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投資成立企業解散清算怎麼處置2
事業單位清算應當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一、 清算的要求:
1、應當接受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事業單位清算,涉及國有資產的處置、預算指標的劃轉、債權債務的處理等一系列問題,因此,事業單位清算工作必須始終在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需要說明的是,與原《規則》相比,新《規則》刪除了「(事業單位清算)應當在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的表述。
2、加強清算期間財產與債權債務的管理。在事業單位清算期間,除保障單位人員薪酬支出和與清查工作相關的評估、處置、公告、訴訟、仲裁等必要開支外,單位的財產應當凍結,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事業單位不得擅自處置財產,防止財產的損失和流失,全面清理單位的財產、債權和債務。
3、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管理狀況。事業單位清算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如實反映單位財務與資產管理狀況,為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對清算中發現的違反財經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的行為,清算機構應當根據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後進行處理。
二、清算的一般程序:
1、成立清算機構。事業單位清算時,一般要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由事業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資產等部門的人員組成,在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開展工作。清算機構主要負責事業單位清算期章的財務資產監督管理,制定清算方案和計劃,組織清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等。
2、制定清算方案。包括實施步驟、進度安排、資產清查立項方案、資產處置及後續管理方案、涉及的社會保障和勞動人事關系處理原則、相關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解決方案等。
3、組織開展財產清查。以事業單位清算前的會計資料為依據,盤點各項財產、債權、債務的賬目,核實各項存貨和固定資產的實物存量,在此基礎上編制資產負債表、資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債權債務處理辦法等。資產清查的工作程序、工作內容等應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4、清理債權、債務。對事業單位的債權權積極催收、追索,如因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的,應當在清算報告中加以說明並提出處理意見。對債務要及時足額償還,如有不能償還的債務,也應當在清算報告中作出說明並提出處理意見。
5、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事業單位應當妥善處理單位的各項遺留問題並提出相關善後工作方案,如有關傷、殘、離退休和富餘人員的安置等都應當予以妥善處理和解決。
6、核算單位清算損益。全面核算清算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損失、收益等,並及時入賬。
7、撰寫清算報告。報告內容一般包括:清算的基本情況、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有關清算的說明及清算損益等。清算機構如果發現單位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應當將有關情況專題報告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
『貳』 清算報告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清算報告一般是公司注銷時需要對注銷單位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全面計算後提出的書面報告。該報告經相關機構確認後生效,屬於事業單位注銷登記的重要文件之一。此憑證報告必須在事業單位提出注銷登記前完成,前往相關部門申請注銷登記時必須提交該報告。否則不予以通過辦理申請。注銷單位的概況,包括注銷單位的性質、地址、法人證書編號代碼標示、資金、職工人數、單位運轉狀況及注銷原因;注銷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財務審計、總體資產評估、土地資產評估、無形資產評估、委託稅收機關或者海關出具的完整納稅證明;注銷單位確定清算基準日賬面負債情況。
注銷單位流動資金、對外投資、固定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明細表;注銷單位債權確認情況;清算組織提供的注銷單位有誤訴訟爭議和未完結的事項說明;清算費用,詳細註明支出清算費用的項目和數字;清算結論,對注銷單位清算的整體資產進行總得估價。清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導語。主要概述清算組織人員組成情況,確定清算基準日期(指確定清算工作開始的日期),扼要總結工作,說明委託哪些機構完成哪些工作。事業單位概況。內容有該單位性質、地址、《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號和代碼標識、資金、職工人數、單位運轉狀況及注銷的原因。進行清算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審計法》等相關法規。
『叄』 事業單位清算方式有哪些》
注銷清算和破產清算兩種。
一、注銷清算
1、清算組備案,取得清算組備案通知書;
2、地稅注銷,取得地稅注銷證明;
3、國稅注銷,取得國稅注銷證明;
4、辦理工商執照注銷,需要提交前三份文件,取得注銷通知書;
5、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注銷;
6、辦理統計證書注銷;
7、辦理銀行賬號注銷。
二、破產清算
1、 成立清算組。
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 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匯報工作;
3、 破產財產分配。
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4、 清算終結。
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匯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 注銷登記。
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原公司登記。
『肆』 事業單位破產職工怎麼辦
企業破產後,企業員工應該何去何從,能夠獲得什麼權益?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宣布破產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資標准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最後,即使企業破產,也應當支付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伍』 資產清算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清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導語。主要概述清算組織人員組成情況,確定清算基準日期(指確定清算工作開始的日期),扼要總結工作,說明委託哪些機構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業單位概況。內容有該單位性質、地址、《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號和代碼標識、資金、職工人數、單位運轉狀況及注銷的原因。 (三)進行清算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審計法》等相關法規。 (四)清算組織的工作情況,如進行接管,清理財產、確認債權債務、財務審計、總體資產評估、土地資產評估、無形資產評估、委託稅收機關或海關出具完稅證明等。 (五)確定清算基準日帳面資產負債情況。 (六)清算審計情況,包括該事業單位的流動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情況等。 (七)資產評估情況,主要由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相關資質的機構對被清算單位的固定資產、房地產、無形資產等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由清算組織進行綜合評估。 (八)債權確認情況,主要說明債權的組成和債權人的情況。 (九)清算組織提供的事業單位有無訴訟爭議和未完結的事項的情況說明。 (十)清算費用,詳細註明支出清算費用的項目和數字。 (十一)清算結論,對清算的整體資產進行總的估價。
『陸』 請大家來幫一幫忙!謝謝!!私營企業(公司)注銷時的清算報告指的是那些內容
清算報告是指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後提出的對申請注銷登記單位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全面計算後提出的書面報告。清算報告經有關機構確認後生效,是事業單位注銷登記的重要文件之一。清算報告在事業單位提出注銷登記前完成,申請注銷登記時必須提交清算報告。
清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導語。主要概述清算組織人員組成情況,確定清算基準日期(指確定清算工作開始的日期),扼要總結工作,說明委託哪些機構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業單位概況。內容有該單位性質、地址、《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號和代碼標識、資金、職工人數、單位運轉狀況及注銷的原因。
(三)進行清算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審計法》等相關法規。
(四)清算組織的工作情況,如進行接管,清理財產、確認債權債務、財務審計、總體資產評估、土地資產評估、無形資產評估、委託稅收機關或海關出具完稅證明等。
(五)確定清算基準日帳面資產負債情況。
(六)清算審計情況,包括該事業單位的流動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情況等。
(七)資產評估情況,主要由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相關資質的機構對被清算單位的固定資產、房地產、無形資產等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由清算組織進行綜合評估。
(八)債權確認情況,主要說明債權的組成和債權人的情況。
(九)清算組織提供的事業單位有無訴訟爭議和未完結的事項的情況說明。
(十)清算費用,詳細註明支出清算費用的項目和數字。
(十一)清算結論,對清算的整體資產進行總的估價。
公司注銷登記提交材料清單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以上材料內容應當包括:公司注銷決定、注銷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產的,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應當分別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決定。
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5、經確認的清算報告;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6、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8、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註: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適用本規范。
《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http://qyj.saic.gov.cn)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