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企業與事業單位退休金區別如此之大原因是什麼呢
社保繳費基數只需是交納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全是一個敏感的問題。社保繳費基數的多少牽涉到2個層面的問題。一是薪水的多少。社會養老保險的社保繳費基數,依照社保法的要求,在崗職工是以自己的基本工資做為社保繳費基數,但綜合性下去行政事業單位員工的月平均收入相對性比企業員工要高,因此機關事業單位員工的社保繳費基數一般也會比企業員工更高一些體系不一樣而致。大家全國企業是1992年~1996年間依次創建公司養老保險制度的。
她們的養老保險金採用新方法和老辦法比照測算,限載保低。因為企業員工和事業單位人員在養老保險金組成和計算方式上的區別,離休時領到的養老保險金當然會出現很大差別。總的來說,因為公司和機關事業單位在機制和養老保險金交費丶養老保險金組成及計算方式的不同樣,因此導致了二者養老保險金的差別。但是吧,伴隨著養老保險制度並軌時長的變化,尤其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士"養老保險金10年緩沖期完畢後,養老保險金採用與公司退休工人一樣的方式 測算,公司與事業單位退休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金差別會逐漸變小,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
㈡ 為什麼事業單位退休金比企業高
1.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的計算方法與企業內部員工完全不同,主要是由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和職稱、職級以及各地的經濟情況相關。
2.事業單位的工作穩定性比較強,更加持久,能夠留得住員工,而且由於環境制度的不同,事業單位的福利和薪資狀況都比較好,更加能夠留住員工,讓員工享受更高的退休金。
3.而且養老金進行支付的金額也不相同,養老保險級別是從不等。而其中企業發展一般是按最低生活標准為員工進行繳納社保的,事業單位主要是按實際工作福利待遇來繳納繳費的基數,一般為社會經濟平均工資的100%以上。
為什麼事業單位退休金比企業高
㈢ 為什麼有些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員工工資比企業退休的員工工資多
一.機關事業退休員工養老金比企業退休員工多的認知與結論,是完全正確的。
從總體上評估,不是「有些」退休員工,而是大多數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員工的養老金,相比企業退休員工的養老金要多。誠然,企業退休員工中養老金較多的也不乏其人,但那是少數大中型國企,或蘢斷行業的高管或少數白領員工,但他們在全國企退員工中的佔比,應該極低。
在全國億萬企退員工中,真正打折壓低繳費的中小微民營企業退休員工佔比應該很低,多數尚未退休。這說明在存量企退員工中的國企退休員工佔比,是很高的。這就告訴我們一個既定的客觀事實:目前公認的所謂退休養老金差距矛盾,實際上就是國企退休員工,與機關事業退休員工的待遇差距問題。
上述分析與解讀所得出的結論,與本題目的認知是完全一致的,應該是客觀公正可信的。那些把存量退休人員養老金普遍偏低的原因,歸結為壓低基數、打折繳費的說法,是完全不正確的解讀,似有轉移焦點與混淆視聽之嫌。
二.機關事業退休員工養老金,相比企業退休員工多的政策原因分析。
綜合考察梳理企業與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的 社會 實踐,我們總結歸納造成目前機關事業退休員工,相比企業退休員工養老金多的原因如下。
1.雙軌制政策並行運作是主導因素。這是造成機關事業退休員工,比企退員工養老金高的根本性政策原因。這種較大差距矛盾是由新、老計發辦法本身存在的替代率水平差異所造成的。
2.平均工資水平差距是重要原因。機關事業退休員工的養老金,比企業退休員工多的原因,在於平均工資水平明顯偏高所致。這也是所謂的多繳多得養老金的重要原因之所在。
3.計發辦法存在差異是基本原因。養老並軌改革不僅應該實現並達到基本制度與模式框架上的統一,而且應在核心的計發辦法上實現統一。視同年限繳費指數的推陳出新,以及強力普及職業年金,讓制度並軌的預期目標遙不可及了。
提問者提出這樣的問題時沒有經過大量充分的調查,就這樣籠統武斷地發出這樣的提問,有失偏頗,不是所有機關事業單位的人退休工資比企業工人高的!
