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1年取暖費補貼標準是多少
一、發放范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
二、取暖費標准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200元。
三、資金來源
(一)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由同級財政負擔;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按現行補助水平予以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自行解決。
(二)城市低保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按取暖費原分擔比例共同負擔。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負擔。
四、企業的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可參照機關事業單位補貼標准執行。增加的職工取暖補貼支出由所在企業負擔,可以列入企業生產成本。企業離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解決。
② 事業單位採暖費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取暖費發放標準是什麼;1、機關、事業單位行政人員取暖費補助標准:廳級每人每年1500元;處級每人每年1100元;科級每人每年900元;科員以下每人每年700元;2、事業單位中按規定聘任了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取暖費補助標准:正教授(相當職務)每人每年1500元;副教授(相當職務)每人每年1100元;講師(相當職務)每人每年900元;助理及以下每人每年700元;3、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工勤人員取暖費補助標准:高級技師每人每年1100元;技師、高級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級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4、離退休人員按照所享受的工資待遇相對應的行政職務、技術職務,比照在職人員取暖費補助標准計發補貼。5、執行初期、見習期、試用期工資的人員和執行學徒期、熟練期工資的工人,每人每年按700元取暖費補助標准計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一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以及錄用、獎勵、培訓、辭退等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③ 2021年取暖費發放標准
2021年取暖費發放標准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員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基礎分析】
對於取暖費的發放標准,一般是發放取暖費和發放取暖物品,如果是事業單位人員的這個取暖費,還會獲得一定的補助,這個要根據具體的人員等級來進行確定。
【個人建議】
對於取暖費的補貼標准有著嚴格的發放范圍,分別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以及農村五保戶,我建議你在生活中一定要了解相關知識,這樣才可以更好的幫助你解決問題,對於取暖費的繳納來說,如果是普通人的話,一定要及時進行繳納,這樣才可以度過一個溫暖的冬天。
【拓展資料】
取暖費一般有兩種發放形式,即發取暖費和發放取暖物品。
1、對於發取暖費,國稅函〔2009〕3號文件規定,取暖費包含在職工福利費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規定,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稅法規定扣除。
2、對於發取暖用品,屬於勞保費的列支范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業可能二者同時發放,比如某企業對生產一線職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標准發放了取暖費,同時還在冬季為職工提供防寒服、木炭、電爐等勞動保護用品。對此類情況,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取暖費屬於福利費支出,而為職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則屬於勞動保護方面的支出,雖然會計核算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但稅前扣除適用不同的處理辦法,即取暖費在職工福利費中發放,取暖用品在職工勞動保護費中列支。
④ 公務員採暖補貼標准
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公務員住宅取暖費補貼,按當年10月份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計算,在職工勤人員住宅取暖費補貼,按當年10月份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兩項計算。
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住宅取暖費補貼,按當年10月份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兩項計算。
(4)遷西事業單位取暖補貼給多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發放取暖補貼後,職工宿舍冬季取暖費全部由個人自行繳納,單位不再報銷個人取暖費。
2、單位用自有鍋爐供熱的,財政和單位不再負擔與職工住宅供熱相關的鍋爐費用。
3、該項補貼經濟科目列 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級、取暖費款級科目下執行。
4、以往關於冬季取暖或烤火費的所有文件即行廢止。
⑤ 機關事業單位取暖費發放標准
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費發放范圍為威海市市區范圍內的黨政機關、司法機關、群眾團體及事業單位的已婚在職職工(含30周歲以上的單身職工)和離退休職工。執行標准為:正廳級1800元,副廳級1650元,正處級1450元,副處級1350元,正科級1250元,副科級1200元,科員及辦事員1100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正高級1450元,副高級1350元,中級1250元,初級1100元。未婚的、不符合發放補貼條件的職工每人每年發放24元的冬季取暖費。
法律依據:《關於做好冬季供熱採暖工作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一、各地根據煤炭價格上漲情況,按照定價分工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適當調整供熱價格。具體調價水平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和居民承受能力自行確定。原則上,非居民(包括公建和工業)供熱價格,可根據煤價上漲幅度適當調整;居民供熱價格分步調整到位,調價幅度要嚴格控制在群眾可承受范圍內,並充分考慮對當地居民消費物價指數的影響。各地調整供熱價格前,應對供熱企業的成本、經營狀況進行認真調查,需要聽證的,按照規定程序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⑥ 取暖費補助標准為
法律分析:取曖補貼既沒有法定標准,也沒有國家標准,具體可以到當地政府咨詢。
一般情況下:
1、機關、事業單位行政人員取暖費補助標准:
廳級每人每年1500元。
處級每人每年1100元。
科級每人每年900元。
科員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2、事業單位中按規定聘任了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取暖費補助標准:
正教授(相當職務)每人每年1500元。
副教授(相當職務)每人每年1100元。
講師(相當職務)每人每年900元。
助理及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3、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工勤人員取暖費補助標准:
高級技師每人每年1100元。
技師、高級工每人每年900元。
中、初級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4、離退休人員按照所享受的工資待遇相對應的行政職務、技術職務,比照在職人員取暖費補助標准計發補貼。
5、執行初期、見習期、試用期工資的人員和執行學徒期、熟練期工資的工人,每人每年按700元取暖費補助標准計發。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國營、公私合營、合作社營、個體經營的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學徒的學習期限和生活補助的暫行規定》 二、學徒在學習期限內,由所在單位按月發給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的標准,按照當地或者本行業一般低級職工的伙食費另加少數零用錢計算規定。零用錢可以根據城鄉的不同消費水平,規定為第一年每月二元至三元,第二年每月三元至五元,第三年每月五元至八元。這種生活補貼的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根據上述原則制定,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執行;鐵道、航運系統各由其中央主管部門制定,在本部門范圍內執行,都報送勞動部備案。
⑦ 取暖費補助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機關、事業單位行政人員取暖費補助的話,標准如下:廳級每人每年1500元。處級每人每年1100元。科級每人每年900元。科員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一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以及錄用、獎勵、培訓、辭退等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⑧ 事業單位取暖費標准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費發放范圍為威海市市區范圍內的黨政機關、司法機關、群眾團體及事業單位的已婚在職職工(含30周歲以上的單身職工)和離退休職工。執行標准為:正廳級1800元,副廳級1650元,正處級1450元,副處級1350元,正科級1250元,副科級1200元,科員及辦事員1100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正高級1450元,副高級1350元,中級1250元,初級1100元。未婚的、不符合發放補貼條件的職工每人每年發放24元的冬季取暖費。
法律依據:《關於做好冬季供熱採暖工作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第一條 各地根據煤炭價格上漲情況,按照定價分工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適當調整供熱價格。具體調價水平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和居民承受能力自行確定。原則上,非居民(包括公建和工業)供熱價格,可根據煤價上漲幅度適當調整民供熱價格分步調整到位,調價幅度要嚴格控制在群眾可承受范圍內,並充分考慮對當地居民消費物價指數的影響。各地調整供熱價格前,應對供熱企業的成本、經營狀況進行認真調查,需要聽證的,按照規定程序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⑨ 公務員取暖補貼發放標准
公務員取暖補貼發放標准:
1、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2、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3、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200元。
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進行管理,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進行錄用,並建立相應的升降機制和退出機制。公務員分為領導職務公務員和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包括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和國務院增設的其他類別。
公務員的知識分兩部分: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專業知識包括本專業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識以及本專業的來龍去脈和前後動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以及錄用、獎勵、培訓、辭退等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第八十條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