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參公編制是什麼
參公是我國政府各單位政工幹部和工作人員比較口語化的一種表述,全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是指對政府委託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參公單位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參公)考試正常考錄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與公務員的不同之處
公務員全部使用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但絕大部分參公(另有極少部分參照公務員管理的群眾團體如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使用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單位是事業編制。
普通事業編制與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在編人員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普通事業編制在編人員需經過考試才能調入參公單位和黨政機關,而公務員和通過考錄的參公人員是可以相互調動的。
2. 參公管理是什麼編制,與公務員有什麼區別
參公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只不過待遇和公務員編制一樣,但是相比於公務員,前途有限,因為屬於事業編,不能獲得公務員那樣的晉升,當領導很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3. 什麼是參公的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全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是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概念:參公人員錄用、考核、晉級、工資待遇、福利與公務員基本相同,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約束。可見,參公身份是介於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編制之間的一種特殊事業編制身份。
說得形象一點,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是事業編制;參公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雖然是事業編制,但享受公務員的待遇。
資料拓展:關於參公管理的法律依據是《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基本特點: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一般事業單位來說,兩者都屬於事業單位編制,但是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前者實行公務員制度,後者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公務員制度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在招錄、晉升、薪酬、退休、養老等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如招錄制度,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人員招錄必須遵守《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必須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一系列規定執行。
參公事業單位與一般事業單位在享有的資源方面存在不同,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通過參公管理身份的確立,能夠增強參公事業單位工作開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第二,參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類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以上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參公事業單位
4. 參照事業單位管理是什麼編制啊
是事業編制。
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即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待遇和公務員一樣,但屬於事業單位性質,一般承擔行政管理和執法職能,一般工作人員是事業編制而不是行政編制,是當前不同於普通事業編制的一種特殊情況。
「參公管理」即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除工勤以外的管理人員稱為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參公事業編全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也就是說雖然不屬於公務員序列里的行政編制,但是和公務員享受同等待遇。
由於行政編制給予太少遠遠無法滿足需要,一些完全或者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里就產生了參公編制。在編人員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普通事業編制在編人員需經過考試才能調入參公單位和黨政機關,而公務員和通過考錄的參公人員是可以相互調動的。
參公事業單位
1、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供銷合作社等。
2、市政府組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市財政國庫支付局、市人力資源開發局、市社保局、市衛生監督所、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等。
3、工商聯、群眾團體:市總工會、市貿促會、市工商業聯合會、市科學技術協會、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市殘疾人聯合會、市婦女聯合會市文藝藝術界聯合會、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市紅十字會等。
5. 參公事業編制是什麼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參公事業單位與一般事業單位在享有的資源方面存在不同,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通過參公管理身份的確立,能夠增強參公事業單位工作開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第二,參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類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例如,參公人員基本可以無障礙地在事業單位與國家機關之間進行交流,從而有較大職業發展空間。因此,絕大多數事業單位都非常希望納入參公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百零六條 對有下列違反本法規定情形的,由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調整、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編制限額、職數或者任職資格條件進行公務員錄用、調任、轉任、聘任和晉升的;
(二)不按照規定條件進行公務員獎懲、迴避和辦理退休的;
(三)不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公務員錄用、調任、轉任、聘任、晉升以及考核、獎懲的;
(四)違反國家規定,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標準的;
(五)在錄用、公開遴選等工作中發生泄露試題、違反考場紀律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開、公正行為的;
(六)不按照規定受理和處理公務員申訴、控告的;
(七)違反本法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6. 公務員,參公和事業單位人員屬於什麼編制
公務員屬於行政編。
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國家機關中除了工勤人員以外的人員都是公務員身份,都屬於公務員編制,包括國家機關、共產黨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檢察院和法院等。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
(1)內涵不同——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共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事業單位有全額撥款的,有部分撥款的,還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行政單位
7. 參公編制是什麼呢
參公編制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也就是說雖然不屬於公務員序列里的行政編制,但是和公務員享受同等待遇。
參公編制產的生原因可以追溯到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上,當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由於行政編制給予太少遠遠無法滿足需要,一些完全或者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里就產生了參公編制。
參公事業的特點
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
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參公事業單位與一般事業單位在享有的資源方面存在不同,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通過參公管理身份的確立。
能夠增強參公事業單位工作開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第二,參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類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參公人員基本可以無障礙地在事業單位與國家機關之間進行交流,從而有較大職業發展空間。因此,絕大多數事業單位都非常希望納入參公管理。
8. 參公事業編制單位屬於哪種單位工資待遇和公務員是否一樣
近年來,隨著考公行情的越來越熱,公務員考試的崗位得到更多人的關注,很多人在招錄崗位中看到有些崗位標准參公管理,那麼參公事業編制單位究竟是什麼?其實,它是我們口語化的一種表達,全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它本質上,是屬於參公事業單位,是指對政府委託或者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單位和不屬於公務員系列的有關工作人員。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參公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兩者之間,在雙方單位同意接收放人的情況下,是可以相互進行調動的。如果相互調動的情況下,公務員會變為參公事業,編制上就從行政編制變為事業編制。相應的,參公單位也可以調動為公務員編制上也可以從事業編轉為行政編。
9. 什麼是機關事業單位什麼是參公事業單位編制如何分
事業單位:國家以社會公益為目的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
參公單位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參公)考試正常考錄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待遇區別:參公的事業編和公務員都屬於國家財政同一撥款,幾乎在薪酬福利上沒有差別,一般來講參公單位比黨政機關的規格要低,晉升空間可能不如公務員大。
人員調動:只要有接收單位和你現在單位雙方的同意放人和接收,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和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可以互相調動。如果相互調動,公務員調動為參公,編制上會從行政編制轉為事業編制。相應的,如果參公要調動為公務員,編制上也會從事業編轉為行政編制。
特徵
1、提供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功能實際上就是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是事業單位產生和存在的基本條件。科、教、文、衛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服務支持系統。
2、屬於非公共權力機構:事業單位所從事的事業多是政府職能所派生出來的具體事務,但它卻不屬於公共行政權力機關,不具有公共行政權力,同類事業單位之間也不能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它對於行政區劃內的其他部門或個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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