本人是個公務員退休的,說公務員名義好聽,但拿到手的退休工資要比我所在地的安慶某國有大型企業的工人,每個月到手的退休金要少2700多元錢!這就是事實!
要說我的工齡也有46周年了,職務、級別也不比這個國有大型企業的同級別的人低,本人入伍後一直在條件最艱苦的西藏邊防部隊,既出國打過仗也參加過西南(北)的剿匪平叛,但一說出待遇問題,上級領導總是說是"公務員是沒有這些待遇的",對此,我也認了。
對公務員的工資待遇高一說,我並不反對,但要看在什麼地方!例如北上廣等一線城市的不可否認是高;我所在的城市只是個三、四線的小城市,能比嗎?天壤之別呀!有可比性嗎?再說北京、上海和河南省和我省的六安市等幾個地方男性退休人員滿65周歲、女性滿60周歲有享受高齡補貼,我們有嗎?
一般在網路媒體上提出問題一定要經過廣泛深入調查後,要客觀公正事實求是地提出來,不然憑借著自己的想當然亂講,很容易引起很多涉及到自身利益關系的人反感,不要人為地造成不必要的誤會為好。
樓主你好,為什麼有些機關事業單位的人群,退休工資待遇比企業單位退休工資待遇要高呢。其實這個問題是有目共睹的,一般情況下從企業單位里退休,他獲得養老金的替代率大約是40%~60%左右。但如果說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那麼獲得養老金的替代率大約是可以達到70%~90%。二者之間是有明顯的差距。
再加上本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可能自己的工資收入相對於企業單位來說要更加的穩定一些,那麼這樣的話也就意味著更加高一些,所以說退休以後所獲得退休金的待遇本質上來講也是比較高的,但實際上在現實操作中,由於機關事業單位在交納基本養老保險的過程中,嚴格的按照本人的收入來進行交納,同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還建立了年金制度。
那麼這兩方面,都有助於提高自己養老金的待遇,反觀企業單位這邊,由於企業單位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那麼很多企業都是為選擇最低的繳費標准,來給自己的員工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而且在交納社保待遇的過程中還沒有建立年金制度,所以說這樣一來的話,那麼退休以後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水平自然會比較偏低。這就是為什麼企業單位和事業單位之間退休金待遇有所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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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退休金低的主要原因是,個人賬戶余額原來沒有計算利息,比如1987年社保交費月2元左右,由於沒有計算利息,導致個人賬戶余額無法與通貨膨脹同步,社保基數的逐年遞增是與通貨膨脹同步的,可個人賬戶余額確沒有與通貨膨脹同步,導致早期交費的企業職工還不如沒交費的事業編制人員(事業編制沒交費視為交費年限)大家都知道補交社保時是按照上一年度的社保基數補交斷檔社保,不按照實際年份繳納?為什麼設定這種標准呢?原因就是社保基數增加實際是和通貨膨脹相關,1987年的2元錢和如今的300元是同樣的價值,可退休金計算公式,是個人賬戶余額 139,這就使早期交費的企業職工吃虧了,如果是按照上一年度社保交費基數 交費年限,那企業職工退休金就和事業編制退休人員差距小了,42年工齡的企業職工個人賬戶余額還不足10萬元錢的太多了,如果按照上一年度交費基數乘以交費年限,那42年工齡個人賬戶余額可就幾十萬了。退休金也就和事業編制差不那麼多了。
為什麼有些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員工工資比企業退休的員工資多?
