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史志辦工作,主要是做些什麼呢
以南京為例:
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地方誌工作條例》,制訂全市地方誌編纂的政策規定及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南京通史》《南京市志叢書》的編纂以及對各區、各系統、各部門的專業志的編修、續修的業務指導和協調,組織實施評審、驗收各類志稿。
3、指導區志、縣志、年鑒及其他地情資料書籍的編纂工作,並對續修和新修的各類志書、年鑒進行評審、驗收、協調安排出版。
4、負責《南京年鑒》的編纂出版工作。
5、組織開展地方誌理論研究和地方誌編纂業務的培訓;負責積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誌文獻,綜合開發利用地情資料。
6、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1)事業單位史志辦怎麼樣擴展閱讀
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為市政府直屬正局級事業單位。
一、內設機構設置
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下設秘書處、年鑒處、市志編纂處、地情資料處、編研處及機關黨總支。下設信息資料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各處職能確定
秘書處: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電、秘書、人事、檔案、勞資、財務、出版物印刷、保
年鑒處:負責《南京年鑒》的組稿、編輯、校對、出版等工作;承擔市政府網站群建設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南京市每月要聞編發工作;指導各區及專業年鑒編纂工作。
市志編纂處:負責《南京市志》《南京簡志》《南京通史》編纂出版等工作;協調、指導、審定全市各專業志的編纂工作;指導各區、各部門地方誌書及資料長編的編寫工作。
地情資料處:組織開展南京地情調查研究,收集、整理、編寫、保存、開發地情資料;負責舊志整理;承擔有關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動的宣傳和材料編寫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專項任務。
編研處:組織開展市區志鑒理論研究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南京史志》編輯工作;承擔本辦有關志鑒書籍采購、交流、發放及書庫的管理工作;承擔南京市地方誌學會日常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本辦黨建、紀檢、工會、群團等工作。
南京市方誌館(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南京地方誌網站」、「方誌南京」官方微博的建設和維護;承擔方誌館展覽館、閱覽室、資料室的日常管理和對外開放工作;協助做好《南京市志》《南京年鑒》《南京史志》等出版物的美術編輯工作。
㈡ 市史志辦屬於什麼單位
摘要 您好親,史志辦是地方史志辦公室的簡稱. 目前我國大多數省市區政府設立地方史志辦公室,一般隸屬於政府辦公廳(室),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規格一般為廳(局)級或副廳級。
㈢ 紀委與史志辦待遇哪個單位好
你好,如果是事業編制的話——再怎麼改革,紀委的地位只會提高不會降低;再怎麼改革,市志辦的地位也就那樣。當然待遇上,就不好確定了。
㈣ 史志辦是什麼編制
史志辦是事業編制,以南昌市史志辦公室來說明。
根據《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市直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南昌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與中共南昌市委黨史工作辦公室於2002年8月21日合並,組建南昌市史志辦公室,歸市委、市政府共同管理,以市委管理為主,為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黨史、地方誌和年鑒編修工作的直屬事業單位,正縣級建制。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史志工作的方針、政策,為市委、市政府制訂全市史志工作規劃,並負責組織貫徹實施。
2、向下級史志工作機構布置工作任務,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指導、協調同級或下級有關部門、學術團體的史志業務工作;審查批准縣區志和縣區、市直單位年鑒出版;培訓全市史志和年鑒編輯幹部隊伍。
3、徵集、整理、保管本市黨史和地情資料,研究黨的歷史經驗,進行地方誌、年鑒理論研究,提供黨史、地情資料和研究成果為領導及有關部門借鑒、利用。
4、編輯出版地方黨史、革命史書刊和《南昌市志》、《南昌年鑒》。
5、結合黨的中心工作,運用史志資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會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參與組織全市重大革命歷史紀念活動。
6、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實施單位:
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㈤ 史志辦在事業單位中是什麼具體地位呢它的外聘人員怎麼樣
史志辦標准名稱是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業務內容是:
1.擬訂地方誌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2.組織編纂本市地方誌書和綜合年鑒,並負責組織審查驗收。
3.搜集、整理、保存地方誌資料,組織整理地區舊志,推動方誌理論研究。
4.組織開發利用地方誌資源,開拓社會用途途徑。
5.組織開展地方誌業務培訓工作。
6.承辦地方誌編纂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其他非業務工作的內容等同其他各局的辦公室。既:負責財務、人事、工資、社保、檔案管理等事項。
各級史志辦,是同級政府的直屬事業單位,其所用經費由財政全額撥款,擔負著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地方誌的工作方針、政策的重任,地位相當重要。
史志辦的外聘人員,如果納入了事業單位編制,其工資和福利待遇與單位的其他人員相同。如果一時沒有事業單位的編制,是臨時性質的「幫忙」人員,其工資和待遇由所聘單位負責籌措,一般情況下也有保障。
㈥ 史志辦是干什麼的中國有多少個行政機構
史志辦主要是編撰當地年鑒、修編地方誌的部門。
