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如下:用人單位20%,員工個人8%
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6%,員工個人2%。
失業保險:用人單位2%,員工個人1%。
工傷保險:用人單位0.4%-2.4%(共六檔),員工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用人單位0.8%,員工個人不繳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貳』 事業單位個人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社保繳費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用人單位20%,員工個人8%
2.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6%,員工個人2%。
3.失業保險:用人單位2%,員工個人1%。
4.工傷保險:用人單位0.4%-2.4%(共六檔),員工個人不繳費。
5.生育保險:用人單位0.8%,員工個人不繳費。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第五條 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
『叄』 事業單位交養老保險比例是多少
1養老金的繳納比例
首先事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是按照月繳納的,很少存在一次性繳清的情況。單位繳納養老保險金的佔比一般不超過工資總額的,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比例為本人工資的。繳納工資的基數最高不能夠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如果員工的繳費基數超過了當地上年度所有在崗員工平均工資的300%以上的,將不會計入到繳費基數中去,如果是低於當地上年度所有在崗員工平均工資的60%部分的,按當地平均工資的60%來計算個人繳費基數。在教師和護士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基本工資提高了10%的部分,將會需要納入繳費基數中。
2養老金的改革制度
養老金改革制度中,事業單位和機關是同時在進行的,雖然他們兩者之間還是有區別的,但退休制度都是相同的,因此在推進改革的制度上並沒有很大的阻礙。通過去建立職業年金,能夠形成形成多個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在優化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法人待遇結構時,還能夠保持總體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工資改革制度同時也在推進當中,在能夠完成個人繳費的同時也能夠適當的增加工資,能夠減少員工的負擔,增強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加強繳費的能力。
3養老金的影響及作用
養老保險費用主要是來源於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養老保險的影響很大,享受人比較多,並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所以需要設置專門機構,來進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管理。也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來實現新老更替,使得就業結構更加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使老有所養,是對於現在社會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更加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進步,激發工作的熱情,提高工資標准,增加今後老年生活的保障。
事業單位交養老保險比例是多少
『肆』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按照單位20%,個人8%的比例進行繳費,而繳費基數是按照各地區上一年度的該地區年平職工平均工資確定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的。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籌集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0%,計入社會統籌基金。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上年度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本單位工資總額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伍』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綜上所述,事業單位按照職工級別不同,實行不同標準的退休年齡。其中事業單位工人退休年齡是男60周歲,女50周歲,這和企業是一樣的。另外,如果工人因工緻殘,喪失了勞動能力,也可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提前退休和正常退休一樣,都可以領取退休金。每月領取的金額和個人賬戶繳費基數及當地平均工資水平有關。
『陸』 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是按什麼比例交的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工資基數低於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工資基數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柒』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一)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總和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
(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本人上月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8%。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捌』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法律分析: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為16%,個人繳費為個人工資的8%。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玖』 事業單位五險一金交多少錢一個月
法律分析: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1%(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9%,個人2% 3元。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個人1%。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職工個人一分錢也不用繳,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1%,職工個人一分錢也不用繳。6、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法律依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下同)。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拾』 事業單位社保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20%,個人繳費費率為8%。
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比例為2%。
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2%,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8%,個人不繳費;
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個人繳費比例為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