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機構改革對事業單位有什麼影響現有的待遇會更好還是更差
你好,即使事業單位機構進行改革,對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不會改變,只能越來越好,不能越來越差
② 參公單位經過機構改革變事業單位後原來人員怎麼辦
除了不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外沒有什麼過多的變化,具體的諸如福利待遇等根據單位調整而定,因為參公單位本來就是事業單位。於參公管理的法律依據是《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機關,如團委、科協等,因其使用行政編制,但無具體行政職能,因此稱作參公群團機關工作人員;還有一類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此類單位多是黨政機關的下屬二級單位,比如檔案局、城管執法局等,雖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但是一般沒有行政編制而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2)市政協機構改革後事業單位如何擴展閱讀
2006年8月,原人事部出台了《關於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詳細規定了符合參公事業單位的條件及其審批許可權、程序等。以上法律、規章的出台系統規定了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審批和管理工作。2006年9月《關於印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名單的通知》的下發使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制度在實踐中開始落地生根。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人員招錄必須遵守《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必須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一系列規定執行。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事業單位,經審批,才能取得參公管理的身份。
③ 事業單位改革方案
事業單位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關鍵要從體制機制入手,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調整和規范政事關系。2011年4月初,中央已經確定了一張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共涉及到超過126萬個機構,4000餘萬人。該表預計到2015年,中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中國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
事業單位是我國特殊國情下的特殊產物,它雖然有別於國外的非政府組織(NGO)和所謂的非營利組織(NPO),但是又同它們有著一定的聯系。根據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定義,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我國的事業單位就其定位而言,主要具備以下特徵:
服務性
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科、教、文、衛等領域,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系統。如教育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為社會培養合格的勞動者和各方面所需要的人才;衛生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的身體健康,使其享受良好的醫療服務,等等。缺乏這些服務支持,或服務支持系統不健全,生產力發展就會受到制約,並影響社會穩定。經濟愈發展,社會愈進步,對服務功能的要求標准也愈高,范圍也愈大。服務性,是事業單位最簡明的特徵。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場管理等。為了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委託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社會發展和公眾的需求。我國的事業單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領域中,主要從事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服務,有的雖然也從事某些物質產品的生產,但多數不屬於競爭性生產經營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
知識密集性
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性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的主要手段。雖然事業單位主要不從事物質產品的生產,但由於其在科技文化領域的地位,對社會進步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是社會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科技創新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總之,事業單位作為非政府、非企業組織,有著政府機構和營利性市場主體所不具備的優點。由此可見,改革後的中國事業單位應當是主要從事社會事業和公益事業的獨立於政府和企業之外的非營利組織。其基本特點是:非政府(也非「二政府」);非企業(也非准企業);非營利(也非變相營利)。
④ 市委編辦下屬事業單位有前途嗎
我認為還是有發展前景的。 主要可以向以下幾個方面發展。
【1】提升行政級別
事業部門中,一部分是參公事業部門,這個事業部門基本是按照行政部門的模式設置的崗位,工作人員也基本適用公務員的職務水平。 對於這樣的事業單位的員工,可以努力提高自己的行政水平。 因為這樣的事業單位也可以和其他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進行交流。 剩下的事業單位中,也有不少設有管理職位。 這些管理層的工作人員也可以努力提高水平。 另外,在事業單位工作,與各方面的人交往,也可以建立自己的人脈關系。
【2】專業專業技術
事業單位的主要群體還是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是事業單位的主流。 比如事業單位最多的是學校和醫院,學校和醫院里做很多事的是醫生和老師。 而且,根據現在的社會分工,醫生和老師必須得到認可,在公立醫院和公立學校的工作經驗非常重要,而且非常有平台的優勢,非常有助於發展自己的專業技術。 當然,還有很多其他方面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也非常強,比如計劃設計方面等。
三、
事業單位與公務員不同,不僅工資待遇達不到公務員水平,而且將來的發展前景會突然變得明顯或暗淡! 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推進,有人擔心!