就目前來講,雖然養老金並軌後,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加的都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而且繳費方式、計算公式也都一樣,可兩者之間的退休金確實是存在不小的差距。
其實,這種差距的存在是有客觀原因的。
第一、兩者之間的繳費基數不同。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都是統一按照本人所在地上年度的 社會 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一般都在100%以上。而大多數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由於經濟效益不太好,或者是為了節約生產成本,都是按照最低檔位的繳費基數來為職工繳費。根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越高,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的原則,企業職工從繳費開始就巳經決定了將來退休時的養老金要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低。
第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差別。企業單位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巳經實行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他們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是按照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繳費工資來計算的,你繳了多少就是多少。而機關事業單位是從2014年10月1日才開始繳納養老保險金。為了不使他們退休時的養老金待遇吃虧,國家不但把他們並軌前的工作年限算作視同繳費年限,還另外增加了一筆過渡性養老金作為補償。
在計算養老金時又都按照社平工資的100%以上的繳費指數來計算視同繳費年限。而且還釆取並軌前的老辦法和並軌後的新辦法兩種計算退休金的辦法來計算養老金。如果用老辦法計算的退休待遇比新辦法計算的待遇更高時,就按照老辦法計算的退休待遇發放; 如果用新辦法計算的退休待遇比用老辦法計算的退休待遇更高時,在發放老辦法計算出來的待遇的基礎上,再對高出部分的待遇用10年過渡期的調節比例,以每一年10%的比例與老辦法的待遇加起來發放。由於機關事業單位的繳費基數比來就比企業職工的高,現在又把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合起來計算養老金,他們每個人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都要比企業職工多不少,最後拿到手的養老金自然要比企業退休職工高不少了。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由於繳費基數、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等方面拉開的差距,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員工的退休金自然要比不少企業退休員工的退休金多不少啰。而且這種現象要一直等到2024釆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10年過渡期結束以後才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拿得多一點,是因為有國家的大政方針,比如我昨天到帳的今年增加的退休工資是1596.84元。記得,有三項收入是企業所沒有的,1,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及書報費前久到帳3750元。1680元,不知道何錢?有人說是前段時候的疫情補貼,不是人人都有,2,多年前的改革性補貼,這是機關事業單位才有的。最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企業退休的人歸社保局發養老金,我是事業,主管局找過社保中心要求將退休的幹部發的退休金轉到社保,但人家拒絕了說你們管你們的。所以,我們的退休工資,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一直仍然由文化和 旅遊 局發放!由財政撥款。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相比,職工退休養老金差距太大了,其中的原因非常簡單。
首先 ,退休制度改革,我國首先是在企業實行的,廢除了退休養老金按工齡和崗級拿退休工資的計算辦法。改革前無論企業還是機關事業單位,都是根據職工退休前的工資為基數,再乘以系數進行計算,比如三十年以上工齡系數就是0.85,三十五年以上工齡系數就是0.9。企業退休制度改革後 ,是以工齡長短,繳費高低,以及上年度當地的 社會 平均工資水平等三個方面綜合計算退休養老金。
企業退休改革從1992年就開始實行了,但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改革卻是二十多年以後的事了,無形中造成了雙軌制,導致機關事業單位長期不用繳納養老保險 卻可以享受高額的養老金。這二十多年恰是中國經濟飛速發展的時期,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雖然比不上個別壟斷性的大型國企,但是比那些無數的中小企業強很多。水漲船高,再加上退休制度一直不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就比較高了,慢慢地就與企業退休人員拉大了距離。
第二,長期以來,某一個地區在崗的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結構和工資體系基本一致,且一直可以分享改革開放帶來的紅利,但是企業可就花樣太多了,有效益非常好的壟斷性央企國企,有效益一般的大型地方企業,還有一直在市場中苦苦掙扎的中小企業,更有成千上萬關停並轉的各類企業。
這些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就更奇里古怪,有的交的很高,有的按所在地區的平均水平交,有的按最低水平繳納,在前些年甚至有的工廠連職工的養老保險都欠交。這么多企業平均下來,退休職工的平均養老金水平怎麼可能高?
