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事業編制退休金很多
為什麼事業編制退休金很高,這就是很多的老百姓所不服氣的一個方面了,因為事業方面的人才,他們在工作期間工資就高,工作清閑,待遇很好。比企業的職工要好很多,退休以後又退休金很高,這讓很多的企業工人無法理解
『貳』 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養老金為何那麼多
1、繳費檔次不同
眾所周知,養老金的繳納一般都是單位20%,個人8%來進行。一般是以該省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在繳納比例這一方面,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和普通單位員工都是一樣的,但唯一不同的就是兩者的繳納基數,一般來說,企業未來減少自己的人力成本,為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也就是僅僅以當地平均工資的60%進行繳納,而公務員等人員則是按照當地平均工資的100%進行繳納,因而導致兩者的養老金的份額出現很大的偏差,二者也是兩者差異存在的最大化原因。
2、社會保險繳納知識普及不夠
在中國的現今社會,大部分人均來自於農村,他們的保險意識相對薄弱,很少人會想到要去繳納保險金,甚至有些人認為繳納保險金會加大自己的平時花銷,只顧眼前利益,雖然說只要勞動年限達到就可以享受養老金,但是這種行為還是會對自己以後養老金的額度產生影響。而公務員、事業單位基本不存在這個問題,直接繳納到退休,這就導致兩者的差距持續加大。
3、微小企業眾多
現在很多的微小企業,由於自身的發展受限,考慮到成本問題,短期內無法為勞動者繳納保險,這就導致某些曾經繳納過保險的員工無法續繳,養老金斷繳,從而導致後期他們的養老金額減少,和機關單位員工差距加大。
擴展材料:
其實就目前來說,關於縮短公務員、事業單位與企業員工之前的養老金差距,國家也一直在做努力,養老金並軌就是其中的一項舉措,但是我國的養老金制度要想完全沒有差距,還有很長的一段時間要走。
『叄』 按照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事業單位的退休中人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呢
退休中人在退休職工這個群體中處於一種較為特殊人群,養老金的計算也是十分特殊的。其獨到之處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養老保險計算原則就是保低高度限制;二是養老保險金選用新舊二種方法比照測算;三是新方法計算出來的養老保險金高於老辦法計算出來的一部分,有一個10年緩沖期。
倘若老辦法計算出來的養老保險金是一月4000元,新方法計算出來的養老保險金是5675.25元,新方法計算出來的養老服務金比老辦法計算出來的養老保險金每個月多1675.25元,在2022年辦退休,新方法測算高於老辦法計算出來的一部分是依據80%比例計發,退休之後每個月養老保險金為5340.2元。
總的來說,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保險金,依照人社發(2015)28號文件的相關規定,是依據新舊二種方法比照測算,採用保低高度限制原則,新方法測算高於的老辦法的那一部分嚴格按照10年緩沖期比例計發,2014年10月到2015年12月為第一年,派發高於的部分10%,到2024年9月計發高於的部分100%。其實就是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需到2024年就可以拿到新方法計發的全額的養老保險金。
『肆』 17年後退休的「中人」養老金為啥按14年10月之前標准發放
因為本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2014年10月份以後繳納了雞冠養老保險所以說,這一部分人員稱之為是鍾仁他們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採用的是新辦法和老辦法相結合的原則,來計算自己的退休金。
如果採用老辦法,那麼將採取老的這個計算方式,但是計算的標準是根據2014年的標准來計算,所以說這種情況下就形成了一定的差距。也就是說跟事業編制老人之間確實會形成一定差距,那麼針對於這種情況又出台了中人過渡性養老金的補償方案,也就是說你是2017年退休,那麼大概是可以獲得補償比例30%~40%左右,所以彌補了自己的退休金,待遇和事業編制老人之間不足的問題。
因為本身在2014年10月到2024年10月,這10年期間退休的人,群稱之為中人,相對來說他們退休金的計算方式有些復雜,也是有些特殊,所以說給予了過渡性補償養老金的放慢來補足事業編制中人養老金不足的問題。但是從2024年10月份以後開始,那麼所有的事業編制人員都被稱之為是新人,那麼那個時候計算方式,將完全採用新的計算辦法來計算,並且也沒有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了。
『伍』 為什麼有人職業年金是發132個月
其實事業單位職業年金不是只發132個月。
