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有哪些
現有事業單位包括十八大類:
1、教育事業單位
2、科技事業單位
3、文化事業單位
4、衛生事業單位
5、社會福利事業單位
6、體育事業單位
7、交通事業單位
8、城市公用事業單位
9、農林牧漁水事業單位
10、信息咨詢事業單位
11、中介服務事業單位
12、勘察設計事業單位
13、地震測防事業單位
14、海洋事業單位
15、環境保護事業單位
16、檢驗檢測事業單位
17、知識產權事業單位
18、機關後勤服務事業單位
(1)省屬參公事業單位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的特徵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一般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
② 什麼是機關事業單位什麼是參公事業單位編制如何分
事業單位:國家以社會公益為目的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
參公單位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參公)考試正常考錄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待遇區別:參公的事業編和公務員都屬於國家財政同一撥款,幾乎在薪酬福利上沒有差別,一般來講參公單位比黨政機關的規格要低,晉升空間可能不如公務員大。
人員調動:只要有接收單位和你現在單位雙方的同意放人和接收,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和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可以互相調動。如果相互調動,公務員調動為參公,編制上會從行政編制轉為事業編制。相應的,如果參公要調動為公務員,編制上也會從事業編轉為行政編制。
特徵
1、提供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功能實際上就是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是事業單位產生和存在的基本條件。科、教、文、衛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服務支持系統。
2、屬於非公共權力機構:事業單位所從事的事業多是政府職能所派生出來的具體事務,但它卻不屬於公共行政權力機關,不具有公共行政權力,同類事業單位之間也不能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它對於行政區劃內的其他部門或個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職能。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事業單位
③ 哪些單位屬於是參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顧名思義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其在職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但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管理,而是執行《公務員法》,參照公務員享受職務與職級晉升,享受車補、年終績效等福利待遇。因此,雖然編制性質不同,但參公人員與公務員基本沒什麼差別,都需要參加公考才能入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④ 參公單位有哪些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包括兩大類: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社團機關,比如團委、科協、婦聯等人民團體,因其使用的行政編制,但沒有具體行政職能,因此稱作參公群團機關工作人員。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多是黨政機關的下屬二級單位,比如檔案局、漁政監察大隊、城管執法局、勞動監察大隊、文化市場執法大隊、金融辦、旅遊局、關工委、組織部黨員電教中心、社保局、供銷社等等,雖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員一般沒有行政編制而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和公務員沒有區別。
申請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4項條件:
①法律法規授權;
②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③使用事業編制;
④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事業單位。
符合條件的單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才能列入參照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 公務員的義務、權利和管理,適用本法。
法律對公務員中的領導成員的產生、任免、監督以及法官、檢察官等的義務、權利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零六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拓展資料: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
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⑤ 國家規定的可以參公的單位有哪些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包括兩大類: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社團機關,比如團委、科協、婦聯等人民團體,因其使用的行政編制,但沒有具體行政職能,因此稱作參公群團機關工作人員。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多是黨政機關的下屬二級單位,比如檔案局、漁政監察大隊、城管執法局、勞動監察大隊、文化市場執法大隊、金融辦、旅遊局、關工委、組織部黨員電教中心、社保局、供銷社等等,雖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員一般沒有行政編制而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和公務員沒有區別。
申請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4項條件:
①法律法規授權;
②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③使用事業編制;
④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事業單位。
符合條件的單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才能列入參照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 公務員的義務、權利和管理,適用本法。
法律對公務員中的領導成員的產生、任免、監督以及法官、檢察官等的義務、權利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零六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拓展資料: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
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⑥ 什麼是事業單位參公
參公,是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參公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指黨群機關人員,使用行政編制,待遇、職能、崗位設置、人員交流和政府部門一般無二。
另一種是事業單位中,承擔行政執法職能和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雖然是參公,但使用的是事業編制,如果想調任到公務員崗位,會有許多額外的限制條件。
事業單位參公,其依據就是“承擔行政職能”。因而承擔公益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是不可能參公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現有的事業單位分為三種模式:行政類、公益類、生產經營類,其中公益類又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
從改革方向來看,行政類是將其承擔的行政職能劃轉到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生產經營類改企,公益一類保留,公益二類剝離生產經營職能改企、公益職能整合到保留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實行政事分開、事企分開,今後將不再設立承擔生產經營職能和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3)文體類:公共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紀念館(烈士陵園),美術館,科技館,群藝館(文化館),文物考古保護,文獻情報,廣電信號傳輸和技術監測,出版物審讀,體育運動項目管理等。
(4)衛生類:疾病(疫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計劃生育服務,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
(5)社會保障類:社會救助,社會保障經辦和公積金管理,優撫安置,法律援助,婚姻登記,公共就業服務,社會福利機構,公益性殘疾人康復機構,老齡婦幼工作機構,學生資助管理,離退休幹部服務等。
(6)公共安全類:人工影響天氣,防汛抗旱防火,應急救援指揮,無線電監測,人防指揮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或應急物資儲備等。
(7)社會經濟服務類:基礎測繪和公益性地質調查,農機安全監理,經濟社會調查與統計,漁業船舶檢驗,植物檢疫,地震監測,環境監測,網路監測,工程標準定額,自然資源保護,純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流域河道管理,園區管理服務,水文(水資源)監測,價格監測,價格認證,葯品和醫療器械審評,生態公益型林場,公共資源交易,土地整理儲備,實行無償服務的農業技術推廣,鄉鎮(街道)綜合為民服務等。
(8)行政輔助類:質量稽查,食品葯品稽查,國土監察,環境監察,安全生產監察,勞動保障監察,交通運輸監察,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城市綜合執法,農業監察,林業監察,水利監察,財政監察,節能監察,旅遊監察,衛生監督,知識產權管理,檔案管理,水土保持監督監測,散裝水泥管理,政策研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政府投資和經濟責任審計,財政資金評審支付,政府資金和項目管理,舉報投訴維權,電子政務,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金融協調與服務,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駐外省市聯絡機構等。
⑦ 省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省屬事業單位是由省級部門創立或者負責管理的事業單位,是獨立的一個事業單位。若是省直事業單位的上級是政府的一個部門,比如省質監局下屬的產品質量檢驗所就是省屬事業單位。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
省直事業單位和省屬事業單位的區別主要是所屬的上級不同,除此之外,薪資待遇也會有所差距,不過差別不大,更多的體現在事業單位的自身的性質上,比方說是全額事業單位還是差額事業單位還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相比較而言,全額事業單位的薪資待遇要好一些。查看更多事業單位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