第三,企業退休養老金制度改革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也經歷了許多坎坎坷坷,是是非非,但所有一切都是企業職工在默默承受。比如,改革初期制度不完善,有些企業根本就沒有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過了許多年後職工才發現自己沒有養老金賬戶,損失難以挽回。
比如,對於企業,有的地區是省級養老金統籌,但有的地區是市級養老金統籌,二者的差距是比較大的。都是中部地區,河南和安徽就是市級統籌,但山西就是省級統籌 ,這就是太原市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水平遠低於合肥市和鄭州市退休職工的主要原因。
第四,企業面臨巨大的市場競爭,職工的壓力也非常大,企業改革已經是家常便飯,職工下崗轉崗也司空見慣了。反觀進了機關事業單位就如同進了保險箱,端了金飯碗,二者真的難以相比。一個下崗職工連交養老保險都困難 ,拿什麼談退休養老金的高低 ?
好在國家也看到了這些,也在側重照顧企業退休職工,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也開始繳納養老保險,無奈的是,企業退休職工太多,所以照顧也是有限的,大家應該理解國家的難處。
產生題目所說結果的原因,主要還是由於過去實行的養老制度雙軌制。其實,過去我們的養老制度分分合合,也是經歷了很大變化的。
1951年 ,國家公布並實施《勞動保險條例》,對於部分企業建立了勞動保險制度,相應的養老金有勞動保險基金承擔。勞動保險基金有工會部門管理。
1957年, 我國《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公布並實施,標志著我國真正建立了退休制度。相應退休制度,主要是根據工齡發放退休前工資的一定比例。實際上還有一定的生活補貼,這個就不是國家統一的了。
1969年 ,國有企業停止計提勞動保險基金,也代表著勞動保險制度的終止。所有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待遇都改由國營企業的行政方負擔。這樣不管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還是企業退休人員,都是有單位或者國家來養老。
畢竟當時是「大鍋飯」時代,大家的退休待遇差別非常小。
1978年 ,國務院公布並實施了《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有關退休制度,也明確有關退休待遇的標准仍然是退休前工資的一定比例。
1991年 ,我國全面推動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過最初的待遇機制仍然保持1978年的標准。
1995年, 國家進一步建立了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機制,相應的養老待遇開始向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轉變。大家退休辦理的基礎養老金是20%的社平工資,非常平等。另外一部分待遇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當時的劃入比例是11%,計發月份是120個月。但是由於經濟快速發展,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很低,相對貶值非常快。參加工作較早的老人可以計發過渡性養老金。
2005年, 為了增強養老保險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國家又改革了養老保險制度的計算辦法,才形成現在的養老機制。對於建立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以前有參保繳費年限,或者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仍然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2014年10月 ,機關事業單位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前仍然使用的是1978年的計算辦法。改革以後,2014年10月之前的繳費年限會計算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模式跟企業退休人員類似。但是時間是不一樣的。
以上就是 有關制度的差異 ,但企業和機關事業都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大家的養老金計算方式是統一的了,也就實現了並軌。
即使是養老保險制度 並軌以後 ,也不代表大家的養老金待遇會一致。隨著過渡性養老金的逐漸減少,現在的養老金機制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機制。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待遇才越高。
所以,未來養老保險制度的平等,只是計算方式上的平等,而不是養老金上的絕對平等。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計算辦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與企業職工並軌,養老金暫按2014年9月30日預發,具體金額尚未到位,高低尚未揭牌。預計仍會高於企退,最最不公平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仍享受所謂的精神文明獎和啥子安全獎,金額高達數萬元,僅此一項就達到或超過企退人員的年養老金的總額。意思不是說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該享受,而是應該一視同仁。
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資金來源不同。世界上各個國家軍公教人員和企業人員待遇都有差別,前者由政府財政供養,工作相對穩定,他們在職時都按職級、職稱付給薪酬,退休後也按級別付給養老金;而企業系多勞多得,自負盈虧,效益好時收入就高,交的養老保險金也高;效益差的養老保險金交得低,所以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比起來,有高有低,並非人人都低。
二是部分企退人員心態不端正,總覺得自己比農民高一等,想和軍公教人員平起平坐,所以感覺自己退休金低了。如果和農民比一比,就會增加滿足感了。
三是機關事業單位入職門檻高,人才培養成本大,家庭投入多。工作崗位責任大,要求高,退休後的待遇因此也有區別。
四是有些企業人員當初按最低標准和最短年限交養老保險,退休後卻要求得到較高養老金,夢想天上掉餡餅,這當然是不可能的啦!
