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執行什麼會計制度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是財政部1997年,為了讓國內的國有事業單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准則》(試行)制定的會計制度。該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1988年發布的《事業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同時廢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對《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7﹞288號)進行了修訂。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財政部印發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7﹞288號)同時廢止。
《事業單位會計准則》(財預字[2012]72號)已經2012年12月5日財政部部務會議修訂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現將修訂後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哪些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擴展閱讀:
財政部公布了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這次修訂立足於原《規則》的基本結構,增設了「財務監督」一章,增加了二十一條。《規則》共分十二章六十八條,包括總則、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和附則。
繼1996年原《規則》頒布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農業、林業、水利等行業事業財務制度相繼出台,成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原《規則》修訂的同時,財政部已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啟動了行業事業財務制度的修訂工作,目前正加快工作步伐,力爭盡早出台。
全國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也將根據新的財務制度的規定,健全完善內部財務管理辦法。
2. 各行各業應執行什麼會計制度
上市公司和大型國有企業採用2006年2月15日制定的《企業會計准則2006》,其他企業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行業執行《金融行業會計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執行《行政事業會計制度》或《預算會計制度》,各國家機關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科教文衛體等事業單位參照行政編制管理的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按事業單位管理的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轉成企業的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屬於社團等非盈利組織的執行民間非盈利組織會計制度,醫院、高校有其專門的會計制度。
3. 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補充規定
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補充規定
(建計〔1998〕127號)
##一、基本要求
(一)本規定適用於所有作為事業單位管理的房地產管理部門及其所屬的經租房產經營管理、供暖作業等單位。房地產管理部門設立的從事房地產交易管理、產權產籍管理、拆遷安置管理等業務的事業單位,也應執行本規定。
房地產管理部門所屬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及已納入企業會計核算體系的事業單位等,執行財政部發布的相應行業會計制度。
(二)各單位應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及本規定的要求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改變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的前提下,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報經主管部門徵得財政部門同意後,適當增設某些會計科目,但不得改變現規定的報表格式,在期末編制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時,增設的會計科目的余額、發生額應合並在相關項目內。
##二、關於會計科目
除《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規定的會計科目外,各單位還應增設以下科目:
(一)增設「123經租房產」科目
1.本科目核算單位代表政府管理和經租的各種國有房產的原價。因房產產權人下落不明、無人管理或其他原因,經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確定依法代管的房產也在本科目核算。
2.單位的經租房產應按下列規定的價值記帳:
(1)代表政府管理和經租的房產以及依法代管的經租房產,應根據提供的有關憑據所確定的價值或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2)購入或建造的經租房產,應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或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帳。
(3)在原有經租房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房產,應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後的凈增加值,增加經租房產價值。
(4)盤盈的經租房產,應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5)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經租房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調整。
3.因政府交付管理和經租、依法代管以及盤盈等原因而增加的經租房產,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租房產基金」科目。
購入和建造的經租房產,應按資金來源分別借記「專款支出」、「房產專項基金」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租房產基金」科目。
經租房產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房產專項基金」、「專款支出」科目;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支出,借記「專款支出」、「房產專項基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改建、擴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按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全部支出減去變價收入後的凈額,借記「經租房產」科目,貸記「經租房產基金」科目。
無償調出、非房改有償轉讓或經主管部門批准歸還依法代管的經租房產,應按其原價,借記「經租房產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非房改有償轉讓經租房產所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房產專項基金」科目。
經主管部門批准,根據房改政策出售的經租房產,應按其原價,借記「經租房產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收到的款項,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其中應上交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機構的部分,貸記「專項應交款」科目,本單位按規定提取的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專項基金和其餘部分,貸記「房產專項基金」科目。
經主管部門批准拆除的房屋,應按其原價,借記「經租房產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拆除房屋收到的房屋補償費、舊料變價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房產專項基金」科目;發生的拆除清理費用,借記「房產專項基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因毀損、盤虧等原因而減少的經租房產,應按其原價,借記「經租房產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所發生的舊料變價收入和清理費用比照上述房屋拆除的有關核算方法辦理。收到保險公司賠償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房產專項基金」科目。
