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解散失業金怎麼領
法律分析:公司倒閉,員工可以憑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即可。失業金是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即便公司破產,也是需要支付員工工資並給予賠償的,員工工資屬於破產清算的優先償還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點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② 事業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么
勞動合同終止的事業單位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要根據以下具體情況而定:
1、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3、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③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撤銷後,對職工如何安置
根據事業單位改革要求,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保留,其中大多數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與生產經營類事業不完全對應,因為還有一部分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非生產經營類的單位,這部分單位會繼續保留。
對於撤銷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對於在編人員安置,對於身份保留的總體原則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即:對於已經擁有事業編制的人員,改革後會繼續保留其事業身份。
對於工作滿30年或者是工作滿25年,離退休不滿五年的同志,可以在遵循個人意願的基礎之上選擇提前退休,提前退休所享受的待遇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待遇,這種情形主要是針對年紀比較大的同志。
此外,還有一些靈活性的安置方式,比如一次性買斷工齡、安置到其他國有企業等。
事業單位改革是為了更好的發揮事業單位的功能和作用,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本身就是收支狀況較好的單位,在改革之後,會享受到很多稅收以及政策的優惠,所以對於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的同志來講,在改革後待遇未必會降低。
④ 事業單位辭退員工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無故辭退員工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⑤ 事業單位辭退員工補償
法律分析: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發給被辭退人員辭退費。辭退費由單位在其辦完有關手續後一次性發給,並將《辭退費發放證明》存入本人檔案。解聘補償金不同地區不同單位有所不同,具體需要咨詢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⑥ 事業單位辭退在編職工該如何補償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被辭退,有沒有補償金要看該事業單位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沒有到期。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勞動合同正好到期,用人單位有權不續簽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甲乙雙方都沒有違約,互不支付賠償金。
2、如果勞動合同還在有效期內,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就需要向員工支付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⑦ 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解散,員工(沒有編制、10年了沒有簽過任何合同、也未交過社會保險)如何安排
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解散,按照規定應該對有編制的員工予以安置,另外根據你說的情況,你已經和單位形成了3年以上的既成事實的工作關系,無論是否簽訂合同都應該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或安置,如果和原單位不能就安置達成一致,具體的解決辦法你可以向你們市縣級的勞動監察部門提出支付申請。
⑧ 從事業單位調派到其他單位工作十年後這個單元解散了可得到補償嗎
可以的。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對存在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的法定待遇,但辦理退休手續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屬於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勞務合同關系受合同法調整,法律上不支持經濟補償金,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經濟補償金,則沒有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