㈣ 為什麼事業編制退休金很多
為什麼事業編制退休金很高,這就是很多的老百姓所不服氣的一個方面了,因為事業方面的人才,他們在工作期間工資就高,工作清閑,待遇很好。比企業的職工要好很多,退休以後又退休金很高,這讓很多的企業工人無法理解
㈤ 事業編退休金比行政編退休金高嗎為什麼
這完全是誤會。整體來說,事業分類退職金比行政編輯低。
像這樣,完全誤解了事業分類養老金比行政養老金高。整體來說,由於事業單位的人員在職時的工資水平低於公務員,所以退休後的養老金水平低於公務員。
㈥ 事業編制退休與事業單位退休有區別嗎
按照目前的政策規定,事業編制退休與事業單位退休有區別嗎?按照目前的政策規定,是沒有區別的。
第一,養老金的計算依據是一樣的。
自從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全部納入社保繳費體系以後,無論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是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勞務派遣人員,都是按照繳費年限來作為退休的工作年限,養老金的計算都是根據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基數、個人賬戶金額、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的職工 社會 平均工資等來作為養老金的計算依據。
第二,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是一樣的。
事業單位不管是編制內人員還是編制外人員,除了工資的高低,職務的高低,技術職稱不一樣之外,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都是一樣的,都是按照本人實際工資來作為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個人都是按照8%的比例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但是由於職務職稱,編制內外等身份的差別,導致工資的差距非常大,所以繳費基數也存在很大差別,最終的結果就是個人賬戶余額存在巨大的差別。
第三,退休的條件都是一樣的。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無論是否有編制,其退休條件都是一樣的。即男職工需要達到六十周歲,女職工需要達到五十周歲,女幹部包括管理、技術崗位的,需要達到五十五周歲,養老保險都要達到至少十五年,這兩個條件同時具備才能辦理退休。雖然退休條件都是一樣的,但作為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員工,如果屬於2014年10月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退休時除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外,由於他們退休工齡計算時,除了實際繳費年限以外,還有視同繳費年限,所以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綜上所述,事業編制退休與事業單位退休,從本質上來講是沒有任何區別的。事業編制人員除了事業單位人員外,還包括部分在機關工作的事業編制人員;事業單位人員除了編制內人員,同時也包括編制外人員。在2014年10月事業單位納入社保體系之後,其社保的繳費方式,退休條件,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都是一樣的,故二者之間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事業單位人員在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時候,社保系統是要通過機構編制部門,審核其在編情況的,這是嚴格的固定程序。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執行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而非在編人員,執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在還未實行並軌制運行以前,這兩種保險制度,對事業人員的退休收入,影響頗大。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執行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這是肯定的。那麼對於非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來講,原則上來講,是要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但是,根據個人身份不同,還是有區別的。對於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合同工、人事代理、勞務派遣工等非正式人員,不管到什麼時候,他們肯定執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因為這幾類人員是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執行的是合同制人事管理制度,基本上也沒有轉正入編的可能性。而且在現實中,部分人員的「五險一金」等社保費用還被以各種各樣的原因拖欠,甚至從嚴沒有繳納過的也有。
對於事業單位「非在編」的正式職工,不能使用編制,雖然原因多種多樣,但這都是暫時現象,最終這些人員的編制,都會通過調劑解決,或者通過自然減員依次遞補,也可以調整到有空編制的單位任職。因此,這些人雖然暫時性「非在編」,但並不會因此而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最終也會和在編人員一樣,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和這些「暫時性非在編人員」一樣的情況,還有服務期未滿的省考事業人員和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等政策性安置人員,他們因服務期未滿,不能使用編制,或者服務期已滿,已經被事業單位錄用,但卻因為暫時沒有編制,成為「非在編」人員。這類人員一樣,最終執行的也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按相關要求繳納 社會 保險費用,享受相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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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看點:1、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執行的是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非在編人員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
