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2年當12年以上的士官轉業安置,根據新兵役法是政府安排工作,全部都是帶編制進事業單位吧
士兵退役後要面臨重新回歸社會的現實,退役士兵退役時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自主就業,而是由政府安排工作。
2011年11月1起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2.服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4.是烈士子女的
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選擇轉業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根據退役士兵檔案考核分數高低選擇單位,承擔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務的單位應當按時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達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務,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開出介紹信1個月內安排退役士兵上崗。
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士兵選擇事業安置單位時,他們的身份是工人身份。從編制部門下達編制計劃增人卡之日起便是正式工身份,沒有試用期。而從社會普通渠道招錄的人員則要經過一年的試用期後才能轉正,所以說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上班時就是正式工,沒有試用期。
無論是自主就業的還是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他們都在工作崗位上保持著退伍不褪色的優良傳統,都是最可愛的人。
⑵ 事業單位改革對轉業士官有何說法
士官專業主要面向就是事業單位,現在改革了沒鐵飯碗了。這就督促了轉業士官退伍後自己以我為主鑽研技術,有一技之長,用自己的本事留在用人單位,避免了屍位素餐的混工資生活
⑶ 事業單位軍轉幹部在單位改制(保留部分事業編制)時咋辦
首先爭取保留事業編制。
如果不行再考慮:
1、軍齡加工齡有30多年的,可以考慮提前退休,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一般改制事業單位都有這項政策。
2、如果你還年富力強就留下來,與企業共同應對挑戰與機遇。享受企業待遇了。
3、如有關系,盡快調到不改制的事業單位.
祝你順利!
⑷ 事業單位改革對轉業軍人又什麼政策保障嗎
部隊轉業後經政府考試安置到事業單位工作,現單位面臨改制,問對軍隊轉業幹部、退伍軍人國家有什麼規定、是否可以不參加改制、如果權益受到侵害了應如何維權等問題。現將此問題歸納總結以下意見,供參考:
1、保護背景: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迫切要求轉換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建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是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增強事業單位活力的重要措施。2002年7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事業單位與職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本意見的要求,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與工作有關的權利和義務。通過實行人員聘用制度,轉換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建立一套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2003年12月10日,人事部印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問題的解釋》對意見在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進行了解釋。
對事業單位人員實行聘用制度是大勢所趨。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以及專制為企業的以外,都要逐步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所以作為轉業軍人仍屬於聘用的范疇,
2、保護精神:
人事部印發的《解釋》第13條規定, 「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員可以簽訂中、長期合同,首次簽訂聘用合同不約定試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於3年。」從此可以看出對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員也是適用聘用制度的。值得注意的是,該解釋中使用的是「可以」而不是「應當」、「應該」、「必須」的用語,這兩種表述在法律上的定義與要求是不同的。從實行聘用制度的背景、目標及基本原則上看,對轉業幹部退伍軍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員同其他職工一起適用聘用制。但是,作為轉業軍人畢竟為國家國防建議、為國家的長治久安作出了不可抹滅的貢獻,進入地方後作為一個特殊群體,大部分人員的知識、文化和技能可能不如事業單位現有員工,況且轉業退伍軍人安置也具有強烈的政治因素,所以國家將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員在《解釋》中單獨作出了規定。其規定似乎有些模稜兩可,但基本精神是對該特殊人群應給予優先的特殊保護、不得擅自解聘,所以人事部作出了上述原則性規定。但因各地情況不同應具體分析、具體對待。所以對該人群試行聘任制度時還應參照各地人事部門的不同規定。比如湖南、江蘇等地方就規定,「軍隊轉業幹部和市級以上勞動模範,應由改制後的單位優先聘用,非本人原因不得解聘。」
⑸ 直招士官退伍後會如何安置
一般由戶口所在地政府接受,具體的工作要由當地政府確定,比如說公益崗位、社會化工作者等等。
⑹ 士官轉業如何安置 吉林省
申辦材料:
轉業幹部持行政、組織、工資、糧油關繫到接收單位所在的市、縣(市)軍轉辦報到,辦理有關手續。進入黨政機關及政法部門的黨政幹部,報到後,接收主管部門真寫《錄用國家公務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到市人事局錄用處辦理錄用手續。
基本安置工作
1、轉業幹部分配去向,原則上回入伍地安置,在市本級安置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轉業幹部安置,要面向經濟建設第一線,主要是充實和加強空編或有增編計劃的部門及事業單位,以及新、擴建單位。有空編的黨政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可自願接收安置轉業幹部。專業技術幹部要盡量對口安置。
轉業幹部工作安排,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德才條件,參照原在部隊的職務,合理進行安排。對團職轉業幹部,按照(90)國轉聯字3號文件規定做好職務安排工作。轉業幹部隨調配偶的工作原則上與轉業幹部同步安置;、轉業幹部分配辦法,一是考試分配, 進黨政機關和政法部門的轉業幹部實行考試分配,做到考試分配計劃公開,考試成績公開,考試分配結果公開。二是指令性分配,到企事業單位的轉業幹部進行指令性分配,指令性分配根據接收單位工作需要,崗位要求和轉業幹部綜合素質進行合理分配。三是雙向選擇分配,在指令性分配計劃中,接收單位可以選擇轉業幹部,轉業幹部也可以選擇工作單位。
