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分流人員安置
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總方案。也就是編制隨著職能走,事業單位的人員隨著編制走,一起進行整合!行政職能整合到行政單位,事業職能整合到事業單位。
⑵ 行政機關的事業編制人員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如何處理
1、如果是行政類事業單位,將被取消行政職能收歸機關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機構,不再參公。其人員除極少部分隨職能劃轉過渡為公務員外,其餘人員將保留參公待遇,分流到事業單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輪機構改革,地方行政機構和編制實行限額管理,沒有多餘的編制用於置換事業人員,因此大部分事業編制人員(包括參公身份)都將保持編制現狀不變,無法置換行政編制轉公務員。這是大環境,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
2、如果是執法類機構,保持現狀。本輪機構改革,從中央到地方已經非常明確,除執法機構外,其它事業單位都不在參公。執法機構的改革,具體要等中央出台文件,在按照政策執行。目前現狀,執法類機構如果沒有轉行政的,基本上保持參公現狀不變,其人員參照執行。
3、如果是公益類事業單位,一類保持現狀,二類視情況而定:效益不好的,剝離收費或經營職能,改為公益一類;效益一般,可以維持自負盈虧,不需要財政加大投入的,維持現狀;效益好的,主體職能是經營或收費的,直接改企。其人員除少部分隨職能劃轉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外,其餘人員全部取消編制,改為企業人員。
(2)縣級事業單位人員如何整合擴展閱讀:
行政機關要求編制和崗位相互對應。混崗混編是違規行為,行政機關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和極少部分供工勤人員使用的工勤編制。
由於行政編制少,大部分行政機關編制不夠用,尤其是縣區一級。為了彌補工作力量的不足,部分機關使用下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和人員代替,或者是超編使用工作人員,這些雖然合情,但不全理,是違反機構編制管理的行為。
解決的原則:首先是嚴禁超編調人,調整人員的時候,先要在機構編制部門辦理「控編卡」,如果有空缺編制,才能採用招考、遴選、調任等方式,為單位調整加強工作力量。
其次,不能混編混崗。行政機關只能使用行政編制或者工勤編制,不管是下屬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還是在機構改革中整合進來的事業編制,都不能供機關人員使用。調整使用的下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和人員,要嚴格按照個人工作安排文件和信函,在相應的機構使用相應的編制,即使因工作借調,也不能超過6個月。
⑶ 多部門單位整合如何開展初期工作
一、提前謀劃早做准備
在黨政機構改革中,該縣同步部署、實施、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完成52家承擔行政職能、8家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開展2人以下的「低、小、散」或職責相近的事業單位專項整治工作,完成40個單位的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調整,統一規范機構類別和經費形式,梳理調整主要職責,為本輪事業單位清理規范整合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礎。
二、上傳下達形成合力
全省事業單位改革部署推進會後,該縣編辦第一時間向縣委編委主要領導匯報會議精神,及時與縣事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溝通對接,迅速組織學習相關文件精神,准確理解把握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思想、改革重點和改革任務,同步組建改革工作專班,切實凝聚改革共識、匯集改革力量、激發改革活力。
三、全面調研摸清情況
迅速組建專題調研組,深入教育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重點涉改單位,就機構職能調整、人員編制劃轉等關鍵問題充分聽取部門意見建議。同時,利用實名制資料庫,對全縣事業單位機構設置、職責運行、編制情況、實有人員進行調查摸底,建立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情況基礎台賬,切實摸清「家底」,為下步改革工作提供數據支撐。
(3)縣級事業單位人員如何整合擴展閱讀:
對標中央省市改革精神,結合前期調研摸排結果,該縣在省定精簡比例要求下,按照不同的精簡力度,沙盤預演多套事業單位清理規范整合模擬方案,多方溝通、查漏補缺、充分醞釀後,形成《文成縣進一步推進事業單位清理規范整合工作方案》,於3月3日經縣委編委會議審議通過、正式實施。