2、事業單位實行合同制管理的人事代理、臨時工、合同工、勞務派遣工實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
3、事業單位暫時性「非在編」的正式職工,和服務期未滿的省考項目人員、政策性安置人員,按要求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但因其是暫時性「非在編」,實際執行的是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
樓主您好,事業編制退休,那麼肯定你是事業編制內的人員,但是事業單位退休,你作為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但你不一定是事業編制,你也有可能是編外人員,所以說這就是他們二者之間的一個主要區別。
當然作為事業單位編外人員,也應當享有社保的一個基本權利。那麼編外人員購買的應當就是這個,咱們的這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實際上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和編外人員,他現在都購買的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從2014年開始,那麼這兩者之間就沒有什麼區別了。
但畢竟在2014年之前,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和事業單位編外人員還是有一定區別的,在計算養老金的過程中,事業單位的計算方式,它是根據本人的一個職務工資,職稱工資,包括你的這個工齡等各方面來計算你的養老金待遇的,但是編外人員只是單獨的計算你的這個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所以說他們之間還是有很大差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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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和事業單位非編制人員,雖然他們在同一個單位工作,工作也十分相近,但是編制代表著國家認可的福利保障,他們的工資待遇相差很大,退休待遇差距也是很大的。
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享受的退休待遇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金。另外,還享受很多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待遇。比如用人單位發放的住房補貼和各類補助,精神文明獎、招商引資獎、未休年休假補貼等等。機構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繳納職業年金補充養老保險,有的地方還為其繳納公務員醫保。
機關事業單位的非編制人員,雖然一些地方允許相應的機構使用編外人員,那是統一由勞務派遣公司跟這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補充編外輔助人員。這些人員政府是按照人頭發放包干使用經費的。比如政府規定的經費是5000元每月,並不是給職工發5000元。而是包含養老、公積金企業和個人部分,比如企業承擔部分是1200元,個人承擔部分是400元,這樣實發到手工資只有3400元。非編制人員參加的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兩種養老保險的退休待遇計發方式目前是一樣的。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
編制人員跟非編制人員的繳費基數相差很大,一般在編人員繳費基數都能夠達到 社會 平均工資的一倍以上,非在編人員繳費基數很多人只有 社會 平均工資的60%。繳費基數帶來的差距,會導致基礎養老金相差至少50%到60%。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完全跟繳費基數的比例相掛鉤的,120%交納社保的人個人賬戶養老金是60%繳納社保的人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兩倍。
另外過渡性養老金,事業單位也比企業退休人員好。過渡性養老金實際上是國家沒有建立個人賬戶時間的一種,缺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補償。企業建立個人賬戶,時間是1996年左右,機關事業單位是從2014年10月開始。之前的工作時間都計算過渡性養老金,這一部分待遇比實際參保要優厚的多。不過隨著時間的發展,我們所有人的退休待遇都會只有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
編外人員是沒有職業年金或者補充養老保險機制的,不過未來國家有可能督促有關企業建立企業年金。
所以,機關事業編制人員和編外人員目前退休待遇差距是非常大的,造成差距大的原因,主要還是在大家的工資待遇和社保繳費方面。未來隨著養老保險改革的不斷推進,相同年限相同繳費基數下,大家的退休待遇都會相同的。
事業編制退休與事業單位退休有區別嗎?
這個問題表述的是一個是有編制的,另一個只是在事業單位工作的,有沒有編制可就不一定了。我們先說遠一點的問題吧,不知道您看沒看過這樣的新聞:
1、前幾年,有位碩士研究生考環衛工失敗,曾說過一句: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編制里!
