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事業單位轉企業,職工該有什麼補償,怎麼補償法
1、事業單位轉企業, 是單位的性質的變化,身份的改變,職工一切待遇不會變的 。
2、關於人員分流安置、社會保障、資產管理、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是轉企事業單位改革支持性政策的主要構成部分,在進行行業改革和試點省市分類改革的具體實踐中,相關的支持性政策還涉及到收入分配、融資投資、資源業務等諸多方面。
3、總體而言,這些關於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的支持性政策包括兩大類:其一,著眼於減少轉企改制中的阻力因素。其二,著眼於提升轉企改制後的發展能力。因此,必須對轉企事業單位的發展能力給予一定的培養,通過資產管理、財政稅收、投資融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能夠使其盡快適應市場經濟環境,更好地為建設服務型政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發揮作用。
(1)自籌自支事業單位轉企工資怎麼改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內涵豐富,包括政府的職責定位,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對事業單位管理的創新等,要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可重點研究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1、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劃分,切實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在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上的分開;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一,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
2、明確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施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離出去;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如何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的用人權、薪酬。
3、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的不同,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和出資舉辦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探索管辦分離有哪些有效的實現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4、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督機制,形成職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如何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公益服務責任,舉辦相應事業單位。
5、積極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一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范的監管,完善有關收費標准、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政策,規范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
㈡ 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單位轉制過渡期退休人員工資怎麼辦
摘要 您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如果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單位,轉制過渡期退休人員工資,按原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待遇標准不變,支付方式和待遇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和職工沒有任何關系 轉制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哦❤️
㈢ 事業單位轉企業單位工資問題
法律上是允許的。只要單位不惡意開除你或為難你等,其他改變基本在法律上能站得住,工資變動或工資改革屬於正常范圍。如果有覺得不合理的可以向單位表達自己的意見,但是單位能否按你的意願就另說了。
㈣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改革的話,事業編制人員會如何處理,是變企業嗎,還是分到其他事業單位.檔案,和工資歸哪管.
經營性的變為國企,但也要看年齡段來劃分
㈤ 事業單位改革變企業後工資怎麼辦
事業單位改革變企業後工資應當不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用人單位不得非法拖欠和剋扣勞動者的合法工資,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㈥ 你好 你對事業單位改革了解的透徹嗎我是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人員,以後要是改革的話怎麼改可否改成全額撥
我很清楚這個問題,但是要打很多字,希望你的問題能提供懸賞分。。。或者你去回答別人問題賺點分回來嘛。 我累。。。。
我就是負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的,最近一段時間事業單位改革是重中之重,關繫到事業單位的前途。總的來說,核心在於以對事業分類來改革管理方式與工資多少和工資來源(是否由財政發),詳細來說改革劃分為行政類、公益類和經營服務類三個類別。
(一)行政類事業單位。指依據法律法規授權,按規定程序批准設立,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方向是職能歸位、調整機構。改革後,除法律法規授權外,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這類單位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有的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原有機構撤銷或與其他事業單位整合;有的轉為行政機構。所需機構編制不得突破各級政府的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額。
(二)公益類事業單位。具體劃分為三個類別:
1.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指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文化、經濟社會秩序和公民基本權利,政府必須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以及只為政府履行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的宗旨和業務范圍由政府確定並嚴格監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2.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指面向全社會提供涉及人民群眾普遍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公益服務,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實現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以及主要為政府履行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按照國家確定的公益目標和相關標准開展活動,在確保實現公益目標的前提下,可依法開展相關的經營活動,依法取得的經營性收入主要用於公益事業發展。
3.公益三類事業單位。指從事的業務活動具有一定公益屬性,但社會化程度較高,與市場接軌能力較強,可基本實現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自主開展公益服務和相關經營活動,受政府委託承擔有關公益任務的,政府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相應支持。具備轉企條件的逐步轉為企業。
(三)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指從事生產經營服務活動,已經實現或經過調整後可以實現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其改革方向是轉為企業。今後不再批准設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對完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轉為企業;對部分既開展經營活動又從事公益服務的,視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調整。對無市場前景、轉企成本過高或轉企後難以生存的,予以撤銷。該類事業單位的轉企改制和撤銷工作,由其主(代)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有關部門予以指導。轉為國有企業的,其國有資產納入國有資產監管體系進行管理。鼓勵非國有單位、個人參與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
目前仍作為事業單位管理但不應列入事業單位的行業協會、學術聯誼、咨詢經紀、鑒定評估、公證、認證等機構以及承擔非強制性技術檢驗、檢測的事業單位,要轉為民間性社團或社會中介組織,依法獨立開展活動。
首先要確定你的單位是哪類,以及向上級主管和人社局申報分類改革方案申請某一類,由上面批准確定你的單位的類別,如果你單位被定到行政類或公益一類就最好啦,自然是全額撥。公益二是核補,即財政核發一部分而已。其他類想都不用想了。
打了那麼多字,希望能幫助你!
