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街道辦屬於什麼級的事業單位
街道辦是政府部門,非事業單位。
城市街道辦事處的行政級別屬於鄉級行政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城市街道辦事處是市轄區人民政府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接受市轄區人民政府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領導,行使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賦予的行政職權。
街道辦事處,簡稱街道辦、街辦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其轄區為街道,與鄉和鎮同屬鄉級行政區。根據民政部統計,截至2016年底,中國大陸全境有街道8105個。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街道辦事處是五萬人口以上的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按照工作需要設立的派出機關,受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或功能區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並不是一級政權機關。因而,城市街道辦事處的行政級別相當於鄉級行政區,但不屬於鄉級行政區,對應於農村和牧區的鄉、民族鄉、鎮、蘇木、民族蘇木的人民政府以及縣轄區的區公所。
街道辦事處是市轄區人民政府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受市轄區人民政府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領導,行使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賦予的職權。基本職能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市、區關於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指導、搞好轄區內居委會的工作,支持、幫助居民委員會加強思想、組織、制度建設,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3、抓好社區文化建設,開展文明街道、文明單位,文明小區建設活動,組織居民開展經常性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4、負責街道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加強對違法青少年的幫教轉化,保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殯葬改革、殘疾人就業等工作;積極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和社區教育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常住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及計劃生育工作,完成區下達的各項計劃生育指標任務。
7、協助武裝部門做好轄區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2. 鄉鎮街道辦事處屬於什麼單位
法律分析:街道辦事處,是我國鄉級行政區街道的管理機構,屬於機關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第五十三條 常務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辦事機構和其他工作機構。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在地區設立工作機構。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在街道設立工作機構。工作機構負責聯系街道轄區內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織代表開展活動,反映代表和群眾的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常務委員會交辦的監督、選舉以及其他工作,並向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
第六十八條 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國務院批准,可以設立若干派出機關。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區公所,作為它的派出機關。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3. 機關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和鎮(鄉),街道下屬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有區別的,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和事業單位都是事業編,但公務員與參公待遇是一樣的,事業編與前兩者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是編制不同。參公人員還是事業編制人員,非行政,而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必須有行政編制。原本只有公務員和事業編兩種編制,但由於一些事業單位具有行使政府相關權力的職能,但是其單位的職工卻沒有公務員身份,而編委會又不可能審批通過擴大行政編的編制,於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中間衍生產物就產生了,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編制是事業編,這點毋庸置疑,曾經看到過編辦的批文,清楚的寫著所有職工都是事業編,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二是名稱不同。參公人員的名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從廣義上講具有公務員身份,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不能算是正式的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需具備2個條件,一必須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二是具有法律法規賦予的管理職能。具備了這2個條件後經過本單位申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後,報上一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經過批准後這個單位叫做參公單位,參公單位的人員符合登記條件的,經過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登記後才能享受公務員待遇。參公的叫單位,不叫機關三是轉任不同。從公務員單位調到參公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變成了事業編,反之亦然,參公單位調到公務員單位,身份就由事業編變成了行政編,這也就解釋了上面說的為什麼事業編與公務員和參公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事業編不經過考試是不可能調入這兩種單位的,而公務員和參公是可以互通的。參公人員要轉任到行政機關有些省份是允許的(如山東省),但有些省份是不允許的,全國沒有統一的標准。在山東省,參公人員想轉任到機關當公務員要看這個單位有無多餘的行政編,而公務員轉任則無此限制,意思即參公人員想轉任到行政機關當公務員不但要象公務員一樣辦理各種轉任手續而且還要看對方有無多餘的行政編制(一般行政機關編制有空都向社會公開招考了),因此參公人員轉任比公務員轉任有難度,另外如有多餘的行政編制參公人員轉行政也要進行考試。(對於這一條,我有不同的理解。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人員的人員交流」。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從法理上來說,公務員就是一個權利義務的集合體,既然履行了公務員義務,就應享受公務員的權利,參公單位公務員就能流動,不應該設立參公單位公務員不能流動到行政單位的界線。但這僅是從法理角度來理解,不能作為現實實踐的標准)。
4. 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有哪些
1、鄉鎮基層事業單位由各個區域不同情況決定設立的,一般包括民政所、稅務所、電力所、衛生所、派出所、城管所等等,不一定都相同。
2、由於中國的實際情況,這些所不一定都是事業單位,還有是公務員編制的單位,還有些是當地自己規定的查補、自籌等類型的事業單位,並且,即便在事業所里上班的人也不一定都是同一類型的編制人員,有些可能是公務員,有些是事業,有些是差補等,如派出所。
鄉鎮事業單位,就是通常所說的「七站八所」。不過,隨著機構改革,各站所基本都撤並整合,和原先大不一樣了。
