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同一筆支出 不同的資金來源
可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
全額撥款,顧名思義,工資待遇,辦公經費都是由財政預算全部承擔。差額撥款則是由財政承擔部分資金,其餘部分由單位的收入承擔。而自收自支則是由事業單位全部承擔工資待遇及辦公經費。
Ⅱ 政府項目的資金來源
法律分析:專項資金、預算外資金和預算內資金目前,政府向NGO購買服務的財政資金保障制度尚不完備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項目屬重大民生事項或省委、省政府臨時交辦事項的,按照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和『一事一議』原則,專項研究確定購買政府投資項目必須明確資金來源並落實資金。未明確資金來源或未落實資金的,不得列入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應優先保證續建項目的資金需求。 2、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政府采購法第二條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視同財政性資金。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采購項目既使用財政性資金又使用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部分,適用政府采購法及本條例;財政性資金與非財政性資金無法分割采購的,統一適用政府采購法及本條例。政府采購法第二條所稱服務,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務和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
第三條 集中采購目錄包括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技術、服務等標准統一,采購人普遍使用的項目,列為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采購人本部門、本系統基於業務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統一采購的項目,列為部門集中采購項目。
第四條 政府采購法所稱集中采購,是指采購人將列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委託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或者進行部門集中采購的行為;所稱分散采購,是指采購人將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自行采購或者委託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的行為。
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確定分別適用於本行政區域省級、設區的市級、縣級的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准。
第六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政府采購政策,通過制定采購需求標准、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採購等措施,實現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目標。
第七條 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採用招標方式采購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採用其他方式采購的,適用政府采購法及本條例。前款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應當執行政府采購政策。
第八條 政府采購項目信息應當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發布。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達到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標準的,政府采購項目信息應當在國務院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發布。
Ⅲ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資金來源有哪些
資金來源是會計制度規定不了的。只能說,你的資金來源,按會計制度劃分的,分為幾類,各類之間劃分的標準是什麼。事業單位的話,一般有事業收入,財政補助收入。其他收入。如果是經營性質的,還會有經營收入。
Ⅳ 事業單位存貨成本的資金來源有哪些
事業單位(存貨)資金來源有:財政補助收入、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事業收入、其他單位撥來的專項資金。
Ⅳ 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並非全部來自於國家預算 對不對
正確。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事業單位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Ⅵ 簡述事業單位預算支出要素的會計科目,及其涉及哪些來源的資金
預算支出的要素是屬於支出類,事業支出 一般支出 事業支出 基本支出等 預算資金來源有很多,比如自有資金,實撥,中央撥款,市級撥款,市級撥款,鄉鎮撥款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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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企業資金來源都有哪些
企業常見的資金來源包括:自有資金、吸收資金、專項資金。
自有資金
各個企業由於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和財務管理體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資金的渠道也不一樣。
(一)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構成:
(1)一部分來自國家財政撥款,以及固定資產的無償調入等;
(2)一部分來自企業內部積累,即按國家規定,從成本和稅後留利中提存的各項專用基金;
(3)此外,還來自定額負債,即企業根據有關制度和結算程序的規定,對應付和預收的款項中能夠經常使用的一部分資金。
例如,應交稅金,應交利潤,預提費用,以及某些生產周期長、按完工程度預收的貨款中能夠經常支配使用的部分。定額負債在財務處理上視同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參加周轉。
(二)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的構成
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來自勞動群眾投入的股金和由企業內部積累形成的公積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項專用基金。
在西方國家,私營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來自股東的投資和企業的未分配利潤。
吸收資金
吸收資金是供銷合作社根據合同或協議規定而接受其他單位的投資和從系統內借入的各種資金的總稱。其內容包括:吸收其他單位的投資和從系統內借入而形成的吸收流動資金、吸收專用基金;接受其他單位投資購建的固定資產所佔用的資金。
在帳務處理上,對借入的固定資產只設"備查簿"加以登記,不作吸收固定資金處理;吸收專用基金用於購建有關固定資產或專用基金工程支出時,在該項基金形成的固定資產入帳的同時,應將吸收專用基金轉為吸收固定資金,同時通知投資(或借出)單位相應轉帳,以使雙方帳務一致。
專項資金
所謂專項資金,是國家或有關部門或上級部門下撥行政事業單位具有專門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資金。這種資金都會要求進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並需要單獨報帳結算的資金。在當前各種制度和規定中,專項資金有著不同的名稱,如專項支出、項目支出、專款等,並且在包括的具體內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別。但從總體看,其含義又是基本一致的。
專項資金有三個特點:一是來源於財政或上級單位;二是用於特定事項;三是需要單獨核算。專項資金按其形成來源主要可分為專用基金、專用撥款和專項借款三類。
Ⅷ 事業單位工資是從哪裡來的給大家科普一下
你知道事業單位和公務員所發給工作人員的工資是從哪裡來的嗎?陝西中公教育小編為大家來普及一下:
而自收自支的單位,諸如醫院這類單位,是有營收入的,這種單位的工作人員工資通常比較高,畢竟乾的是實打實的技術活,很多這類單位能夠爬上領導位置的,也是早點從技術開始乾的。所以,諸如這類單位,如果你有一技之長,有扎實的技術功底,那可以考慮這樣的單位。因為你能為單位的發展做出貢獻。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