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教師發展中心屬於教育局嗎
教師發展中心屬於教育局。
教師發展中心以「和諧身心,快樂工作」為基本理念,其職能定位為,「教學服務、教師發展」的綜合性服務機構。
教師發展中心的主要工作內容有:教師教學培訓與咨詢、教師職業生涯規劃與管理、教師心理健康服務、人才測評服務、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教師教學發展研究與改革、示範推廣等。
1、教師的培訓與咨詢工作。負責教師國內培訓進修,做好教師教學能力提升培訓、教師崗前培訓、教師資格認定和語言文字工作,組建優質穩定的專兼職咨詢專家隊伍。
針對教師等不同類型的教師,構建「點面結合」的立體化教學訓練和咨詢體系,推進教師教學能力提升的培訓與咨詢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2、教師職業生涯規劃工作。鼓勵並引導教師根據學校戰略和自身特點,主動的設計自己的職業生涯路徑,實現個人發展與學校發展的相互促進,建立健全教師職業生涯規劃的工作體系和制度體系,構建長效機制,促進教師個人、學院(部門)與學校的和諧發展。
⑵ 中教研——中國教育發展研究中心是什麼樣的單位
中國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簡稱「中教研」】
是由教育部門、教育名家、財政部門支持發起,在政府注冊成立的全國性教育事業發展中心。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重點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獎勵優秀教育工作者,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構建和諧幸福的校園文化等教育事業發展事項,同時亦支持一些地方解決在改革發展教育事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其目標為:努力辦成世界一流的教育先進單位。
中國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為依據,致力於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促進中國的教育事業發展。與國內外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緊密合作,協助符合中國教育發展規劃和目標的有關教學、科研項目及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等,充分發揮自身靈活高效的特點,配合政府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助學助教項目,切實做好教育領域拾遺補缺的工作。
中國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的主要項目有:「名校長發展計劃」、「教師發展計劃」、「學生發展計劃」、「課程改革計劃」、「校園建設計劃」、「聯盟合作計劃」和「家校合作計劃」等,承接國家相關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委託,開展相關研究任務,面向全國不同層次的教育管理者、骨幹教師以及一線工作者提供咨詢和培訓服務,致力於中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探索,承擔各級教育部門委託的研究、培訓任務,負責全國教育工作者的繼續教育、培訓、學術研究工作。定期組織教育系統的專家學者召開學術會議、舉辦教研論壇、開展教育培訓等。發揮對社會效益的卓越貢獻,有力地支持中國教育事業的發展,發揮中心對人民對教育應有的作用。
中國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將切實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的精神,以更具戰略性的思考與更寬廣的視野謀劃中國教育事業的工作,實現理念創新和實踐創新。我們將秉持「啟迪智慧、改革創新」的宗旨,凝聚更大的社會力量,繼續支持教育發展。中心將堅持聚財匯智、促善育人的方針,踐行中心的公益性、行業性、樞紐性和科學性,為實現教育夢、中國夢續寫新的篇章!
⑶ 大連外國語學院院長是什麼行政級別是正廳級嗎 還有大連市教育局領導是什麼行政級別
前者是省政府直屬高校,是正廳級。後者,大連是計劃單列市,也是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之一,故市教育局高配一級,是副廳級。
⑷ 教育局什麼屬於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
教育局是行政單位。
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和省的教育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擬定適合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規章制度,並貫徹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規劃和組織全市教育理論和政策研究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基建計劃、招生計劃;審定、辦理局直屬學校的新建、撤銷、調整以及專業設置、學制等;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拔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籌措、劃撥、管理全市的教育經費,監督檢查全市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落實情況;組織全市教育系統的統計工作並管理統計資料。
(四)宏觀管理全市的學前(幼兒)教育、普通中小學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學科研工作,組織對全市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編寫地方補充教材;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學科學會、基金會、協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職稱改革工作的有關政策,指導各縣(市、區)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
(4)大連教育事業發展中心什麼級別擴展閱讀
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的主要工作是: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和重點推進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全市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普通中小學校的教育改革;檢查執行國家課程計劃、課程標準的落實情況;負責制定全市中考政策;
制發基礎教育的文件和評估標准,並指導督促實施,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小學教材、資料、競賽、考試的管理;指導中小學電化教育和圖書、教學儀器設置配備工作;組織全市的中考、會考、中招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學的學籍管理工作;
統籌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擬定有關「體、衛、藝」教育教學與學生體育競賽的指導性文件,組織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全國、全省、全市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負責全市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和疾病預防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