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准2021
法律分析:天津市失業補助金領取的兩個條件
目前天津市針對2021年1月1日以後,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金:
1、領取失業保險金以後,還是沒有找到工作,目前處於失業狀態,或者是靈活就業的參保失業人員。
2、新參加工作參加類失業保險,但是不滿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第一:必須是被單位解僱,不是主動離職;第二:繳費滿1年以上;
參保滿一年,但不滿2年,可以領取4個月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一般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5%;
後續每參保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月份增加2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長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
2021年天津市失業補助金標准為每個月400元,最長補助期限不超過6個月,最多領2400元,這個補助延續到12月底。申請失業補助金,可以直接帶身份證或社保卡去區人社局申請即可。日常如果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職工醫療保險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意味著個人雖然離職,每月領失業金,職工醫保待遇沒有中斷。如果是領取的的失業補助金,不享受職工醫保代繳保費的待遇,每個月領了400元,個人必須要補繳職工醫療保險,不然就處於裸奔狀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可以累計,暫時中斷也沒關系,後續繼續交就可以;職工醫保一般中斷3個月以後,即使補繳,等待期會比較久,不會補繳就生效,萬一生病或發生意外就比較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❷ 天津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一個月
天津市失業保險金等待遇發放標准:領取期限處於第一至第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420元提高到1510元;領取期限處於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380元提高到1470元。
而想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必須是被單位解僱;二是社保繳費滿1年以上。參保滿一年,但不滿2年,可以領取4個月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一般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5%;後續每參保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月份增加2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長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
❸ 天津市失業金領取標准2022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至第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330元提高到1420元;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處於第13至第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290元提高到1380元。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
2022年3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查的計劃報告、預算報告中提出,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主要特點
失業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基金中的一種專項基金。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為了保障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失業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蓋范圍包括勞動力隊伍中的大部分成員。因此,在確定適用范圍時,參保單位應不分部門和行業,不分所有制性質,其職工應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鎮、農村,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只要本人符合條件,都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分析我國失業保險適用范圍的變化情況,呈逐步擴大的趨勢,從國營企業的四種人到國有企業的七類九種人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再到《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城鎮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充分體現了普遍性原則。
二是強制性。它是通過國家制定法律、法規來強制實施的。按照規定,在失業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根據有關規定,不履行繳費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互濟性。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於社會籌集,由單位、個人和國家三方共同負擔,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相對穩定,籌集的失業保險費,不分來源渠道,不分繳費單位的性質,全部並入失業保險基金,在統籌地區內統一調度使用以發揮互濟功能。
❹ 天津市失業金領取標准2021
法律分析:天津市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主要包括:領取期限處於第一至第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960元提高到1050元;領取期限處於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920元提高到1010元。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❺ 天津市失業保險每月能領多少錢一個月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金的標准按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40%確定,最高不超過當地最高工資標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標准。
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2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5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842元發放。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十五條
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一)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與《條例》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
(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❻ 天津失業保險金領取多少錢一個月
法律分析: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2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5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842元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❼ 天津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准2020
法律分析:一、領取失業金條件:1、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2、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參保繳費不足1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失業金標准:1、失業補助金標准為每人每月400元,不隨失業保險金標准同步調整。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不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費、撫恤金及救濟費等待遇。2、2020年3月至6月領取失業補助金的人員,享受價格臨時補貼,補貼標准在現行價格標准基礎上增加1倍。3、對2020年3月起至本通知印發前符合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本人提出申請的,一次性補發符合發放條件的失業補助金,且一次性補發月數與按月領取月數合計不超過6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❽ 天津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准2021
一、失業保險金標准
領取期限處於第一至第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420元提高到1510元;領取期限處於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由1380元提高到1470元。
二、其他待遇標准
(一)2021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月計發標准由852元提高到906元。
(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自謀職業,申請領取最多不超過12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按照工商營業執照發照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發照時間在2021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的,按新標准計發;發照時間在6月1日前的,按原標准計發。
(三)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靈活就業,申請領取最多不超過12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按照靈活就業登記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靈活就業登記時間在2021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的,按新標准計發;靈活就業登記時間在6月1日前的,按原標准計發。
(四)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申請轉移失業保險待遇的,按照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間確定失業保險待遇。終止或者解除時間在2021年6月1日後(含6月1日)的,按新標准確定;終止或者解除時間在6月1日前的,按原標准確定。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❾ 天津2022失業金最新標准
失業保險金取標准和取期限最新規定
一、失業金領取標准失業金領取標准根據繳納的實際情況定,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通常情況下領取失業金1-12個月的話,失業金按照失業前的一年平均繳費工資的45%發放,而之後的一年,則按照失業前的一年平均繳費工資的35%發放,總之就是不可以低於所在地區以上市月工資最低標準的80%。而且根據相關法規,失業金的標准應該要按照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來確定,也就就是領取的失業金=所在地區的失業金標准乘領取失業金的月數。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繳費每滿1年領取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領取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4)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應當與前次失業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障部門制定並頒布實施了《失業保險條例》。本條例於1999年1月22日正式實施。第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七條,失業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第八條,省、自治區可以建立失業保險調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