)18號,即《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相關規定精神實質創建的,從2014年10月1日逐漸,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開支付了養老保險金商業保險之外,還需要交納企業年金。
三是事業編制內工作員,是逢進必考。考進事業單位工作員,即便是工勤崗位的工人,與機關事業單位簽署基本都是聘任合同而非勞動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工作的人員,確定是編內工作員,簽訂合同的歸屬於合同制工人,二者真實身份不一樣,前面一種歸屬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後面一種歸屬於編制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勞動合同制工人不是交納企業年金體驗幸福企業年金待遇的。
總的來說,事業單位工人真實身份退休之後是否存在企業年金,就得看在職時企業是不是給你交納企業年金,每個月從你自己薪水中是不是代繳了企業年金,平常能不能查出你個人的企業年金帳戶等。要是沒有交納企業年金,那退休之後都是沒有企業年金的;假如交納職業的而分紅保險,退休之後就會有企業年金工資待遇。
『柒』 機關 、事業單位發放勞保費或者勞保用品的依據文件或者政策規定是什麼,求答案
機關、事業單位發放勞保費(現稱社會保險費)依據文件為《關於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放勞保用品的依據文件為《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試行)》。具體規定分別如下:
1、根據《關於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中關於不列入繳費基數的項目中的第三項規定:
(三)勞動保護的各種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勞動保護用品,解毒劑、清涼飲料,以及按照國務院1963年7月19日勞動部等七單位規定的范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五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2、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試行)》第七條規定:
凡是從事多種作業或在多種勞動環境中作業的人員,應按其主要作業的工種和勞動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或在其他勞動環境中確實不能適用的,應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勞動防護用品。
(7)行政事業編工人有什麼勞保擴展閱讀
1、勞動保護費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等所發生支出。
2、勞動保護費(勞保費)的范圍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勞保用品,解毒劑等安全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等防暑降溫用品,以及按照原勞動部等部門規定的范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5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
3、勞動防護用品是為了保護工人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發給勞動者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用於防護有灼傷、燙傷或者容易發生機械外傷等危險的操作,在強烈輔射熱或者低溫條件下的操作,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質或者大量粉塵的操作以及經常使衣服腐蝕、潮溫或者特別骯臟的操作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保費、雙鴨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網路—《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試行)》
『捌』 請問事業單位編制的人員有高溫補貼或者夏季勞保用品補貼嗎
看到不少單位都在發補貼或者發放夏季勞保用品。 回帖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