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機關事業單位管人理人員,到鄉鎮選舉為副鎮長,請問是公務員嗎工資如何套改,是不是屬於行政編制呢
副鎮長應該是公務員吧。如果你以前是管理人員,一般會轉為公務員。套改的話,參照機關同等條件人員套改和測算工資,然後定級定檔。
⑵ 事業人員通過全省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考上副鎮長,並通過該鎮人大一次會議選舉當選為副鎮長屬於公務員嗎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拔為實職副科後應調任登記為公務員。當地的組織人事部門會給你調任的。
⑶ 事業單位副科級幹部,通過組織選派到鄉鎮掛職,通過鎮人大選舉掛職副鎮長,身份是不是變成公務員了
不能轉為公務員。
掛職人員在掛職期間,只轉黨組織關系,不轉行政關系,關系應隸屬為原單位;掛職副鄉鎮長均不佔鄉鎮原有領導職數,也就是說是編制領導,依據《公務員登記實施辦法》「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的規定,不能被登記為公務員。
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
一、調任
調任是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調任縣級領導班子成員職務 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調任科級領導 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二、轉任
即內部交流,是指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既可以在本部門、本單位內不同職位之間交流,也可以在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之間交流。
轉任是在公務員隊伍內部進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到公務員身份的變化,這是轉任與調任最大的區別。轉任在機關內部的范圍是沒有限制的,既包括在本部門、本單位不同職 位的轉任,也包括跨地區、跨部門的轉任。
三、轉隸
幹部轉隸就是幹部因為工作原因跨系統調離原單位,在新單位獲得的新身份在新單位的組織系統備案。比如檢察系統幹部轉隸到紀委監委,教育事業系統調到黨政機關部門,地方單位調到中央部門,部隊幹部轉業到地方,這些都是屬於幹部轉隸。
⑷ 副鄉長是什麼級別
屬於副科級。副科級: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鄉長、副鎮長、辦事處副主任、以及鎮級人大副主任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副局長等。
國辦印發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提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
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處級待遇。
(4)事業單位被提拔為副鄉長身份是什麼擴展閱讀
正科級幹部具體部門有具體的規定,一般要求:
(一)個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覺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⑸ 鄉鎮事業編制人員,提撥為副鄉長後,自動轉為公務員身份了嗎
鄉鎮事業編制人員,提撥為副鄉長後,編制則會自動轉為公務員身份了,因為鄉鎮的領導崗位是沒有事業編制的。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拓展資料:事業編制轉為公務員編制
1、參加省級公務員考試、國家公務員考試
每年各省都有1-2次省級公務員招考,主要崗位設置在鄉鎮,部分崗位為公安幹警、法院、檢察院崗位等。如果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要去參考,工作年限務必要超過1年。
2、參加各級副科崗位選拔(公選)
有時,根據工作需要,地級市或者縣政府會面向本地區或者全國,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崗位或副科工作崗位(儲備幹部)。這類考試要求報考人員最少具備3年工作經驗,年齡也有具體要求,總體來說,要求很嚴格。
3、破格提拔的情況(要努力爭取)
原則上事業編制不會自動轉為公務員編制,但如果某個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作特別突出、年度考核連續都是優秀,而且是高科技人才,有可能破格提用。常見的有,某單位引進高科技緊缺人才等,如引入某高校博士為副科級幹部等。不過這類情況很少見,而且對人的要求特別高。
⑹ 提拔為副鎮長,必須是公務員身份嗎
提拔為副鎮長,必須是公務員身份嗎?副鎮長是副科級,所以提拔為副鎮長就是公務員身份。 選拔公務員成為公務員方式有兩種:報考公務員和選舉。如果某人原不是公務員,經組織考察擬任職後,到相關基層履行法定選舉後即成為公務員。鄉鎮事業編制人員,提撥為副鄉長後,編制則會自動轉為公務員身份了,因為鄉鎮的領導崗位是沒有事業編制的。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拓展資料:事業編制轉為公務員編制
1、參加省級公務員考試、國家公務員考試
每年各省都有1-2次省級公務員招考,主要崗位設置在鄉鎮,部分崗位為公安幹警、法院、檢察院崗位等。如果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要去參考,工作年限務必要超過1年。
2、參加各級副科崗位選拔(公選)
有時,根據工作需要,地級市或者縣政府會面向本地區或者全國,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崗位或副科工作崗位(儲備幹部)。這類考試要求報考人員最少具備3年工作經驗,年齡也有具體要求,總體來說,要求很嚴格。
3、破格提拔的情況(要努力爭取)
原則上事業編制不會自動轉為公務員編制,但如果某個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作特別突出、年度考核連續都是優秀,而且是高科技人才,有可能破格提用。常見的有,某單位引進高科技緊缺人才等,如引入某高校博士為副科級幹部等。不過這類情況很少見,而且對人的要求特別高。
⑺ 鄉鎮事業編制人員,提撥為副鄉長後,轉為公務員身份,調動需要滿年限嗎
一般要任滿一屆吧,再少得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