4.本科目應按房屋結構分類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經租房產房屋結構一般分為六類:
(1)鋼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材料建造的,包括懸索結構。
(2)鋼、鋼筋混凝土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鋼筋混凝土建造的,如一棟房屋一部分樑柱採用鋼制構架,一部分樑柱採用鋼筋混凝土構架建造。
(3)鋼筋混凝土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筋混凝土建造的。
(4)混合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筋混凝土和磚、木材料建造的,如一棟房屋的梁是鋼筋混凝土製成,以磚牆為承重牆。
(5)磚木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磚、木材料建造的,如一棟房屋是木房架、磚牆、木柱建造的。
(6)其它結構:凡不屬於上述結構的房屋都歸此類,如竹結構、磚拱結構、窯洞等。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經租房產的原價。
(二)增設「211專項應交款」科目
1.本科目核算單位根據房改政策出售經租房產的收入中按規定應交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機構的部分。
2.收到根據房改政策出售經租房產的收入時,應根據收入的一定比例計算出應交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機構的金額,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上交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機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應交未交數。
(三)增設「213應付託管房租金」科目
1.本科目核算單位接受其他單位或個人委託管理出租房屋所發生的房租收入、維修支出以及收支相抵的租金結余(或超支)。
2.收到託管房租金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提取託管房管理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科目。
按規定計算託管房應交納的房產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
託管房發生房屋修繕費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付給委託單位或個人託管房租金結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託管房收不抵支,向委託單位或個人收取款項彌補超支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委託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帳,並按收入及支出項目(如房租收入、管理費、房產稅、房屋修繕費等)進行明細核算。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應付未付數;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應收未收數。
(四)增設「304經租房產基金」科目
1.本科目核算單位的經租房產所形成的基金。
2.本科目與「經租房產」科目對應。經租房產增加時,借記「經租房產」科目,貸記本科目;經租房產減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租房產」科目。
3.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經租房產基金結存數。
(五)增設「305房產專項基金」科目
1.本科目核算單位按規定提取、設置的專門用於經租房產的基金,包括房產重置基金、房屋修繕基金、房改售房基金和房產售後維修基金。
2.提取房產重置基金時,借記「事業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房產重置基金);有償轉讓經租房產所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房產重置基金);拆除清理經租房產收到的房屋補償費、舊料變價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房產重置基金);發生的拆除清理費用,借記本科目(房產重置基金),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提取房屋修繕基金時,借記「結余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房屋修繕基金)。
根據房改政策從出售經租房產收入中提取的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專項基金,在本科目的「房產售後維修基金」明細科目核算。收到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房產售後維修基金)。
根據房改政策出售經租房產收入中除應上繳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機構和提取的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專項基金以外的部分,在本科目的「房改售房基金」明細科目核算。收到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房改售房基金)。
按規定支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應按房產專項基金的種類設置明細帳。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房產專項基金結存數。
##三、關於會計報表
(一)關於「資產負債表」
對《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的資產負債表項目作如下調整:
1.在「固定資產」項目下增設「經租房產」項目,反映單位各種經租房產的原值。本項目應根據「經租房產」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在「應交稅金」項目下增設「專項應交款」和「應付託管房租金」項目。
「專項應交款」項目,反映單位根據房改政策出售經租房產的收入中按規定應交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機構的部分。本項目應根據「專項應交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應付託管房租金」項目,反映單位應付給委託單位或個人的託管房租金結余。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託管房租金」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收小於支的差額以「-」號填列)。
3.在「專用基金」項目下增設「經租房產基金」和「房產專項基金」項目。
「經租房產基金」項目,反映單位各種經租房產形成的基金,應根據「經租房產基金」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房產專項基金」項目,反映單位房產專項基金的結存數,其中房改售房基金和房產售後維修基金的金額還應在本項目下單列項目反映。各項目應分別根據「房產專項基金」科目及有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二)增設「經租房產表」
經租房產表是反映單位在年度內經租房產增減變化情況的報表。編制本表是為了分析經租房產增減變動的原因,加強經租房產的管理。
本表各項目,應根據「經租房產」科目的年初、年末余額及全年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其中有關經租房產建築面積等項目,根據相關統計資料填列。
(三)資產負債表及增設的經租房產表格式附後。
一九九八年六月九日
1.資產負債表
編制單位: 年月日 單位:元
科目
編號
資產部類
年
初
數期
末
數科目
編號
負債部類
年
初
數期
末
數
101
102
105
106
108
110
115
116
117
120
123
124
501
502
503
504
505
509
512
516
517
520
一、資產類:
現金
銀行存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預付帳款
其他應收款
材料
產成品
對外投資
固定資產
經租房產
無形資產
資產合計
五、支出類:
撥出經費
撥出專款
專款支出
事業支出
經營支出
成本費用
銷售稅金
上繳上級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
結轉自籌基建
支出合計
201
202
203
204
207
208
209
210
211
213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401
403
404
405
409
412
413
二、負債類:
借入款項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預收帳款
其他應付款
應繳預算款
應繳財政專戶數
應交稅金
專項應交款
應付託管房租金
負債合計
三、凈資產類:
事業基金
其中:一般基金
投資基金
固定基金
專用基金
經租房產基金
房產專項基金
其中:房改售房基金
房產售後維修基金
事業結余
經營結余
結余分配
凈資產合計
四、收入類
財政補助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