接收條件:
1、原籍長春市或從長春市入伍的(不含原籍其它地區在長春市大中專院校就讀的學生,畢業後分配入伍的);
2、轉業幹部本人外省籍,其配偶長春市籍,現仍居住在長春市有常住戶口,並結婚滿四年以上的。
3、轉業幹部本人外省籍,其配偶隨軍隨調到長春市工作,居住滿八年以上的;
4、本省其它地區原籍或從本省其它地區入伍的轉業幹部,其配偶婚前在長春市有常住戶口,且結婚滿四年以上的。
5、本省其它地區原籍或從本省其它地區入伍的轉業幹部,其配偶隨軍隨調在長春市工作,居住滿六年以上的。
6、雙軍人雙轉,其中一方是長春市原籍或從長春市入伍的。雙軍人外省或本省其它地區原籍或從本省其它地區入伍的,單方轉業,駐軍在長春市滿八年以上的。
7、轉業幹部本人外省籍,其父母或岳父母在長春市定居並有常住戶口(不含隨軍來的),且身邊無子女,需要照顧的。
⑺ 士官轉業軍人安置政策2021
法律分析:安置單位有要求,由政府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比例不低於百分之八十,不可以提供和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個地區的崗位給退伍士兵,
放寬了安置地限制。士兵服役期間如果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可以跟隨父母一起安置,也可以在配偶一方安置工作,如果異地安置落戶到國務院確定的超大城市,需要符合當地落戶的相關政策規定。
享受就業補助金。選擇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兵,在回到地方後如果放棄工作安排的,可以由當地政府按照在部隊選擇自主就業應該領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補助金相加在一起的80%,給退伍士兵發放補助金,而且還可以享受創業優惠。
相關保險的接續。退役士兵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期間內,按照在軍地服役的年度繳費工資為基數,參加安置地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隊由人民政府繳納,而個人繳費的那部分則是個人繳納。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第四條 退出現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轉業安置:
(1)服現役滿10年的;
(2)服現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
(3)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二等、三等傷殘等級的;
(4)服現役未滿10年,國家建設需要調出軍隊的;
(5)符合退休條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願轉業的。
第五條 退出現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1)年滿55歲的;
(2)服現役滿30年的;
(3)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特等、一等傷殘等級的;
(4)服現役期間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並經駐。軍醫院診斷證明,軍以上衛生部門鑒定確認的。
第六條 士官服現役未滿本期規定年限,嚴重違反紀律或者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退出現役的,經批准,可按義務兵作退伍處理;安居城鎮的,人民政府不負責安排工作。士官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退出現役的,須附本人書面申請。
第七條 士官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服現役未滿本期規定年限要求退出現役的,需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證明,經批准,不滿10年的作復員安置,滿10年的作轉業安置。
⑻ 事業單位七月將改革,全部變成合同制,那麼我們轉業士官怎麼辦呢
事業單位1995年其實就是聘用制了,只是合同是默認合同,大家都沒親自簽而已。聘用制是什麼??聘用制是確立個人與單位的人事關系即編制關系。這與合同工的合同制完全不同,合同工簽訂的是勞動合同,與單位確立的是僱傭關系。這次又不是什麼新鮮的改革,其實以前就聘用制了,只不過現在把默認合同擺到前面來。
⑼ 事業單位改革已在事業單位超編安排的軍轉幹部如何定崗
超編人員在此次改革過程中安置方案如下:
內部消化:雖然事業單位普遍存在超編問題,但是單位很多體制內員工都面臨退休。無法通過轉崗進行再次安置的職工,年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是符合國家退職條件的,辦理退休、內退以及提前退休。單位本著只出不進的原則,幾年內就可以消化超出的編制員工。分流轉崗:這類是屬於仍然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參公事業單位的人員,如果自身能力等各方面不能與公務員的工作崗位相匹配,則進入其他事業單位去進行工作。
⑽ 新士官改革後士官如何安置有何待遇
士官實行工資制和定期增資制度,並按照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享受津貼和補貼。【士官退役後的安置 】士官退出現役後,初級士官按退伍安置(復員),滿10年的中級士官、高級士官作轉業安置。【士官的來源 】士官從服現役期滿的義務兵中選取,也可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2003年,我軍首次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這是我軍士官制度的又一重大改革。此前,我軍士官均從服役期滿或超期服役的義務兵中選改。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旨在提高士官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部隊戰鬥力,以適應中國特色的軍事變革。這項工作是依據士官編制的專業、分期和需求情況,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一部分部隊需要的專業技術復雜、培訓周期較長且數量不足的專業技術崗位人員,特別是部隊配備的新技術武器裝備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招收的專業和數量,納入全軍士官年度選取計劃。凡經過中、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院)培訓合格的具有相應專業的男性公民,政治合格,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28周歲(特殊專業需要或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均可報名應招。應招入伍後,經過集訓,統一分配到技術崗位工作,下達士官任職命令,享受現役軍人待遇。這些士官服滿第一次任命的士官服役年限後,必須服滿高一期的士官服役年限。特殊情況的,經軍以上單位批准可以提前退役。退役士官作轉業安置,符合規定退休條件的作退休安置,本人要求復員並經組織批準的可作復員安置。入伍前是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允許復工、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