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改革中在行政機關的事業編制人員怎麼改革啊
1、如果是行政類事業單位,將被取消行政職能收歸機關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機構,不再參公。其人員除極少部分隨職能劃轉過渡為公務員外,其餘人員將保留參公待遇,分流到事業單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輪機構改革,地方行政機構和編制實行限額管理,沒有多餘的編制用於置換事業人員,因此大部分事業編制人員(包括參公身份)都將保持編制現狀不變,無法置換行政編制轉公務員。這是大環境,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
2、如果是執法類機構,保持現狀。本輪機構改革,從中央到地方已經非常明確,除執法機構外,其它事業單位都不在參公。執法機構的改革,具體要等中央出台文件,在按照政策執行。目前現狀,執法類機構如果沒有轉行政的,基本上保持參公現狀不變,其人員參照執行。
3、如果是公益類事業單位,一類保持現狀,二類視情況而定:效益不好的,剝離收費或經營職能,改為公益一類;效益一般,可以維持自負盈虧,不需要財政加大投入的,維持現狀;效益好的,主體職能是經營或收費的,直接改企。其人員除少部分隨職能劃轉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外,其餘人員全部取消編制,改為企業人員。
(1)司法所在事業單位中如何改革擴展閱讀:
行政機關要求編制和崗位相互對應。混崗混編是違規行為,行政機關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和極少部分供工勤人員使用的工勤編制。
由於行政編制少,大部分行政機關編制不夠用,尤其是縣區一級。為了彌補工作力量的不足,部分機關使用下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和人員代替,或者是超編使用工作人員,這些雖然合情,但不全理,是違反機構編制管理的行為。
解決的原則:首先是嚴禁超編調人,調整人員的時候,先要在機構編制部門辦理「控編卡」,如果有空缺編制,才能採用招考、遴選、調任等方式,為單位調整加強工作力量。
其次,不能混編混崗。行政機關只能使用行政編制或者工勤編制,不管是下屬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還是在機構改革中整合進來的事業編制,都不能供機關人員使用。調整使用的下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和人員,要嚴格按照個人工作安排文件和信函,在相應的機構使用相應的編制,即使因工作借調,也不能超過6個月。
Ⅱ 縣級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事業單位改革歸為哪類
法律援助中心事業單位歸為中介服務事業單位。
國務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屬事業單位14個,有國資委、科技部等相關部委29個,稅務總局、工商局等直屬機構18個,以及部委管理的國家局10 個,事業單位包括十八大類:
其中中介服務事業單位包括,技術咨詢事業單位, 職業介紹(人才交流)事業單位,法律服務事業單位 。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Ⅲ 司法局的社區矯正服務中心是干什麼的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有可能轉為行政單位嗎
社區矯正管理教育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1、接受人民法院委託,組織或協同、指派司法所開展對擬適用社區矯正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提請假釋罪犯的調查評估。
2、負責辦理社區服刑人員和法律文書交接事宜,安排社區服刑人員至司法所報到登記。
3、組織開展社區服刑人員的入矯宣告和解矯宣告。
4、組織或指導司法所開展風險評估工作,負責審核批准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管等級措施和教育矯正工作方案。
5、指導、督促司法所落實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和個別教育措施。
6、組織或指導司法所開展社區服刑人員集中學習教育和公益勞動等活動。
7、組織或指導司法所開展心理矯正工作,及時提供心理健康知識教育、心理咨詢和心理疏導。
8、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確有就業需求的社區服刑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
9、提出對社區服刑人員司法獎懲的建議;審核對社區服刑人員的行政獎懲。
10、負責辦理社區服刑人員異地委託管理手續和請(銷)假、遷居以及期滿解矯或矯正終止的審核工作。
(3)司法所在事業單位中如何改革擴展閱讀: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受黨委與政府的領導。司法局規格比法院、檢察院略低,是政府宣傳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Ⅳ 執法類事業單位改革 我們是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請問:怎麼改革
上行下效,總不至於給攆家去。
Ⅳ 事業單位改革中公安局事業編怎麼改革
事業單位改革中公安局事業編改革有一些2方面:
1、涉及國家安全,對政策和經濟管理工作有明確輔助作用,以及明顯以社會公益性為屬性的事業單位,將繼續得到財政保障;目前這類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大多以"參照公務員"和"全額撥款"的形式獲得,不過,在國家部委所屬的事業單位中,比例在少數。
2、對於一些以業務突出、主要以行業或專業業務為主的事業單位,將繼續獲得財政扶持。此類事業單位工資收入主要以財政補貼形式獲得。
(5)司法所在事業單位中如何改革擴展閱讀:
改革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把提高公益服務水平、滿足人民群眾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分類指導,根據不同類別事業單位的特點,實施改革和管理;堅持開拓創新,破除影響公益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鼓勵進行多種形式的探索和實踐。
堅持著眼發展,充分發揮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公益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樣化;堅持統籌兼顧,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注意與行業體制改革、政府機構改革等相銜接,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Ⅵ 司法所中的事業編制人員如何改革
推向市場 搞法律咨詢
Ⅶ 我是司法局事業編制的在編人員,請問事業編制改革後,會有什麼影響嗎
目前來說沒有什麼影響,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沒有什麼區別,而且現在有的事業單位工資還高於公務員,至於今後改革,以歷史經驗看,更不會有太大變化,涉及穩定,事業單位是個大頭,你看看最近出台的事業單位改革意見就知道了,至少20多年呢。
Ⅷ 法院檢察院改革中,事業編制人員怎麼處理
法院檢察院改革中,事業編制人員的處理方法:
由於法院檢察人員分類管理規定只限於政法專項編制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事業人員和工勤人員應該是採取分流安置的處理方法:
1.一般是檢查系統內部消化。
2.如果有可能,則就政府在所有事業單位內部統一調劑消化。
_PS: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深化檢察改革的意見》(2013—2017年工作規劃)第三大條規定;
第1小點意見:「推動省以下地方檢察院人員統一管理改革。配合中央有關部門,建立省以下地方檢察院檢察官統一由省提名、管理並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機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檢察院政法專項編制統一管理制度。」
第3小點意見「探索實行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檢察權相分離」。按照高檢的這項改革意見,改革後的檢察官任命由省級有權機關提名,按法定程序任免,如果實行員額制,那麼部分現任檢察官可能會被劃為檢察院的檢察輔助人員或其他行政人員而出列檢察官序列。
Ⅸ 十八屆三中全會後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如何改。
參公的事業單位不會改的。你放心一點,國家會在保障公職人員利益不受損的情況下進行改革。怎麼算改革成功呢?就是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利益沒有損失。忘採納!
Ⅹ 事業單位改革中的改革方向是什麼
精簡辦公,合並部門辦公,單部門多職能化,減少事業單位編制,關停部分經營場所。減少事業單位公費開支,提高辦事效率。跟上時代變化,利用互聯網科技提供便民辦事方式,讓民眾辦事不用出門到局裡所里,自己在家在網上就可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