根據規定,當事人自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次月開始領取養老金直至去世。之所以有人存在139個月這個概念,是因為養老金計算過程中對於62周歲退休者所採用的計發月數為139,這個只是計算養老金的方式所採用的基數之一,並不是說只發放或者必須發放139個月的養老金。當事人退休滿139個月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歸零,此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由社保全額承擔。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為什麼按139月計算?。
國務院出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後,作為該辦法重要配套項目的《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昨日正式出台。這個牽涉到3700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辦法,意味著我國養老「並軌」又向前推進了一步。
「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金維剛說。辦法明確,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
『陸』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為什麼按139月計算
國務院出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後,作為該辦法重要配套項目的《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昨日正式出台。這個牽涉到3700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辦法,意味著我國養老「並軌」又向前推進了一步。
「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金維剛說。辦法明確,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
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層公務員為例,其每月參加職業年金的繳費數為6000×4%=240元;而單位雖然是以工資總額的8%繳交,但具體到個人,實際上也為這名基層公務員繳交了6000×8%=480元的職業年金。
再如一名60歲退休的公務員,其對應的計發月份數為139月,其職業年金滾存總額為30萬,那麼其可以按月領 取300000/139 =2158.27元。除退休金外,該參保人的職業年金收入再增加2000多元每月,連領139個月。
(6)為什麼事業單位拿14個月養老金擴展閱讀:
職業年金的好處
職業年金是補充養老,可避免基本養老保險不足導致生活水平下降。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主要有三個特點。
其一,職業年金既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職業年金的責任主體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依據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保障制度。
第三,職業年金資金的本質屬性是保值增值,進而決定了職業年金資產對投資的內在需求。
職業年金主要發揮兩方面的作用:
一是補充養老。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明確,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
從本質上看,職業年金是職工工資的延期支付,這種延期支付的目的,是為職工未來的退休養老做准備,以避免基本養老保險不足導致生活水平下降。從這個意義上講,職業年金將對提高養老金替代率、緩解財政壓力發揮重要作用,也將有利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平穩過渡。
二是人事管理。
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有利於吸引、 留住人才,促進人才流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
『柒』 人死後也能領十幾個月的退休金,合理嗎
這是法律規定的,不存在合理不合理之說。
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去世後發的是喪葬費和憮恤補助金,而不是退休金。希望題主不要誤解了。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憮恤補助金,這是法律規定的,不存在合不合理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 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憮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目前,由於喪葬費和憮恤補助金這一塊沒有全國統一的標准,由地方自行制訂補助標准。一般來說經濟發達地區的標准可能會更高,其他地區的補助標准可能會更低些,但各個地方都有。