您問的中國有多少個行政機構不知是否包括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
僅以國務院為例:
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各部、各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共27個。
其中22個部:外交部;國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與中紀委合署辦公);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三個委:國家發改委;國家民委;國家計生委
一署:審計署。
一行:中國人民銀行
此外還有:
國務院辦公廳,協助國務院領導處理國務院日常工作。國務院辦公廳不是國務院組成部門,沒有規章制定權。
還有:
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國務院的某項專門業務,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直屬機構又分為直屬特設機構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設在地市級以上對本級政府的國有資產履行保值增值義務的機構)和國務院一般直屬機構,包括(正部級):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為副部級: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家預防腐敗局、國務院參事室、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最後這兩個直屬機構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因而不具有規章制定權)。
還有:
定性國務院辦事機構——協助國務院總理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包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國務院研究室。現在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為事業單位編制。
還有:
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即「歸口局」,副部級、無規章制定權——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由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主管特定業務,行使行政管理職能。國家信訪局、國家糧食局、國家能源局、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外國專家局、國家公務員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國家文物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國家核安全局。「歸口局」由國務院代管的部委的副職擔任局長,業務歸口在該部委代管,無權直接向國務院請示、呈文。如原屬於直屬機構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現劃歸衛生部管理,由衛生部一副部長兼任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局長。
暈了吧?這就是中國的國情!機構如此臃腫、如此龐雜,世界之最,不改能行嗎?1
㈦ 史志辦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屬於那類事業單位呢
我們國家現在的管理體制中,劃分出行政、事業單位、企業等幾大塊,國家機關的經費由國家財政預算撥款,即國家機關的所有經費全部由國家財政全額撥款。而事業單位又根據事業單位的性質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三種類型。
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即人員費用、公用費用都要由國家財政提供。採用這種管理形式,有利於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收入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同時,也使事業單位的經費得到充分的保證。
一部分非營利性機構(如醫療衛生機構)屬於差額撥款類型,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這些單位的人員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為60%,非固定部分為4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差額撥款單位要根據經費自主程度,實行工資總額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辦法,促使其逐步減少國家財政撥款,向經費自收自支過渡。
隨著我國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一些事業單位的經費已經開始逐步向實行自收自支過渡。而那些有產品和創收能力的事業單位國家財政則不撥款,採取自收自支的財政管理形式。
目前,史志辦屬具有行政職能的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
㈧ 史志辦會改革嗎
會。
史志辦公室屬於事業單位,參與事業單位綜合改革。
㈨ 在史志辦工作,主要是做些什麼
主要工作有: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中共黨史、地方誌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全市中共地方黨史、地方誌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編纂和出版中共鎮江地方黨史、地方誌和年鑒,編輯出版有關史志書籍、地情資料和刊物。
3、對轄市(區)、市直各部門史志年鑒編纂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審稿驗收工作。
4、徵集、收藏、整理保管黨史和地情資料,組織整理舊志。
5、參與組織全市重大紀念活動,運用史志資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會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6、參與重要革命遺跡和紀念地的調查、認定、預審、建標立碑、宣傳利用工作。
7、組織開展史志年鑒理論研究,管理和指導市中共黨史學會、方誌年鑒學會,評審史志科研成果。
8、承擔市委、市政府下達的有關任務,完成上級黨史、地方誌部門交辦的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