一、高校、醫院的改革。這幾年的聲音很大,認為應該取消教師和公立醫院的事業篇。 如果醫院和高中不再是事業單位,而成為企業,我們的學費和醫療費可能會上升。 對很多人來說,一定是很大的壓力。 對所屬員工來說,會帶來很大的收入。
像二、二類公益性事業單位改革。這樣的性質單位改革,往往要成為企業,所以要求在競爭中上崗,得到很多勞力,對一些上年紀的員工來說,面臨著賺不到錢,隨時上崗的危機。 對年輕員工來說,危機和機會並存,他們可能會期待有更多的發展空間。
三、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這樣的事業單位改革,很多人有可能向公務員或參公管理者改變身份,待遇變好,晉升的餘地也大,因此這樣的單位在事業單位中是最有發展前景的。
四、評級漲工資。事業單位基本依靠職位和職位的加薪,即使通過了一定的職位,如果單位有可以錄用的空缺,也可以提高工資。 每月幾百元以上,但面對唯一的死亡工資相當大。
五、晉升空間。公職行業晉升不容易。 除非有人幫助,也許一輩子都一樣,但有背景很快。 所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晉升的機會不大吧。
四、
事業單位的員工分為公共事業單位的工作單位工作,事業單位的工作單位分為工作單位工作,身份都是工人。 事業部門的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人、中級工人、初級工人分別依次對應1~5級工人的技能崗位。 參公事業工勤崗是比事業單位工勤崗多500元的車補,晉升職數不受限制! 現在受政策制約,工作單位不能改變身份! 作為事業單位的員工,我個人認為改變身份只有兩種方法。
1 .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專業技術崗和管理崗,取得事業編幹部身份,完成身份轉換。
2 .參加公務員公開招聘考試,取得行政幹部身份,完成工作轉變!
⑤ 請大神解答地級市政府內設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 經濟信息中心 在2018年國家機構改之後的命運人事調動問題
國家機構改革總的來說是好事,畢竟以前國家機構人員太冗餘了。人多了,雖然工作會輕松一些,但是薪水不會太高,晉升的機會也會因為競爭激烈而希望比較小,改革之後,薪水提高的可能性就比較大,而且升職的道路也好走一些。
現在的公務員我感覺跟原來是不一樣了,我有朋友就是稅務局的,說不輕松,不過待遇比以前更好了,能有機會晉升工作也有盼頭。
總之,不要考慮有沒有機會調入,與其多思多慮不如行動起來,提升自己,開辟道路,為自己的調入增加籌碼。個人以為,國家經濟是社稷的命脈,將來就肯定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要好好把握這個機會。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⑥ 改革後的單位改為事業單位,原單位的在職公務員身份如何定
一、機構改革只是對於單位而言,單位人員的性質不會發生改變。
現在全國很多省市的機構改革已經基本完成,但是很多單位的人員還會擔憂自己的公務員身份會降為事業編或者是別的。其實在機構改革過程中,一般行政機關單位都不會改變原有的性質,大部門的改革都是部門與部門的合並與重組,還會有單位由參公事業單位改為事業單位,或者由事業單位改為行政單位。但是不論哪種方式的改革,大部分都只是涉及到單位性質的改革,對於人員身份是沒有影響的。也就是說,假設你的單位由行政機關單位改為事業單位了,但是你原來的身份是公務員的話就不會改變成事業編制的。
⑦ 事業單位改革後還有前途嗎
沒事,我也是事業單位的,改革主要是工資要拉開,能力強的工資高,能力低的工資少,你肯定也聽人說實行崗位制,就是要提高工作效率,工資都有保障,不可能說讓誰走,好多大媽啥的都是領導的親戚,反正握單位就是,老點的可能找點退休, 年輕人前途光明著呢,好好鬧哇,有技術發揮技術,沒技術多看看領導人際關系的書,改革不是分技術崗位和領導崗位嗎,這兩天天天學科學發展觀,哈哈,有啥可以繼續聊
在說中國的改革天天叫,90年代就叫機構改革,結果現在呢。
⑧ 錦州市事業單位改革如何進行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已於15日的第五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最新一期《瞭望》新聞周刊的報道指出,中國的事業單位改革已經進行多年,此次機構改革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分類改革的方向。
報道說,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並不是單兵突進,還統籌考慮了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在專家看來,根據改革方案,事業單位將被分成三類。
第一類是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屬於「政事不分」,改革目標是逐步轉為行政機構或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目前一些實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中一部分都具有行政執法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此類事業單位是否應該回到政府體系或將行政職能劃歸出去,需要明確。