以中部地區江西省為例: 當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每個人可以補助喪葬費5000元。憮恤補助這一塊單位性質不同,補助的標准也不同。公務員退休人員為其生前領取的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標准24個月的憮恤金;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為其生前領取的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標准12個月的撫恤金;企業退休職工為其生前領取的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標准8個月的撫恤金。
具體領取流程為:
當退休老人去世後,其遺屬(法定繼承人)要在1個月內帶上死者的火化證丶身份證、戶口簿丶社保卡和遺屬的身份證明到統籌地社保部門去報告和申請。社保部門接到報告後,會首先辦理一個養老金停發手續,然後按照程序進行審核丶結算和資金拔付。如果一切順利,可在7~15個工作日內辦結。
樓主您好,人死後也能夠領取十幾個月的養老金,合理嗎?其實嚴格來說,人死後並不能夠再領養老金了,只不過就是人去世以後如果是正常參加社保的狀態,那麼還有一筆增長金和撫恤金待遇的領取,這兩筆費用加在一起,那麼摺合成每個月的退休金,大概也就是在十幾個月左右,所以說是這樣的一種理解,當然如果說你的個人賬戶余額還沒有領取完成的話,甚至個人賬戶余額的這個錢都是可以完全的,全額繼承。
所以說這個是完全合理的,這也是給予一些沒能夠正常享受更多年養老金的人群一種激勵和信心,我認為這樣的方式是非常不錯的選擇,因為我們想想看,如果說你的退休金,假設你還沒有領取兩三年可能人就已經過世,那麼這種情況下勢必會造成很多參保群體經濟上的很大損失,所以說在這樣的前提下,那麼首先我們是可以依法繼承個人賬戶的余額就可以挽回一定的損失。
其次就可以享受這個喪葬費期間,當然這個喪葬費酋老人來說都可以獲得那麼具體的標准,每個省和每個省是不一樣的,有些省可能領取24個月左右,有些人可能領取12個月,那麼標準是不一樣的,大致下來可能也就是幾萬塊錢,摺合下來的話也就是十幾個月的退休金是這樣的一個標准,所以說能夠獲得這樣的一筆補償費用,對於去世的家屬來講也算是從心理上給予了一些些許的安慰。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去世後,按照國家規定可以領取一定的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待遇。這部分待遇全國各地並不一樣,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也不一樣,差距還是非常懸殊的。
社會 保險法第17條規定:
說明了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屬於法定的待遇了。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的設立,源自於50年代的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我國頒布《勞動保險條例》,開創性地設立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喪葬撫恤、職工福利等等各類待遇。
勞動保險條例中關於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標準是:
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實際上就是撫恤金。現在山東、上海等地實際上仍然沿用救濟費這一名號。
實際上我國的退休制度建立,是根據1957年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設立的。勞動保險條例中叫做退職養老。另外,我們國家1958年還頒布了《關於工人職員退職處理的暫行規定》,將退休和退職分開了。退職主要是達不到退休年齡的一類職工。
《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第七條:
退休制度的這裡面,就提到了親屬撫恤費的說法。
不過,有關標准變成了退休費總額的2~3個月和退休費總額的6~9個月,具有了浮動性。
喪葬費和撫恤金的待遇差距。 關於喪葬費和撫恤金,喪葬費一般是按照各地規定執行。撫恤金,機關事業單位有統一的規定。從2004年10月1日開始,病故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撫恤金標準是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離退休。
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是兩年的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加上40個月的本人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離退休費。
企業退休人員中, 寧夏自治區 喪葬費標準是三個月的 社會 平均工資,一次性撫恤金的標準是20個月的 社會 平均工資。
貴州省, 喪葬補助費是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個月為標准,撫恤金是20個月的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
山東省 喪葬補助費是只有1000元,一次性救濟費是10個月的全省在崗職工 社會 平均工資。
