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6年兵齡14年企業97年調到機關事業單位,我的薪級工資怎麼算
事業單位薪資來源電受受曉主要有以下這三大多電米受部聯受零電分。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一、基本受米多曉工版資
受、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權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磚業技術崗位(設受曉個等級)、管理崗位(設受零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多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電、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磚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米多個薪級,工人設置聯零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二、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貼補貼
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對艱苦邊遠地區根據發展變化情況,每多年評估調整一次。
電、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對在苦、臟、累、險及其它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准和實施范圍。
㈡ 退伍軍人安置後,由在編行政職工的身份工作了十年,又經考試錄用為公務員。如何確定工資級別職級
一、確定公務員級別的根據
(一)公務員所擔任的職務,包括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務。職務決定公務員的級別范圍(可能的最高級別與最低級別),每一職務對應一定范圍的級別。
(二)公務員的資歷。同一職務層次的公務員,工作年限長、學歷高的,級別也相應高。
(三)級別的晉升與德才表現、工作實績相聯系。根據本法第五章的規定,把公務員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級別的工具。公務員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有可能受到降級的處分。
二、職務與職級並行
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指公務員的職務對應一定的級別范圍,這種對應並非一一對應,同一個公務員職務可以對應多個級別,具體對應哪一個級別,要根據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來確定。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指出要在職務之外開辟職級晉升通道,調動廣大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
因此,公務員如果德才兼備,有工作實績,或者資歷有提高,即使公務員的職務沒有晉升,也可以晉升其級別。而由於級別與職務一樣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和其他待遇的依據之一,這對於調動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具有重要意義。
三、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
2006年4月,《國家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條例》頒布,將公務員級別由1993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的15級增加到現行的27級,並與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序列進行了對應。
正科滿15年享副處待遇
2015年,《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正式下發。根據《意見》,職級晉升具體條件為:
晉升科員須任辦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25級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
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
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
舉例說,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級待遇……以此類推。職級晉升後,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
㈢ 當兵2年退伍軍人考上事業編怎麼定級
親!根據我的查詢,對目前安置到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崗位的退役士兵(官)的工資待遇,工作年限9年及以下的,崗位工資暫按技術工五級;工作年限10年至19年的,崗位工資暫按技術工四級;20年及以上的,崗位工資暫按技術工三級執行,並從安置到單位起薪之月起三年內參加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考試並取得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如未取得相應技術等級證書的,從滿三年的次月起崗位工資降低一個等級執行,薪級工資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不涉及崗位聘用問題。
㈣ 我是退伍安置進的事業單位,學歷大專,怎麼確定薪級工資
各地的情況有所不同,要知道你單位的性質,才能知道你們工資,義務兵最多按工勤崗位初級工套改,但是退伍軍人待安置期間應該計算為連續工齡,你也就是4年工齡吧,薪級工資也就是工齡工資101元吧,其他還包含、崗位工資、津補貼等。。。。。
㈤ 退役大學生士兵考上教師工作經驗怎麼算工資怎麼算
教師工資是由薪級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補貼組成。退役大學生考上教師編制,軍齡算工齡,薪級工資按工齡定級。而崗位工資只能由初級崗位開始定級,至於績效工資,津補貼由工作業績來決定。
㈥ 部隊退伍到事業單位怎麼套改工資
8號文件:一、分配到機關的軍轉幹部,比照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基本工資。到地方所任職務低於原軍隊職務的,職務工資執行相應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工資標准(在軍隊擔任師團級領導職務的軍轉幹部,執行相應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工資標准)。按專業技術幹部移交的,如到地方所任職務低於原在軍隊享受相當待遇的職務,比照原在軍隊享受相當待遇的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執行相應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工資標准。上述辦法,不涉及職務確定等問題。二、分配到事業單位的軍轉幹部,比照與其軍隊職務等級(專業技術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基本工資。按專業技術幹部移交的,被聘用到管理崗位的,比照原在軍隊享受相當待遇的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基本工資。被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的,如基本工資低於比照原在軍隊享受相當待遇的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的基本工資,比照原在軍隊享受相當待遇的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基本工資。分配到事業單位的軍轉幹部,績效工資按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規定執行。上述辦法,不涉及崗位(職務)確定等問題。三、分配到機關事業單位的軍轉幹部,其津貼、補貼、獎金等工資待遇,按同職務等級(專業技術職務)同等條件地方人員的規定執行。四、分配到企業的軍轉幹部,其工資和津貼、補貼、獎金等待遇,按照國家和所在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五、分配到機關事業單位的軍轉幹部,其在軍隊的服役年限、任職年限、應計算軍齡的在校學習時間以及到地方後正常晉升工資考核年度的計劃,按照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的規定執行。六、分配到機關事業單位的軍轉幹部,原在服役期間被授予榮譽稱號或榮立一等功,且高定了工資檔次的人員,可適當高定級別工資檔次或薪級工資,最多不超過兩個工資檔次或兩個薪級。因同一事跡同時獲得多個榮譽稱號的,不得重復高定工資檔次或薪級。