2、去年還有個新聞:放棄阿里巴巴高薪職位,研究生考入城管內勤,圖的是個啥!
3、放棄網路高薪職位,有編制掃大街也行?
凡此種種,此類新聞特別多。我們不去討論什麼高學歷做環衛工是否存在人才浪費的問題,就說說為什麼都爭著搶著要這個編制,兩者退休時有什麼區別吧。
有沒有編制,筆者有件事印象特別深刻。
記得二十多年前,筆者在某行政單位工作,單位搞福利,分「帶魚」。魚被稱好分成一堆一堆的,某女工在分魚時與工作人員爭吵,原因是他的魚不僅小,還少。他吵著要那個魚大且斤數多的,結果,工作人員把她部門領導叫來了,領導一句話,瞬間安靜:賺小你別要,你不知道你沒編制么?一個臨時工,給你是照顧你。回去吧,臨時工的福利都取消了,不分了。
沒想到,到了下午下班時聽說,那個搶魚的女工被打了。因為她的原因,臨時工的魚取消了,害得其他臨時工也沒有魚領了,影響了其他同事。同事生氣,和她吵架後打起來了,她被幾個人打傷了。
一件分魚的小事,就能看出來有無編制的差異。
回主題吧:
1、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自2014年10月後並軌,開始繳納城鎮職工 社會 保險,之前的工作年限為 視同繳遇 ;而非在編人員,現在多數是以勞務派遣方式進入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大多屬於民營企業員工,繳納的是城鎮職工 社會 保險保險,無視同繳費。
2、並軌後,兩者繳納的社保是同一類型,但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上都是 合規合法地繳納,例如繳費基數及時足額 ,而企業能做到這一點的就不多了。
3、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成,為了確保不降低待遇,實行了 職業年金制度 ,也就是補充養老保險。雖然說企業職工也有年金,但是,從全國范圍來講,真正執行的企業寥寥無幾。
差異還有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
但不論如何,不管有沒有編制,咱都是人,沒啥差異,堂堂正正地生活就是了!
事業編制退休和事業單位退休還是有區別的,主要區別在於事業單位退休的身份是什麼?
我們都知道,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成分比較復雜,有事業編制幹部、有工勤編制、有單位長期聘用合同工和勞務派遣工等(估計還會有其他用工形式幹部,比如臨時聘用工、返聘用工等),但是雖然成分復雜,但是也大致可以分為兩類,正式工和非正式工,其中正式工就包括事業編制幹部和工勤編制工人(很多人認為工勤編制身份不屬於正式工,其實這是錯的,工勤編制一樣是正式工,一樣有編制,一樣有社保等,但只是工人身份而不是幹部身份,僅此而已);其他用工形式就都屬於非正式工了。
如果是在事業單位的正式工身份(包括工勤編制)退休的工作人員,其退休待遇和事業編制是一樣的,退休工資都是走單位這條線統一發放的,如我原來所在單位那些沒有職級或職稱的普通正式退休後退休工資普遍在3000-4000左右,並且逢年過節還有工會福利和單位走訪慰問等收入。而其他非正式工退休的話一般只是繳納的企業社保,退休工資不通過單位發放,退休後也沒有其他福利待遇,一般也就拿2000-3000的退休工資,甚至也就千把幾百的都有,主要看你的工作年限和繳納社保的標准;而返聘和臨時聘用的都不會繳納五險一金之類的,也不可能會是以這兩種身份在單位退休。
編制,養老金高低差別的根本所在。
我們都知道,目前決定養老金高低的關鍵因素是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和當地的社平工資,如果在繳費年限和社平工資相同的情況下,繳費基數越高,則養老金就一定高。
那麼,繳費基數是由什麼決定的呢?這個答案是非常明顯的,那就是在職期間的總工資。
既然如此,在職期間誰的工資高呢?這也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事情,同一地區、同一單位、同期畢業、同期工作、職稱相同、同時退休的人,必然是在編人員高於不在編人員的工資。
那這是為什麼呢?其實我們不難理解。現在很多很多的人都在積極地考編制,除了獲得一個穩定的工作之外,就是想獲得一個相對比較高而且穩的工資待遇。 我們看看一些事業單位上班的非在編人員的工資收入就知道了。我知道的兩位非在編人員,在某學校里工作了十幾年,現在的月工資只有1500元,平時也沒有什麼福利。我們這里不考慮她們為什麼要堅持下去,只說養老金,大家想一想,他們退休時能有幾個養老金?而他們單位的在編人員的工資收入卻是他們的2倍 3倍。
這就是編制的作用,同一個單位里,有編和無編之間的收入差距非常明顯。因而,在沒有其他因素的影響下,他們的養老金也一定會有很大的差距。
因此,有時候就可以這樣說,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編制與否,就是其養老金高低差別的關鍵因素!