福建省 是兩個月的全省職工 社會 平均工資為喪葬補助費,撫恤金是五倍的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
浙江省 是4000元的喪葬補助費,1萬到25,000元的撫恤金。
上海市 喪葬補助費是二個月的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是6~12個月的基本養老金。另外2010年1月1日以後還會加發一次性救濟費6000元。
可以說,相關的待遇標准都有其固定的 歷史 淵源,相信隨著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和逐漸並軌,有關的撫恤待遇確實會逐漸的一致的。
不是什麼樣的人死了都能領十幾個月的退休金,只有退休的財政供養人員才能領取(公務員40個月、事業人員20個月),退休的企業人員沒有這樣的待遇。為什麼給死了的退休財政供人員加發20至40個月工資?原因是這些人是服務國家人員,加發20至40個月工資實際用於安葬費、安家費等,體現了國家對服務國家人員管到底,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全心全意做好工作。
這是國家規定,當然是合理的。
人死之後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其計算方法是根據生前退休待遇計算的,這只是一種計算方法,並不是死了之後也領取退休養老金。
為什麼說這種方法是合理的呢?因為參加 社會 養老保險的人員,國家在計算養老金的時候,已經考慮了這部分費用,也就是說,他領到的這部分資金仍然是他退休金的一部分,只不過是在過世之後發放。
養老金是職工個人和單位交納的養老保險的兌現,是一種合同,也是一種權利,並不是施捨和或福利,根據合同領取自己所得的待遇,這沒有什麼不合理。
人死之後,還有一些身後事需要處理,比如安葬需要費用,自己的親屬也需要進行撫恤,尤其是上有老人或者下有未成年子女的,這些錢可以幫助他們度過失去親人的暫時難關。
所謂領取十幾個月的退休金,這只是計算喪葬費和撫恤金的一種方法,不同地方標准也不一樣,有的地方是按照月度養老金計算,比如發放20個月,有的地方是按照固定額度,比如2萬元。
這並不是說人去世後還發放養老金,有些地方曾經出現過騙取養老金的情況,老人去世後不向單位匯報,結果單位沒有減員,仍然照常領取養老金,後來人社部們檢查才發現,這種情況當然就不合理了,多領的養老金需要追回,嚴重的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我說的不合理,為什麽這錢分檔次的相差太大了。
沒有這種待遇的說不合理,有這種待遇的說很合理。
不合理
人退休後,每月領取退休金至死亡當月止。如果死後,家屬仍領10個月退休金,屬於"虛報冒領"行為,社保局發現不但如數追回,還要轉交公安機關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現在各地社保局要求退休人員每年至少一次"生存認證「,目的就是防止死亡人員家屬繼續領取死者退休金。"一條魚腥了一鍋湯",極少數的違法行為,攪得絕大多數去認證。
參保人員死亡都有喪葬費和撫恤金。數額和標准全國不統一,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不一樣。有的是基本離休費的40個月,有的是基本工資的20個月,10個月。黑龍江省從2011年7月起,喪葬費和撫恤金兩項相加共10000元。同樣參保,有的40餘萬,有的就1萬,差距懸殊,太不合理。
有人是否把領取撫恤金當退休金了,再說喪葬費和撫恤金一次性付給,不會一月一付的。
這又引發了退休後社保待遇的不同。不同職業身份的勞動者在退休之後,大部分是從社保部門領取的養老金,一部分領取的是退休金。這兩種定義的不同,也造就了在去世之後,家屬所能得到的喪葬費和撫恤金的不同。
不論退休人的身份如何,喪葬費基本上標准相同,在當地社保部門都有相關規定。但各個省根據當地物價的不同,也有省與省之間的差別,但一般來說都足以覆蓋在當地火化的相關費用。同時對於本地戶籍的去世者,骨灰盒還可以免費寄存多年,這也算是對於去世者的一種福利。
針對撫恤金方面,差別就相對比較大了。因為退休的公務員領取的是退休工資,所以其撫恤金標准相對比較高,一般是其退休工資的24個月。而財政供養的事業單位現在變化比較大,各省也規定不同,有些是比照公務員標准而實行,有些是比照企業職工標准來實行。而企業退休職工。家屬領取的撫恤金一般為養老金的6~8個月。
過去偉人說過,每個人去世之後,都是應該辦一個追悼會的,紀念一下他們 社會 做過的貢獻,為家庭做過的貢獻。撫恤金是為了撫慰家屬受到的傷痛,而喪葬費是為了安頓死者的。同時在人退休之後,其實人人都是平等的,但是由於退休前崗位和單位的不同,導致。退休後的待遇也發生了很大的差別,同時在去世之後也有著很大的差別。這公平不公平,其實很難評定,但是看國家逐年在縮小退體後待遇的雙軌制,未來全部由社保部門進行管理。說明這個問題也是被引發重視的。
但城市退休老人的去世有著喪葬費和撫恤金,那麼農村老人的去世又有著哪些待遇呢?這可能會引發我們真正的思考。農村老人去世後,基本上都是由其家屬負責後事,如果當地村委經濟條件比較好,可能還有一些扶助措施,如果不好,那隻能由其家屬來承擔了。
所以未來存在的兩大改進措施:一方面是退休工資與養老金之間的合並統一,一方面是城市與農村老人待遇的相對公平。當這兩件事真正完成之後,那麼 社會 公平和和諧才能長久的建立起來。同樣老有所養針對每個人都能實現了。
根據單位的財力,願意給員工多少就給多少,與外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