方案實施後,迅速抽調縣委編辦精幹力量組建7個聯絡組,扎實做好對接指導服務工作。明確要求各聯絡組每周上報工作進度和問題困難,由縣事改辦綜合分析研判,進度滯後的進行預警提醒,存在疑難問題的進行專題協調解決,切實為工作推進掃清障礙、提供保障。
切實從事業單位提質增效、優化服務的高度出發,以職能配置為切入點、以機構設置為著力點、以編制配備為突破點,扎實做好「三定」規定製定審核工作。要求相關單位在去年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事項基礎上,認真梳理明確清理整合後工作職能邊界,
⑷ 縣級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全額事業編制),如何調動到同一系統市級部門事業單位,需要走哪些程序
公開程序就兩個:1、市級單位從各縣市區遴選幹部;2、參加全市事業單位招考。
走其他程序的話,就需要縣級單位同意調出,市級單位同意調入,市編辦、人事局同意調動,
⑸ 縣城合並的話有單位的怎麼辦
通常情況下都會在合並之初先發布新的組織架構以及單位合並後的人員安置辦法,並對新單位中的各崗位職責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一:對無法安置在事業單位的人員,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符合國家退職條件的人員,會直接給辦理退休,或者經單位審批提前辦理提前內退或者退職手續。第二:對於事業單位撤銷、整合或者核減編制中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人員,按相關規定發放補償金,由單位辦理辭退手續。第三:事業單位合並後,屬於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可以雙向選擇,繼續留在機關公務員隊伍中安排其他工作。第四:對於單位被整編後無空缺轉公務員行列而進入其他事業單位的,可保留事業單位身份,在新單位就職,執行新單位的工資職稱和福利待遇。第五:如果由原事業單位整編後轉為企事業單位的人員,則由新企業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
⑹ 事業單位改革後工作人員該怎麼辦
根據過往的經驗,一般都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
首先,這些會根據每個員工的能力,還有過往的經驗,進行不同的安排,比如老齡員工可能會提前退休,能力不足的員工會被辭退。
最近這幾年事業單位改為企業制,很多有編制的人員變成了普通的幹部和企業人員,並且在這些改組改制的過程下工作究竟該如何走向也是一個大問題,根據以前買斷工齡的經驗來看,很大部分企制,具體的政策得看公司的類型和當地的批文,無論怎樣變動,下屬的機構和工作的內容性質肯定是會發生變動的,並且有部分員工會因為工作能力不足,或者是崗位的撤銷而失去原來的崗位和原有的職業。
⑺ 同省不同市縣級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如何調動調動的手續有哪些
一、由申請調動人員或單位填寫《調配登記表》(一式二份),由調入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後,報流動調配與就業指導科。
二、調入事業單位的需先到編辦辦理編制和到人事局辦理增人計劃。
三、流動調配與就業科受理《調配登記表》等調動材料後,屬順向、同一性質之間及系統內流動,由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辦理調動手續;屬逆向流動和非正常流動由分管局長和局長研究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
1、同意調動的人員,由流動調配與就業指導科對調出單位主管部門發出調檔函。
2、調入單位和調入單位主管部門與流動調配與就業指導科對調動人員的檔案進行審查,對審檔合格的發出調動通知。
3、調動人員持調動通知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辦理行政、工資、黨(團)組織、養老保險結轉等關系。
4、調動人員持主管局開具的行政介紹信和工資轉移手續到市人事局流動調配與就業指導科,開具行政介紹信,再憑增人計劃和行政介紹信到人事局工資科辦理工資套改或轉移手續。
⑻ 單位變為行政單位,原來的工作人員如何安排
事業單位改革為行政機關,只有部分參公人員可以轉換身份為公務員,其他大部分人員都要轉換為普通事業人員。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為了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現管辦分離、政事分開,深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同時又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行政類事業單位進行了統籌推進,對黨政部門設置進行了統一規范。
政事混雜的現象,主要體現在市縣兩級,因此,市縣兩級也是黨政機構規范設置的重點,機構改革方案明確要求,市縣兩級不得設置部門管理機關,不得設置「事業局」,事業單位剝離行政職能,劃轉到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今後,事業單位不得承擔行政職能,也不得再行設置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