祝一切順利!
㈦ 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單位轉制過渡期退休人員工資怎麼辦
根據《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對轉制時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在與本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提前離崗,離崗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單位和個人繼續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按企業辦法辦理退休手續,按轉制過渡期退休人員辦法享受退休待遇。
轉制時,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與在職職工全部簽訂勞動合同。
職工在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轉制後企業的工作年限。轉制後根據經營方向確需分流人員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勞動關系,對符合支付經濟補償條件的,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轉制單位中任屆未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和政協常委以上職務的人員,少數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的副教授、副研究員和相當這一職稱以上的高級專家,轉制時需留任的院所廳(局)級以上黨政一把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退休年齡。
其中,轉制前到達退休年齡,轉制後辦理退休的,執行事業單位退休待遇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轉制過渡期內到達退休年齡,延緩辦理退休的,按企業的辦法和到達退休年齡當年的過渡期政策計發基本養老金,並按企業的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
參考資料:網路-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
㈧ 我是事業單位自收自支編制員工,單位目前正在研究轉企,把職工的職業
您現在遇到的是事業單位機構分類改革,由事業單位改為企業,您不可以保留事業編制和原有的養老保險等福利待遇,職工工資福利有如下變化:
工資。企業是沒有財政預算,但國企有項目,或者有專利,是能拿到專項資金補助的。沒有財政預算,工資福利和企業的效益掛鉤了,因為你們以前是自收自支單位,財政不撥款,單位自負盈虧,但事業單位是能拿到更多項目的,作為企業後就拿不到那麼多項目,國資委會對你們單位管理,工資不受人社局管理了,理論上是可以盡情發工資了。就看你們一把手的能力了。
社保。事業單位是繳機關事業社保,企業是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前者是按你全額工資的12%繳納社保和職業年金,單位繳納你全額工資的28%,也就是說你的每月社保是你全額工資的40%。後者是按照本省的城鎮職工社保基數繳納8%,單位繳納20%。基數有高檔和低檔之分,高檔社保金就高,低檔社保金就低。以前您繳納的機關事業社保需要轉移到城鎮職工社保來。這個工作由單位人事科做,不需要您操心。
醫保。您生病了,單位會讓您休養,不會辭退您,畢竟不是私企,但工資福利會降一些,降多少由你們企業來定。事業單位的醫保是有財政預算的,報的多一點,企業的醫保沒有財政預算,只能靠企業硬扛,但還是能報銷的。
您現在30歲8年工齡,病退程序肯定走不了。
㈨ 事業單位改革,工資有什麼變動
