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學校里填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嘉獎屬於哪級榮譽
事業單位獎勵可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稱號。
對表現突出、作出較大貢獻,在本單位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的,給予嘉獎。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則: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事業為上、突出業績貢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標准程序;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堅持定期獎勵與及時獎勵相結合、以定期獎勵為主。
『貳』 事業單位嘉獎和記功都屬於表彰嗎,二者有什麼區別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叄』 事業單位獎勵分為幾種
事業單位獎勵分類如下:
1、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堅持定期獎勵與及時獎勵相結合、以定期獎勵為主;
2、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可以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稱號;
3、根據工作需要和隊伍建設實際開展定期獎勵;
4、對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完成重大專項工作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應當及時給予獎勵;
5、對獲得嘉獎、記功、記大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由獎勵決定單位頒發獎勵證書;獲得記功、記大功的,同時對個人頒發獎章,對集體頒發獎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
第六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可以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稱號。
(一)對表現突出、作出較大貢獻,在本單位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的,給予嘉獎;
(二)對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貢獻,在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產生較大影響的,記功;
(三)對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傑出貢獻,在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產生重大影響的,記大功;
(四)對功績卓著的,授予稱號。
授予稱號以及榮譽稱號,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功勛榮譽表彰條例》《國家功勛榮譽表彰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肆』 公務員嘉獎是什麼意思
公務員嘉獎的意思
是指具有法定獎勵許可權的國家行政機關,根據相關法定程序,對工作表現比較突出,在工作中做出了顯著的成績的公務員或者是公務員集體,進行獎勵,公務員嘉獎是對公務員工作的認可,促進其積極進取的一種激勵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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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獎勵的種類
公務員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和授予榮譽稱號,其中嘉獎是最低層次的表彰獎勵。
公務員獎勵的特點
1、公務員獎勵的主體是公務員所在的單位機關,由機關單位進行授予獎勵;
2、獎勵的對象可以是公務員個人或者公務員集體,只要是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
3、獎勵的條件是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與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公務員;
4、獎勵要依法進行,即獎勵的條件、種類、程序都是法定的,都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公務員嘉獎是什麼意思
『伍』 縣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嘉獎"證書是什麼級別
如果表彰通報蓋的是「縣教育局」的章,只能算受縣級部門。
如果表彰通報蓋的是「縣政府」的章,則此表彰是縣級表彰。
表彰獎勵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體現先進性、代表性和時代性。
(二)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
(三)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
(四)公開、公平、公正。
(五)依照法定的條件、許可權和程序進行。
(5)事業編嘉獎是什麼級別獎勵擴展閱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管理本行政區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事務;發布決定和命令,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地方各級國家公務員。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事務,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權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縣級人民政府
『陸』 事業單位嘉獎和記功都屬於表彰嗎,二者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嘉獎和記功都屬於表彰,二者區別主要有三點:
1、表彰程度不同
事業單位獎勵可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稱號,記功比嘉獎的獎勵程度更高。
2、獲得條件不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第六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可以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稱號。
(一)對表現突出、作出較大貢獻,在本單位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的,給予嘉獎;
(二)對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貢獻,在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產生較大影響的,記功;
(三)對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傑出貢獻,在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產生重大影響的,記大功;
(四)對功績卓著的,授予稱號。
3、授予許可權不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第八條 給予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獎勵,按照下列許可權進行:
(一)嘉獎。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市(地、州、盟)級事業單位由本單位或者主管機關(部門)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作出,縣(市、區、旗)級以下事業單位報縣(市、區、旗)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准並作出。
(二)記功。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事業單位由本單位或者主管機關(部門)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作出,市(地、州、盟)級以下事業單位報市(地、州、盟)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准並作出。
(三)記大功。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准並作出。
上述由事業單位或者主管機關(部門)作出的獎勵決定,應當在1個月內向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柒』 事業單位嘉獎證書的意義
是一份國家承認的榮譽。
專業人員的考核分為四個等級,其中優秀的等級最高。取得優秀人員才能獲得獎勵,而獎勵又分123等功和嘉獎。因此有了優秀才能評為嘉獎
『捌』 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規定主要有哪些
1、獎勵條件:
(1)忠於職守,積極工作,成績顯著的;
(2) 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起模範作用的;
(3) 在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國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4) 愛護公共財產,節約國家資財,有突出成績的;
(5) 在移民、扶貧、再就業等工作中成績突出的;
(6)在增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7)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8)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9) 在搶險、救災等特定環境中奮不顧身,做出貢獻的;
(10) 見義勇為,捨己救人,維護社會公德和社會治安,表現突出的;
(11) 同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有功績的;
(12) 在對外交往中,為國家爭得榮譽和利益的;
(13) 有其他功績的。
2、獎勵的種類:
授予榮譽稱號、記一等功、記二等功、記三等功、嘉獎5種。
3、獎勵的基本標准:
(1)對在工作中取得優良成績,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績的,應當給予嘉獎;
(2)對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在本單位表現突出的,應當給予記三等功;
(3)對在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在本系統具有一定影響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二等功;
(4)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在全市或者全國具有重大影響的,或者有其他顯著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一等功;
(5)對功績卓著,有特殊貢獻的,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8)事業編嘉獎是什麼級別獎勵擴展閱讀
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
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
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