撥入專款
事業收入
經營收入
附屬單位繳款
其他收入
收入合計
資產部類總計負債部類總計
2.經租房產表
編制單位: 年度單位:元
項目金額建築面積一、經租房產原價
1.年初數
2.本年增加數合計
(1)按管和代管
(2)危房改造增加
(3)自籌購建轉入
(4)機構調整轉入
(5)盤盈轉入
(6)無償調入
(7)其他
3.本年減少數合計
(1)發還轉出
(2)拆除核銷
(3)房改出售轉出
(4)機構調整轉出
(5)核銷盤虧
(6)自然災害毀損
(7)無償調出
(8)其他
4.年末數
(1)鋼結構
(2)鋼、鋼筋混凝土結構
(3)鋼筋混凝土結構
(4)混合結構
(5)磚木結構
(6)其他結構
二、補充資料:
1.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實收租金
2.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實支房屋修繕費
4. 政府會計制度核算內容包括
政府會計准則制度包括以下內容:
1.《政府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2.《政府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政府會計准則第2號——投資》《政府會計准則第3號——固定資產》《政府會計准則第4號——無形資產》《政府會計准則第5號——公共基礎設施》《政府會計准則第6號——政府儲備物資》等政府會計具體准則;
3.《<政府會計准則第3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等准則應用指南;
4.《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
5.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等學校、中小學校、科學事業單位、彩票機構、國有林場和苗圃等行業事業單位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
6.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等學校、中小學校、科學事業單位、彩票機構、國有林場和苗圃、地質勘查事業單位、測繪事業單位等行業事業單位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銜接規定;
7.財政部制定的關於政府會計准則制度的其他規定
拓展資料
政府的業務活動可分為政務活動、商業活動和信託代理活動三類。政府會計的基本目標應以反映政府受託責任的履行情況為主。不同的政府業務活動對會計系統所期望達到的境界也是不同的,因此政府會計目標的定位也應從政府業務活動的特點方面來進行考慮。
政務活動的計量和報告重點是本期財務資源的來源、使用和余額;商業活動的計量和報告重點集中於運營收入、凈資產的變動、財務狀況以及現金流量的流動;而信託代理活動計量和報告的重點是凈資產和凈資產的變動。
也就是說,商業活動更關注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成本等信息,通常不太關注預算比較信息或有關資金流入流出信息。
政府會計內容包括三部分:概括起來可稱為「一項制度,兩個體系」即:政府會計准則體系、政府會計制度體系和政府財務報告制度。
政府會計有三個特徵:一是政府單位執行統一規范的政府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這就是說,無論是政府的行政部門、非行政部門或是其構成實體等,執行的准則和制度是統一的,不是分類的(比如,我國預算會計就是分類的,包括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事業單位會計、基本建設會計等)。
另外,所有政府單位使用的政府性資金和管理的政府性資產,所有的政府活動形成的財政資源和財政責任,都要納入政府會計的核算和管理。二是實行政府財務報告制度。政府財務報告制度全面、系統地反映財政預算執行和政府單位的財務活動及財務狀況,綜合披露政府及政府單位的資產、負債和凈資產的真實信息。
三是提供科學有效的政府會計信息。政府會計全面、系統、准確地反映政府資產負債狀況、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及政府的種類經濟活動狀況,這些科學有效的信息有利於立法機關對政府的監督,有利於強化政府的會計責任,有利於政府自身的科學民主決策,有利於推進宏觀經濟管理。
5. 執行會計制度類別
事業單位企業管理執行會計制度類別是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下列事業單位除外:
(一)按規定執行《醫院會計制度》等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
(二)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或小企業會計准則的事業單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對本制度的適用,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事業單位對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
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採用收付實現制,但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的核算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採用權責發生制。
(5)哪些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在不影響會計處理和編報財務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並某些明細科目。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編制並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事業單位不得違反本制度規定,隨意改變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得隨意改變本制度規定的財務報表有關數據的會計口徑。
事業單位財務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事業單位會計機構設置、會計人員配備、會計基礎工作、會計檔案管理、內部控制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等規定執行。
開展會計信息化工作的事業單位,還應按照財政部制定的相關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執行。
6. 海事局實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還是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想要勝任會計崗位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29
7. 各類企業、公司、單位、機關和事業單位分別執行什麼會計制度
小企業用<<小企業會計制度>>
上市公司用<<企業會計准則>>
其它企業用<<企業會計制度>>
行政單位用<<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事業單位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民間非盈組織用<民間非盈餘組織會計制度>>
8. 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有哪些單位或機構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是事業單位中比較特殊的一種類型。從目前情況看,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比較復雜,有的承擔行政管理職能,有的承擔公益性服務職能。從執行財務制度看,有的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有的執行行政單位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和《行政單位財務制度》中,對參公單位只規定由財政部另行制定。在此本人認為,目前財務部還未出台對參公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之前,可以按職能的不同分別按不同的財務制度執行。如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可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承擔公益性服務職能的可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9. 政府會計制度適用於哪些單位
政府會計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政府會計制度是對政府財政收支的數目、性質、用途、關系和過程進行全面而准確地記錄與整理的程序和方法,它是預算執行情況的客觀而直觀的反映。
在我國,會計按其核算、反映和監督的對象不同,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企業會計,主要核算、反映和監督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生產和流通領域的經營資金運動;另一類是預算會計,是核算和監督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分配領域的預算資金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