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部級幹部差旅住宿費標准在36個城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均為普通套間800元。
法律依據
《關於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調整後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的住宿費上限標准,各類人員應當堅持勤儉節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准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額標准內據實報銷。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地、州、市(縣)出差執行當地財政部門制定的差旅住宿費標准。各地、州、市(縣)差旅住宿費標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暫按其省會城市住宿費標准執行。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調整後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的住宿費上限標准,各類人員應當堅持勤儉節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准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額標准內據實報銷。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地、州、市(縣)出差執行當地財政部門制定的差旅住宿費標准。各地、州、市(縣)差旅住宿費標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暫按其省會城市住宿費標准執行。
『貳』 事業單位的費用報銷是否有標准
事業單位的費用報銷標准參考當地財政部門發的文件,餐費、辦公用品、車油費等是沒有標準的,標准只是針對差旅費。
1、差旅費的報銷。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需借支差旅費,應先到財務部門領取並填寫借款單,按照借款單所列內容填寫完整,然後送所在部門領導和有關部門人員審查簽字。出納人員根據自己的職權范圍,審核無誤後給予現金支付。出差人員回來後,應持各種原始至出納員處報銷,出納人員要熟知差旅費的開支范圍,標准和方法。程序:出差人應先到財務部門領取報銷單,將有關原始憑證,例如,車、船票,住宿發票,餐費票等分類後粘貼在報銷單據背後,經所在部門領導審核簽字後,送財務部門,出納人員根據相關規定,審核後予以報銷。報銷單據作為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差旅費以外的其他費用。各單位內部有關人員進行零星物品采購或單位職工支付醫葯費等費用,可持原始憑證到出納處,出納人員認真審核這些開支是否符合各種規定,是否有有關人員或部門批准後予以報銷。出納人員依據批准報銷的金額支付現金,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印章,並依此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登記日記賬。
『叄』 事業單位差旅費報銷
2016年1月1日開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將執行新的標准。(1)住宿費:根據新調整的住宿標准,省部級官員在北京、上海兩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標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級和處級及以下幹部的住宿標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財政部表示,調整的原因是近兩年全國各地區賓館住宿費價格變動,以及實際工作需要。拉薩、西寧、哈爾濱、海口、大連、青島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標准可上浮20%-50%。拿青島來說,夏天這里遊客眾多,酒店一房難求,適當提高標准,保證順利入住,可以避免耽誤事。這一調整,也是從實際出發的務實之舉。(2)交通費:省部級才能坐頭等艙,市內交通每天80元包干。(3)伙食費:每天補助100元,不能吃魚翅燕窩等高檔菜。伙食標准,各地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自主規定。我們梳理各地標准可以發現,除出差到西藏、青海和新疆定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標准大多為100元。
【法律依據】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指出,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並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肆』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
第一條為了統一各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的開支標准,適當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實際需要,本著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精神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工作人員出差的交通費和旅館費
(一)乘坐車、船席位和居住旅館房間的等級:
職級別
等級
項目火車
輪船
其他交通工
具
旅館
中央各部、委副部長、副主任,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省
、市長、副主席,行政級七級以
上人員,以及相當於以上職級的
人軟席車
一等艙位
按實支報
套間或單間
男滿五十周歲以上、女滿四十五
周歲以上的下列人員:中央各部
、委正、副司、局長,各省、市
、自治區正、副廳、局長,地區
行政公署正、副專員,行政級十
四級以上人員,以及相當於以上
職級的人員。軟席車
二等艙位
按實支報
單間或兩人住一
間
其餘人員硬席車三等艙位按實支報普通房間床位
(二)男滿五十周歲以上、女滿四十五周歲以上六級以上的下列人員;高級工程師、工程師,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副研究員出差,可以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位,住旅館單間或兩人住一間。文化、衛生等人員可比照辦理。
(三)乘坐火車,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的,可購同席卧鋪票。
(四)中央各部、委副部長、副主任,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省、市長、副主席及行政級七級以上人員,以及相當於以上職級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人員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一等艙位。
(五)國家機關科級(指縣屬科、局級)以上幹部因公出差,可以乘坐飛機。其他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需要乘坐飛機的,須經相當於縣級以上領導批准(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出差乘坐飛機的,可比照辦理)。凡符合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位以上的人員出差,乘坐國內航線飛機,可購一等艙位客票。
(六)在市內,一般不得乘坐出租的機動車輛。因工作需要開支的市內公共車、船費,可憑據報銷。第三條工作人員出差的途中伙食補助費
(一)工作人員因公出差的途中伙食補助費,不分職級,不分地區,也不分乘坐何種交通工具或步行,在途期間,每人每天補助一元五角。途中不足一天的部分和短途出差(指在白天)的途中伙食補助費標准,分別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各省、市、自治區自行規定。
(二)中途候機、候車、候船,在一天(指二十四小時)以內的,按途中伙食補助費標准發給;超過一天的,改發住勤費。第四條夜間乘坐火車符合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而不買卧鋪票的,發給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座位票價的一部分。即:乘坐掛有卧鋪車廂火車慢車和乘坐直快列車的,分別按慢車硬席座位票價或直快硬席座位票價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乘坐特快列車的,按特快硬席座位票價的百分之二十五發給。符合乘坐火車軟席卧鋪條件的,如果改乘硬席座位,也應享受同等待遇。但改乘硬席卧鋪的,不發補助費;改乘軟席座位的,每人每夜補助一元五角。夜間乘坐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的,每人每夜發給補助費一元五角。第五條工作人員出差的住勤費
(一)一般出差住勤費標准:
出發地區(即原工作單位所在地)
到達地區
每人每天補助標准(元)第一類地區
第二類地區
第三類地區
第四類地區
第一類地區0.800.901.101.40第二類地區0.800.801.001.30第三類地區0.700.700.901.10第四類地區0.600.700.801.00
(二)到農村出差,在農民家搭夥的,一般地區每人每天補助二角。伙食費用較高的地區,可以適當提高,但最高不得超過三角。具體補助標准和向農民交納伙食費標准,由各省、市、自治區自行規定。
(三)工作人員出差,在飛機、艦艇上工作,必須吃空勤灶、艦艇灶的,除個人每天負擔五角外,差額部分可憑證明回原工作單位報銷。
(四)各種工作隊、醫療隊、支援工作和蹲點等工作人員,在外地工作期間,應發揚艱苦奮斗的精神,同廣大群眾實行「三同」。在農民家搭夥的,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在單位職工食堂搭夥、自行起伙或在單位招待所就餐的,一個月以內的,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標准發給;但連續計算超過一個月的,其超過天數減半發給。如因情況特殊或到幅員遼闊、居民稀少、交通不便、伙食費用較高的地區,執行以上標准有困難的,在北京的中央級國家機關經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批准,企業、事業單位經財政部批准,地方所屬各單位和中央駐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經各省、市、自治區批准,可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標准范圍內酌情確定補助款額。
『伍』 事業單位出差報銷標准
法律分析:北京(部級:1100,司級:650,其他人員:500);廣州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部級:900,司級:550,其他人員:450);上海(部級:1100,司級:600,其他人員:500)等,以上單位為:元/人·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九條 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工資制度。
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領導職務、職級、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
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第八十條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第八十二條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公務員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陸』 2022年出差報銷差旅費標准
差旅費報銷額度限制沒有全國統一的標准,各地財稅機關對此也執行不一,但基本的規定都是可參照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標准執行。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06]313號)的規定,2007年1月1日起,副部長級人員差旅費為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級人員每人每天300元、處級以下人員每人每天150元標准以下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准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於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的規定:對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其他各種補貼、津貼均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