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會計分錄該怎麼做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會計分錄是: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房產稅、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支付時:
借:應交稅費-房產稅、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1)事業單位房產稅怎麼做擴展閱讀:
據會計分錄涉及賬戶的多少,可以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簡單分錄是指只涉及兩個賬戶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是指涉及兩個(不包括兩個)以上賬戶的會計分錄。
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Ⅱ 我單位是事業單位,現在無償使用國管局房子辦公,是否要繳納房產稅稅率多少計稅金額如何計算
現行房產稅政策規定:財政撥付經費的事業單位用於辦公的房產免徵房產稅,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繳納房產稅,如果你單位不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不用繳納房產稅。如果你單位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無租使用他人房產,應按房產原值代繳房產稅,計算公式:房產原值*(1-30%)%*1.2%
Ⅲ 事業單位出租房屋怎麼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1、出租一方向承租的一方提供水、電、煤氣等,並按實際用量結算價款的,應作為轉售貨物,按規定徵收其稅。
2、出租方與承租方均為稅一般納稅人的,可由出租的一方按承租方水、電、煤氣的實際使用的量結算的價款開具稅專用。出租方應該如實的申報銷項稅金,承租方可依據此計算進項稅額。
3、出租方為小規模納稅人,承租方為稅一般納稅人的,可由出租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按承租方水、電、煤氣的實際作用量結算價款,由稅務機關按規定的徵收率代開稅專用。
4、如出租方不按實際使用量而按定額與承租方結算水、電、煤氣等價款的,一律按『服務業—租賃業』徵收5%營業稅,並按規定開具普通,承租方不得據此計算進項稅額。」
房產承租方用於經營應繳納以下稅款:
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
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
城市維護建設稅及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
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房產承租方為個人,用於居住,應繳納以下稅款:
房產稅:以租金收入4%計算繳納(根據財稅[2008]24號文件的規定)。
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
城市維護建設稅及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
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總而言之,如果我們在單位出租房屋交稅過程中不注意一些以上的事項,只會給我們一些損失,所以,要合理的進行單位出租房屋交稅議才能實現交易的安全。
Ⅳ 公司所繳納的房產稅怎麼做賬具體會計分錄
房產稅分期繳納由2016年5月1日起不在管理費用科目支出
計提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分期已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4)事業單位房產稅怎麼做擴展閱讀:
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於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於租金。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征,而應按房產余值計算繳納。
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明確規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
Ⅳ 事業單位計提稅金怎麼做年末營業稅金及附加怎麼處理
新會計制度科目說明及理解一二:
(三)在專項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 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 發生的其他各項支出(包含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借記經營支出--營業稅及附加, 貸記應繳稅費--營業稅及附加;
期末結賬後,本科目(經營支出)應無余額。 即 借記經營結余 貸記 本科目(經營支出)
結轉未存問題滴
--參考
Ⅵ 房產稅會計分錄怎麼做
第一條 房產稅的會計分錄分為房產稅的確認與房產稅的繳納。使用的會計科目是「稅金及附加」。
第二條 房產稅的確認:根據房產稅的計算結果,確認企業應繳納的房產稅,做以下會計分錄。借: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房產稅
第三條 房產稅的繳納:實際繳納房產稅,做以下會計分錄。借:應交稅費-房產稅貸:銀行存款
第四條 需要注意的是,財務人員在記賬時,要根據實際情況,將房產稅正確匹配到各月,也就是說,在編制會計分錄時,「稅金及附加-房產稅「的金額要與當月期間進行正確的匹配,這樣的賬務記錄才是最准確的。
第五條 如果確認房產稅時,確認的金額是多個月份的金額,那麼最好使用「待攤費用」科目對房產稅進行分月攤銷。比如,確認的房產稅歸屬於3個月,那麼在確認房產稅時,要做以下會計分錄:借:待攤費用貸:應交稅費-房產稅
第六條 每個月確認歸屬於本月房產稅的金額,要做以下會計分錄:借:稅金及附加貸:待攤費用,通過上述會計分錄,將房產稅在3個月內攤銷完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