國家行政管理學院宋世明教授指出,事業單位作為行政執法的主體,會導致行政機構的「體外循環」,不利於規范執法,應當加快改革。對那些承擔行政職能且需要回歸政府機構事業單位,也應考慮與人事制度改革有機結合起來。
第二類是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屬於「事企不分」,改革目標是逐步轉為企業,走向市場。
第三類是主要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改革目標是整合資源,強化公益屬性,加強政府監管。據統計,目前中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在3千萬正式職工中,教育、衛生和農技服務從業人員三項相加,占總人數的3/4,其中教育系統人員即達到一半左右。可見,科教文衛是中國事業單位的主體。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指出,通過分類改革,事業單位將回歸公益性質,以後的事業單位將主要以公益性事業單位為主。
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也有很多類型,其資金投入結構上也應有所區別。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比如公立醫院、教育機構等屬於基本服務均等化范疇的事業單位,是全民都需要的公共服務,政府應該加大投入,以政府支持為主,以糾正公益性服務的事業單位過度「市場化」,「放權過度、約束不足」等問題。而以各類基金會為代表的事業單位,服務面相對窄一些,在政府支持之外,主要依靠自籌資金,實現自身功能和發展。
而同屬於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范疇的事業單位,政府的投入力度也應根據其涉及公共利益程度而有所不同。吳江表示,一些政府和國家控制力度較強的事業單位,如涉及國家安全的研究機構、直接為國家制定政策服務的研究機構等,它們直接為國家提供服務,屬於政府購買公共產品,政府的支持力度就大些。另如同樣在衛生領域,與公立醫院相比,衛生防疫工作的「市場信號」要低很多,但卻是全民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務,政府的投入力度自然就要大一些。而公立醫院的發展則要通過政府投入和社會保險等多渠道共同擔負。
⑨ 事業單位改制後,40、50人群的工人身份編制將如何安排有什麼依據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或者是正在進行的黨政機構改革,明確的是精簡機構、精簡編制和人員,但沒有特定指出,應該對某一年齡階段的正式職工做出如何處理。機構改革中的人員安置,應該遵循「公平公正」和依法合規的原則,妥善安置,不能一刀切按年齡或者學歷等因素,對某一特定人群提出不公正政策。《機構改革方案》中,對於「距退休年齡不滿5年,工作夠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員,按照個人意願,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這是分流安置方案中提及的唯一對年齡有所優待的政策措施。
40、50政策,是我國目前正在實行的一種社保補貼政策,其目的是為了促進困難群體就業。政策規定:對於女性年滿40歲以上、男性年滿50歲以上的下崗失業人員等就業困難群體 (包括已「農轉非」的被征地農民登記失業的「4050」人員),以及 沒有 社會 保險保障的靈活就業人員,都可以申請參加國家的4050社保補貼。這一補貼通常申領年限為三年, 就業困難人員最長不超過6年,且 每人只能申請一次,中途如有單位繳納了社保,補貼自動停止不再發放,直至退休不得再行申請。
黨政、事業單位改革,和40、50社保補貼政策沒有直接關系。行政部門的工勤人員在2012年的底數的基礎上,實行只出不進的政策,工勤編制隨現有工勤人員自然減員隨空隨銷,直至全部撤銷。事業單位工勤崗位和工勤人員雖然還在按正常人事管理政策,有出有進,但也在呈大幅減少趨勢。事業單位實行全員聘用制管理,工勤崗位設置逐步減少,工勤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以競聘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並享受對應崗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政策,進一步淡化了幹部工人的身份區別。在此次機構改革中被整合撤銷的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會隨同管理、專業技術幹部一起,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政策,隨職能連人帶編,一起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不會被「隨意推向 社會 」,造成大范圍的失業下崗狀況,影響 社會 穩定局面。
這個要分情況!