【法律依據】
《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第十九條?幹部人事檔案主要內容和分類包括:(一)履歷類材料。主要有《幹部履歷表》和幹部簡歷等材料。(二)自傳和思想類材料。主要有自傳、參加黨的重大教育活動情況和重要黨性分析、重要思想匯報等材料。(三)考核鑒定類材料。主要有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專項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鑒定,重大政治事件、突發事件和重大任務中的表現,援派、掛職鍛煉考核鑒定,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評價意見等材料。(四)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學術評鑒和教育培訓類材料。主要有中學以來取得的學歷學位,職業(任職)資格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當選院士、入選重大人才工程,發明創造、科研成果獲獎、著作譯著和有重大影響的論文目錄,政策理論、業務知識、文化素養培訓和技能訓練情況等材料。(五)政審、審計和審核類材料。主要有政治歷史情況審查,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結果及說明,證明,幹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幹部人事檔案任前審核登記表,廉潔從業結論性評價等材料。(六)黨、團類材料。主要有《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轉正申請書、培養教育考察,黨員登記表,停止黨籍、恢復黨籍,退黨、脫黨,保留組織關系、恢復組織生活,《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入團志願書》、入團申請書,加入或者退出民主黨派等材料。(七)表彰獎勵類材料。主要有表彰和嘉獎、記功、授予榮譽稱號,先進事跡以及撤銷獎勵等材料。(八)違規違紀違法處理處分類材料。主要有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法院刑事判決書、裁定書,公安機關有關行政處理決定,有關行業監管部門對幹部有失誠信、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等行為形成的記錄,人民法院認定的被執行人失信信息等材料。(九)工資、任免、出國和會議代表類材料。主要有工資待遇審批、參加社會保險,錄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調配、軍隊轉業(復員)安置、退(離)休、辭職、辭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遴選、選調、調任、職級晉升,職務、職級套改,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出國(境)審批,當選黨的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政協會議、群團組織代表會議、民主黨派代表會議等會議代表(委員)及相關職務等材料。(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主要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派
㈦ 事業單位,薪級級別怎麼計算的
一、事業單位崗位等級:
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根據崗位性質、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對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分別劃分通用的崗位等級。
管理崗位指擔負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管理崗位分為10個等級,即一至十級職員。事業單位現行的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一到十級職員崗位。
專業技能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包括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其中:高級崗位分7個等級,即一至七級;中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十一至十三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的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級的崗位包括五至七級。
工勤技能崗位指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後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包括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其中技術工崗位分為5個等級,即一至五級。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事業單位中的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依次分別對應一至五級工勤技能崗位。
二、事業單位的薪級
事業單位的基本工資分為: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其中崗位工資是由職稱或職級決定的,而薪級工資是由可計算工齡的在校時間和工作時間決定的。
可計算工齡的在校時間是指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的,從入學的那一年起計算工齡。比如學歷是本科,工齡就從本科入學的那一年起算再加上工作時間計算。再者,晉升崗位的時間也決定了薪級工資的檔次,假如晉升職稱的時間比別人要晚的話,工資也會有很大差別的。工資不一樣,一是要看學歷和入學時間,二是看晉升職稱的時間。
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薪級工資標准由相應的「薪級」確定,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對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而「薪級」需要由「不同級別的崗位上的具體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兩個信息確定。
㈧ 退伍軍人參加事業單位後如何享受待遇
關於復員、退伍軍人參加企業工作後的工資待遇問題,自國務院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以國勞周字第012號通知下達後,不少地區反映執行有困難。國務院考慮了這些地區的意見之後,根據既要對復員、退伍軍人有適當的照顧,又要避免造成職工內部和復員、退伍軍人之間工資待遇上的矛盾的精神,現在對這個問題重新作如下的通知:
一、1959年的復員、退伍軍人參加企業工作(包括當學徒)的,其初期的工資待遇:原來是志願兵的(包括班長級),可以高於所在單位一級工的標准,但是最高不超過二級工的標准;原來是義務兵的,可以高於所在單位學徒的待遇,但是最高不超過一級工的標准。
二、1959年以前參加企業工作的復員、退伍軍人的工資待遇,如果現在實際執行的標准沒有多大問題的,可以繼續執行;如果確實是有偏低的,可以採取提早出師、升級等辦法適當提高。
三、凡是已經按照國勞周字第012號通知規定的標准執行而需要改行新標準的,應由企業單位進行充分的思想政治工作後,實行新標准,過去多領的部分工資,可以不退回。
四、參加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工作的復員、退伍軍人的工資待遇,可以按照以上各點的精神辦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該根據上述原則和當地的實際情況,對復員、退伍軍人的工資待遇標准作出具體規定,發布施行,並報國務院備案。
㈨ 我是退伍安置進的事業單位,學歷大專,怎麼確定薪級工資
分配到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其津貼、補貼、獎金等工資待遇,按同職務等級(專業技術職務)同等條件地方人員的規定執行;績效工資按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規定執行。上述辦法,不涉及崗位(職務)確定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