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機關事業單位改革是怎樣分類的
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具體如下:
(一)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即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的事業單位。認定行政職能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這類單位逐步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即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可以由市場配置資源、不承擔公益服務職責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要逐步轉為企業或撤銷。今後,不再批准設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三)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即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和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改革後,只有這類單位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即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其宗旨、業務范圍和服務規范由國家確定。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即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按照國家確定的公益目標和相關標准開展活動,在確保公益目標的前提下,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供與主業相關的服務,收益的使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❷ 事業單位改革怎麼改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三、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7.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9.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這只是指導意見,具體到每個地方怎辦,也有人為因素在裡面。
❸ 事業單位改革方案
事業單位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關鍵要從體制機制入手,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調整和規范政事關系。2011年4月初,中央已經確定了一張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共涉及到超過126萬個機構,4000餘萬人。該表預計到2015年,中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中國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
事業單位是我國特殊國情下的特殊產物,它雖然有別於國外的非政府組織(NGO)和所謂的非營利組織(NPO),但是又同它們有著一定的聯系。根據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定義,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我國的事業單位就其定位而言,主要具備以下特徵:
服務性
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科、教、文、衛等領域,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系統。如教育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為社會培養合格的勞動者和各方面所需要的人才;衛生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的身體健康,使其享受良好的醫療服務,等等。缺乏這些服務支持,或服務支持系統不健全,生產力發展就會受到制約,並影響社會穩定。經濟愈發展,社會愈進步,對服務功能的要求標准也愈高,范圍也愈大。服務性,是事業單位最簡明的特徵。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場管理等。為了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委託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社會發展和公眾的需求。我國的事業單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領域中,主要從事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服務,有的雖然也從事某些物質產品的生產,但多數不屬於競爭性生產經營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
知識密集性
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性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的主要手段。雖然事業單位主要不從事物質產品的生產,但由於其在科技文化領域的地位,對社會進步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是社會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科技創新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總之,事業單位作為非政府、非企業組織,有著政府機構和營利性市場主體所不具備的優點。由此可見,改革後的中國事業單位應當是主要從事社會事業和公益事業的獨立於政府和企業之外的非營利組織。其基本特點是:非政府(也非「二政府」);非企業(也非准企業);非營利(也非變相營利)。
❹ 事業單位改革如何進行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三、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7.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9.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這只是指導意見,具體到每個地方怎辦,也有人為因素在裡面。
❺ 地級市政府辦公室事業編制人員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會如何改革謝謝了
現在從溫總理的話來看,是要將現有事業單位中除了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比如教育、醫療)以外的事業單位全部剔除事業單位外,然後將有盈利能力,屬於盈利組織的單位轉為企業;將進行行政工作的事業單位編入行政單位(公務員)。你在政府辦公室需要弄清一個問題,你的事業單位編制是屬於哪個單位,是屬於下屬或者其他事業單位借調使用,還是就是行政部門中的事業編制。如果不屬於政府辦公室,那麼就需要看你的編制單位屬於上面說的哪一類;如果是行政部門的事業單位編制,那麼恭喜你,即將變成公務員。事業單位改革預計將在2020年完全結束。
❻ 2022年事業單位改革最新方案
1.目前事業單位改革是採用分類改革的方式,以黨管人才為根本原則,科學設崗為基礎,會逐漸取消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不再按照行政級別確定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根據社會職能、經費來源不同、崗位性質不停,設置不同特點和類型的人事制度。
2.在事業單位改革以後,部分事業單位的編制會變成合同制,但並不就意味著沒有了鐵飯碗,工作的穩定性還是可以保證的,工作主要是以行業或者專業業務為主。薪資想必也是很多人都擔心的問題,定期還是會上調的,不會有很大的變化,大家可以放心。
2022年事業單位改革最新方案
❼ 事業單位改革步驟
事業單位改革會安裝分類屬性不同進行,自主事業、差額撥款類的會陸續進入改革的步伐。
事業單位按撥款方式劃分為三大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主事業單位。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稱為全供事業單位,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例如鄉鎮衛生院,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及中醫院、婦幼醫療等。
自主事業單位又稱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主要是公證律師和政府招待所、賓館、技術培訓、服務中心等有收費和生產經營職能的事業單位。
大家了解以上三種性質,就可以根據自己情況盡量選擇前兩種撥款型事業單位。
2、如何判斷事業單位性質
那麼該如何判斷某事業單位是否是自收自支呢? 一般有以下幾種方法:
(1)看公告
單招的在招聘公告中會說明是什麼單位,一般在公告開頭或者結尾部分,不過不是所有公告都會列出來,用上述第一項判斷依據可以大致判斷。
統考的同學可以查看職位表,依舊是對照第一項三個類型單位特徵,可以推測是自收自支還是撥款型。
一般有四種:財政核撥、財政核撥補助、財政核撥補助(定項)和經費自理。 經費自理就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了。
(2)網上搜索/咨詢招考單位
如果公告和職位表中都沒辦法看出單位性質的話,可以網上搜索單位的官網查看,或者直接打電話咨詢招考單位。
❽ 事業單位改革中在行政機關的事業編制人員怎麼改革啊
摘要 1、如果是行政類事業單位,將被取消行政職能收歸機關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機構,不再參公。其人員除極少部分隨職能劃轉過渡為公務員外,其餘人員將保留參公待遇,分流到事業單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輪機構改革,地方行政機構和編制實行限額管理,沒有多餘的編制用於置換事業人員,因此大部分事業編制人員(包括參公身份)都將保持編制現狀不變,無法置換行政編制轉公務員。這是大環境,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
❾ 機關單位事業編制人員怎麼改革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編制實施范圍如下:1、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2、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3、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4、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第六條 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今後5年,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管辦分離、完善治理結構等改革取得較大突破,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制度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實現改革的總體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❿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怎麼改革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有如下:
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指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的事業單位。
認定行政職能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這類事業單位逐步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一般有就業局,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