事業單位改制後,人員基本是走分流之路,只要是有編制的人員,不分幹部工人,基本還是保留編制,到新單位新崗位就職,除非你不適應所分流的單位和工作,自已調出或辭職,否則一般不會失業,就也是保穩定的事業改革方法,走逐步減少的路子。
但這里要說明的是,如果是生產經營性的事業單位,且自收自支的,人員就要取消編制,全部轉為企業性質了,如果你那裡事業單位還沒有改革完成,恰巧你又在生產經營性的事業單位,那我建議你最好想辦法調到公益類事業單位,哪怕也是自收自支的也好。當然,你如果是技術骨幹,又想呆在原來的地方,那當別論。
還有一點大家要注意,離退休不到五年且參保年齡足夠退休的在編人員,可以要求以事業單位身份退休,也可以選擇上崗,但只能選擇一次。
這都是大部分省市事業改革的路子,但各地根據自身情況略有不同,如果你是在事業單位,應多關注這類信息。要說依據,那就是當地的事業單位改革文件啦。
在機構改革中,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後,原工作人員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人員的分流。一般情況下,原有在職在編人員有以下三種分流方式。
1、留在改制後的企業工作。這部分人員一般年紀較輕,具有開拓創新意識,不願安於現狀,敢於放棄自己的事業人員身份,留在改制後的企業工作,成為一名企業職工。同時,其工資渠道、福利待遇等隨著身份的變更而發生變化,總體來說,工資報酬會高於原事業單位時的工資水平(一般為原工資的1.5倍以上)。對於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來說,認為這一轉變跨度太大,沒有信心和勇氣選擇這一方式。
2、提前退休。部分臨近退休的同志,覺得無法適應新的崗位,大多會選擇提前退休。這部分人員會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辦理退休手續。對於部分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來說,比較容易接受這一方式,畢竟身份在這里擺著,進步空間不大。
3、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對於大多數人員來說,面臨的是分流到其他單位的問題。這種分流一般把握「三不」,即不改變分流人員的原有身份,不改變分流人員的編制性質,不改變分流人員工資待遇。對於部分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來說,選擇這一方式是迫不得已,選擇企業吧,不甘心放棄事業人員身份;選擇提前退休吧,年齡還比較年輕,提前退休影響退休金的兌現,所以,只好選擇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的方式。
總之,事業單位改制,人員分流在所難免,不同情況的人群立足自身實際,選擇一種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成為必然。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這樣,既能保障40、50人群的福利待遇不變,又能對新進來的人員按改制後的辦法管理,實現平穩過渡。這是目前實行事業單位改革的普遍遵循,也是被證明了的成功經驗。
這個要分情況!
事業單位改制後,人員基本是走分流之路,只要是有編制的人員,不分幹部工人,基本還是保留編制,到新單位新崗位就職,除非你不適應所分流的單位和工作,自已調出或辭職,否則一般不會失業,就也是保穩定的事業改革方法,走逐步減少的路子。
但這里要說明的是,如果是生產經營性的事業單位,且自收自支的,人員就要取消編制,全部轉為企業性質了,如果你那裡事業單位還沒有改革完成,恰巧你又在生產經營性的事業單位,那我建議你最好想辦法調到公益類事業單位,哪怕也是自收自支的也好。當然,你如果是技術骨幹,又想呆在原來的地方,那當別論。
還有一點大家要注意,離退休不到五年且參保年齡足夠退休的在編人員,可以要求以事業單位身份退休,也可以選擇上崗,但只能選擇一次。
這都是大部分省市事業改革的路子,但各地根據自身情況略有不同,如果你是在事業單位,應多關注這類信息。要說依據,那就是當地的事業單位改革文件啦。
所謂的工人身份在事業單位里也就是事業工勤編制,這部分人按我所看到的信息理解為:一部分符合條件的轉為管理崗,其餘不符合條件的保持現狀,直至退休完成自然減員。以後的事業單位將不再有事業工勤崗位(但最近又看到多地將轉業士官安置在工勤崗位,可國家又要取消工勤崗,搞不懂了)。以前是本人嗎理解,可能有誤,歡迎指正!
依照《黨章》第三條第一、二、三、四、七項與《憲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第二條第三十條《檔案法第一條規定。
無論有什麼依據也不能丟失事業編身份,千萬別上當。本人在機關工作二十年,機關機構改革時,服從組織分配,到基層事業單位任職,從此丟了公務員身份,除了上當吃虧,別無所得。
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人員分流安置,一是轉入同類型事業單位,二是改為企業員工,改企業員工的很少,年紀大的也可提前退休。
雙向選擇,自願培訓分流到其他工作崗位上,職干一致進行公開、公平、透明擇崗。可內退待崗,原則上達到退休政策辦理退休手續。保證每個職工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