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從事業單位到企業工作,怎樣辦理調動手續
1、讓接收單位給你開一封《商調函》;
2、攜《商調函》到原單位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提取檔案;
3、攜檔案、回函等材料,到接收單位的人事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現在人才流動很頻繁,調動也簡單化了,不管是企業,還是事業單位,只要一個願收,一個願放,調動工作基本沒問題。
❷ 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人才如何調動需要什麼手續
人事調動是指企業根據工作需要和為達到對員工適才適用,在國家統一政策的指導下,通過一定的組織手續改變員工的隸屬關系,重新確立員工的工作單位或工作崗位的活動。對於事業單位來說,這是有一個流程的,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
方法
1
事業單位人員調出:
調出單位填寫《調動人員登記表》,並由調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單位行政公章
❸ 事業單位調到國有企業怎麼調
事業單位員工調到企業,只要是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沒有特殊情況(如先辭職再調動),都應該是正式員工,跨省市也一樣的,除非你調到外企或民企。
❹ 事業單位人員到國有企業可以辦理調動嗎
1、讓接收單位給你開一封《商調函》;
2、攜《商調函》到原單位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提取檔案;
3、攜檔案、回函等材料,到接收單位的人事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事業單位所從事的事業多是政府職能所派生出來的具體事務,但它卻不屬於公共行政權力機關,不具有公共行政權力,同類事業單位之間也不能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它對於行政區劃內的其他部門或個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職能。
它只能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術向社會提供諸如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專業性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❺ 從事業單位調入國有企業單位有什麼要注意的
辭職就完了,辦理正式的調動手續,這樣你的工齡視同企業養老保險的交費時間,原單位要給你補交個人帳戶部分的錢,將來就是企業的養老保險了。
屬於非公共權力機構:事業單位所從事的事業多是政府職能所派生出來的具體事務,但它卻不屬於公共行政權力機關,不具有公共行政權力。
同類事業單位之間也不能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它對於行政區劃內的其他部門或個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職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術向社會提供諸如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專業性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提供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功能實際上就是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是事業單位產生和存在的基本條件。科、教、文、衛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服務支持系統。
屬於知識密集型組織: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型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❻ 事業編制能調到國企里嗎
只要國企願意接收,就能調動,但是到國企以後編制就不能保留事業編制了,就變成國企相應的編制了。
法律分析
事業單位如果有正式編制的話,是可以調動的。國企是可以通過招牌獲得崗位的,事業單位是行政體制通過招考才能錄用,即使你通過關系,進事業單位的程序你還是要走的,事業單位發布公告招牌崗位,然後筆試、面試再錄取手續。借調,是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而採取借調工作人員的形式。通常由借調單位和被借調單位之間簽訂借調合同。合同中一般應明確規定被借調者的人數,借調事由,借調期限,借調期間的工資待遇、勞動保險和生活福利待遇。一般來說,被借調者在有關工資、保險、福利等待遇方面享有與借調單位職工的同等待遇,但仍屬被借調單位編制,如遇調資、提職、職稱評定則享受被借調單位人員同等待遇。借調合同期滿,被借調者仍回原單位工作,借調期間工齡連續計算。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條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九十三條 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❼ 從事業單位去國企,是調動還是辭職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有編制,是財政發工資的,所以,到其他事業單位去,就是調動,因為沒有影響事業單位的總體編制。到企業去工作,企業是自己發工資的,與財政無關,無需編制,所以也不叫調動,真正的手續是那邊聘用你,你在這邊辭職。
❽ 能從事業單位調到企業單位嗎
事業單位調到企業調動是可以,主要看是什麼企業,只要這家企業有編制,而且同意接收你就行了,也不是每家企業可以說調就調的,比如說煙草專賣局、供電局這些都是企業,但是他們的進人編制在省里,調動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如果你直接調動,工齡是連續計算的;如果中間間歇幾年,那就不存在調動,而是再就業了。
❾ 事業單位調入手續
1.企業職工調入已開展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時,從調入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時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其原在企業的繳費年限與調入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2.企業職工調入末開展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時,執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離退休制度。其原在企業的繳費年限與調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原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終止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手續後,封存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由原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和運營,待調入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再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轉移手續。如退休時所在單位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辦法計發養老金。在原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封存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時每月按1/120計發,同時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3.公務員進入企業工作後再次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原給予的一次性補貼本金和利息要上繳同級財政。其個人賬戶的管理和退休後養老金計發等,按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相關政策辦理。
4.原企業職工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又回到企業工作的,在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時,其在機關事業單位(未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單位)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