誰能舉出例子來,證明相反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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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事業編制退休和事業單位退休有區別嗎?這個問題一般指的是事業編制內和事業編制外的一個區別。當然我們都知道在平時的工作當中,事業編制內的一些職工所獲得的待遇,包括自己的福利待遇相對應的是比較高的。
但是事業編之外的一些臨聘人員,或者是一些非事業編制人員,那麼他們所獲得的待遇相對來說是比較低的,所以說他們所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很有可能也是一個較低的水平,當然在退休之後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普遍也是比較偏低的,這個是不能跟事業編制人員相提並論的。
他們二者的差距實際上還是比較大的,雖然說可能在工作當中從事的都是同一類的工作,但是作為事業編制內的人員來講,那麼基本上他們都是處在一些領導崗位上,所以相對應的自己的崗位工資包括自己的職務工資都是比較高的,那麼退休下來以後,那麼根據養老金的替代率來講,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也是比較高的。但是我們的事業編制外人員就沒有這樣的待遇了,所以說獲得養老金的待遇相對是比較低的,都是按照企業的一個退休方式來給予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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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制與事業單位退休是有區別的,因為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有很多種。具體請看如下分析。
事業單位人員構成:
事業單位人員包括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工勤技能崗以及編外聘用人員。
購買養老保險情況:
前面三種崗位是具有事業編制的人員,他們購買的社保屬於機關事業單位保險,一般除了正常的五險一金之外,還包括職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
編外聘用人員是按照勞動合同管理的人員,按照《 社會 保險法》規定購買五險,有的稍微好點的單位會給聘用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因為聘用人員待遇跟編制內人員有區別,所以購買的保險參照基數就不一樣,差距還是比較大的。
綜上, 同是在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內人員有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作為退休後退休工資的發放依靠,而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只有正常繳納的養老保險,不僅額度有差距,項目差距也大,所以最終會造成大家退休後退休待遇差距比較大。
結束語:
通過以上分析,大家可以知道同是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有事業編制的退休待遇較高,沒有事業編制的退休待遇較低。當然,即使大家都具有事業編制,級別、工齡、職稱等因素也會影響大家的退休工資,所以幾乎每個人的退休工資待遇都是有區別的。希望我的問答能夠幫您解答疑惑。
差距很大,同樣學歷同等職稱,同樣工齡同在事業單位'沒編制按企業退休退休金相差3000多。
㈦ 行政事業單位與國企退休工資有什麼區別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17
㈧ 相同條件下,為什麼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退休工資相差那麼多
企業與企業之間養老金差距的原因是復雜的 一方面確實是歷史原因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 然而,2014年10月,國家實施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採用了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 未來,隨著時間的發展,退休福利的計算模型將會統一。合並養老保險制度。
㈨ 公務員與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差別
公務員與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差別,總體上是不太大的。
同一個地區的同一級別的公務員工資比事業單位人員略高,但這也不是絕對的。
1、事業單位退休後待遇: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2、公務員退休後待遇:公務員退休工資待遇規定,工齡滿35年的可以領取原工資的百分之九十,30年至35年的百分之八十五,25年至30年的百分之八十,以下每5年一個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