事業單位的工資,實行的是崗位對應制度,在什麼崗位,拿的就是什麼工資。比如在管理崗位就是管理人員工資,如果是在專業技術崗位,拿的就是職稱工資制度,在工勤崗位,拿的就是工勤人員工資。如果原來是參公事業單位,拿的工資、福利、補貼和公務員沒有什麼兩樣。如果改革後或者調動到公益類事業單位,那麼拿的就是事業人員工資,以往的參公身份,也只是一種工作經歷而已。同樣的,如果是原來的事業單位承擔的是生產經營類職能,在事業單位改革中,被改制為企業,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在新改制的企業就職,那麼就是實行的企業工資制度,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企業效益好,個人業績好,工資就高,如果企業效益不好,或者個人能力不強,賺取的工資收入就少。
不僅工資如此,社保執行的標准,也是按事業單位改革後的性質,執行不同的標准。目前,我國實行的還是雙軌制的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五險一金」等社保標准不同,繳納的比率不一樣,享受的標准也不一樣。如果改革後還是事業機構性質不變,職工執行的就是機關事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如果改革後成了企業,或者改革後編制精簡,成為了編外人員,執行的就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
事業單位改革,對個人影響最大的,一個是機構性質隨職能發生轉變,比如原來的參公單位成為了事業單位,個人的參公身份沒有了對應的單位和崗位,到底是保留身份直至自然減員,還是隨單位性質發生轉變,目前還沒有確定的政策,還有待國家正式文件出台。就目前來看,後者的可能性更大,但為了維持社會穩定,和維護個人既得利益,會對一些特殊情況進行補償,比如對因參公影響了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將參公年限認定為職稱年限,繼續參與職稱評定,對一些符合條件的,也可以直接認定更高一級的職稱。對於省考、軍轉、群團、選調生等參公人員,也可以保留參公身份,在公務員崗位自由轉任。
第二個影響最大的,是機構整合後,管理崗位減少,原來有職務的管理人員,因機構整合,失去了管理崗位,只能享受已經取得的職級待遇,等待空缺職位出現後按條件遞補。無職務人員的大量存在,同樣對新進人員的晉升造成極大的影響。管理職位的減少,和因改革造成的歷史遺留問題,在短時期內,會造成事業人員晉升發生困難,也會使省考事業人員名額大大減少。由於事業單位改革還沒有完成,今年的事業人員招考下降還不是十分明確,但公務員招考減少40%的現象,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明年事業單位改革結束後,兩三年內事業人員招考名額下降,幾乎是肯定的。
第三個影響,就是因事業單位改革,參公身份的失去,或者生產經營類改企,事業人員轉變身份成為企業人員,這兩種情況對原事業人員的工資收入都會造成影響。參公人員改事業,工資肯定會下降,一般在20%以上。如果是專業技術人員,中級以上職稱,影響就不會太大,甚至工資收入更高。同樣,事業人員轉企後,個人工作的穩定性會變差,工資收入也會受企業、個人能力、業績等方面的影響更大,收入也會變得不太穩定。
第四個影響,是事業單位改革後,編制管理規范,除國家規定的編制外,不允許地方政府自行設立和使用自收自支、自定、自籌類編制。精簡編制的首要對象,就是這三類地方自定編制。中編辦有明確的時限要求,必須於今年6月底前將這三類編制回收撤銷,今後不再使用。各地改革有前有後,有些地方的自定、自籌編制早已經取消,但絕大多數地方的自收自支編制還存在,數量有多有少,能否在短短的一個多月內完成任務,還存在未知數,但隨著生產經營類改企,和機關事業性收費的取消,這個趨勢不會改變。
改革是百年大計,勢必有陣痛,會觸及一部分人的利益。事業單位改革,對全國140多萬事業單位、4000多萬事業人員造成極大影響,尤其是其中1000多萬的自收自支人員、編外人員造成的沖擊更大。改革方案規定,為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的大局面,可以採取提前退休、分流安置等方式,妥善安置涉改人員,相信各地政府都會採取積極的人員轉隸方式,促進涉改人員的平衡過渡,保證事業單位改革順利、如期完成。
網頁鏈接
㈩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這次改企中可調到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嗎
可以調全額或者差額單位,但是個人自收自支的身份改不了,開工資也是個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