鄉鎮黨委政府機關設置為行政機構,包括黨委、政府、人大、政協機關辦公室,以及紀委、武裝部等,使用行政編制,工作人員為公務員身份。除此之外,其他都是事業機構,使用事業編制。
鄉鎮事業單位包括農業服務中心、農經服務中心、社會事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公共衛生服務中心,以及財政所、司法所、食葯所、國土所、工商所、林業站、水利站、畜牧站、鄉鎮衛生院,以及派出所、稅務分局、運管、交警等,有的歸鄉鎮黨委政府管理,有的歸縣局管理,有的為派出機構,各地管理、權屬不一,實際設置比較復雜。
鄉鎮事業單位中,有鄉鎮政府管理的,有縣局垂直管理的;有統一設置的,有單獨設置的;有幾個鄉鎮綜合設置的,有每個鄉鎮統一設置的;有全額供給的,有自收自支的。隨著鄉鎮機構改革以及部門垂直改革,機構設置混亂,隸屬關系混亂,名稱職能混亂,人員編制混亂,給鄉鎮人事管理和經濟發展造成了極大的不變。
隨著新一輪黨政、事業改革,鄉鎮黨委政府及事業單位改革也將統籌規劃,同步推進。多地試行鄉鎮事業單位設置「2+1」模式,即成立統一的鄉鎮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執法中心和綜合服務中心,統一管理便民服務、行政執法和社會服務事項,統一由鄉鎮黨委政府協調管理,縣局只負責業務指導。
5. 街鎮事業單位 是什麼
鄉鎮(街道)下屬的事業單位,比如 鄉鎮社區衛生院、文化站、農業服務中心、計生保健站等
6. 什麼是鄉鎮事業編制
鄉鎮的事業單位包括常見的學校、衛生院等。同時,還有不為人所熟知的各站所,包括林業站、農機站、文化站等等。以上單位均為鄉鎮所屬的事業單位,人員身份情況可能比較復雜。包括全額編制、差額編、自收自支編,工資來源為財政撥款或者單位自籌,具體結合各單位情況而定。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但須參加公務員考試;如設區市的城管。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如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學校等。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設計院等。
(6)什麼是鎮街事業單位擴展閱讀:
專業技術一級崗位是國家專設的特級崗位。
專業技術一級崗位的任職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中科院士、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社會科學領域做出系統的、創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貢獻的專家、學者;
(3)其他為國家做出重大貢獻,享有盛譽,業內公認的一流人才。
專業技術一級崗位由國家實行總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確定:
(1)按照行政隸屬關系,事業單位將符合專業技術一級崗位條件的人選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或國務院主管部門;
(2)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或國務院主管部門對專業技術一級崗位人選進行審核後報人事部;
(3)人事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各部門上報的人選進行審核確定。
確定專業技術一級崗位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實施范圍
1. 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
2.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
3. 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4. 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
根據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因素,綜合確定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以下簡稱三類崗位)總量的結構比例。
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結構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控制標准如下:
(1)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佔主體,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70%。
(2)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4)事業單位主體崗位之外的其他兩類崗位,應該保持相對合理的結構比例。
(5)鼓勵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擴大社會化服務的覆蓋面。已經實現社會化服務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實施意見和行業指導意見,制定本地區、本部門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結構比例的具體控制標准。
7. 鎮區街事業單位包括哪些
1、鄉鎮基層事業單位由各個區域不同情況決定設立的,一般包括民政所、稅務所、電力所、衛生所、派出所、城管所等等,不一定都相同。
2、由於中國的實際情況,這些所不一定都是事業單位,還有是公務員編制的單位,還有些是當地自己規定的查補、自籌等類型的事業單位,並且,即便在事業所里上班的人也不一定都是同一類型的編制人員,有些可能是公務員,有些是事業,有些是差補等,如派出所。
3、所以,要弄清楚就得找當地工作的人具體咨詢。
8. 什麼是市、鎮(街道)機關公務員都是干什麼的
1、基層的公務員就是是鄉鎮公務員,也就是在鄉鎮的政府機關單位工作,是公務員編制;街道就是在小區街道辦工作。
2、鄉鎮公務員的工作具體要看分配的部門的。
如果專業的部門有鄉鎮城建辦、農辦,扶貧辦等,這些工作一般起與當地群眾聯系工作,審批些簡單手續,受縣區級局管,一般處理的是這些部門的日常性工作,工作強度不大。
如果分到鄉鎮里的黨政辦那工作的就只有幾樣事務,一是日常性的會議記錄、文件收發傳閱、辦公用品采購、食堂管理、鄉鎮領導的會議通知傳達這些還有一些是會務安排什麼。
市、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特點:
1,一般市級公務員考試主要看市政府怎麼考慮的了。一般來說市級的更容易點,常常限制戶口,而且也常常不是網上報名,要到現場報名,所以競爭力小點。但是公平不好保證。
2 ,選調生的工作崗位是可以全省調動的,考上之後全省分配,公務員考上哪裡就在哪裡工作了
3, 報考選調的條件比較高,必須是應屆畢業生,黨員或者優秀畢業生之類的,這樣的條件,就限制了很大一部分人報考。公務員報考條件就沒這么多限制了,兩著相比,錄用的比例差距比較大。
4, 如果是個人能力較好,背景又一般的人,考公務員最實在,選調沒有背景還不知道被分在什麼地方,而且不要指望還能回調之類的,定崗之後調動很難。不如選擇自己中意的職位報考公務員。
網路-市級公務員
9. 鄉鎮和街道辦的區別是什麼
一、機構管轄不同:
鄉鎮是我國最基層的行政機構。一頭連著城市,一頭連著農村,在農村乃至整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它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紐帶。
街道辦事處,是我國鄉級行政區街道的管理機構。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政府派出機關。街道與鄉和鎮等同屬鄉級行政區。
二、職責不同:
街道辦事處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區劃,下轄若干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有極少數的行政村。
街道辦事處是市轄區人民政府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受市轄區人民政府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領導,行使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賦予的職權。
鄉是農村地域行政區,鎮是城市型政區,改革開放後隨著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國內把大量的鄉建制改為鎮建制,以及在此基礎上改為街道辦建制。
(9)什麼是鎮街事業單位擴展閱讀:
街道辦事處作為區(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為城市的建設和發展發揮了歷史性積極作用。隨著城市經濟飛速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街道辦事處的作用更顯重要。應該看到,街道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編制都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體制不順,職責不清,責權利不一致。區、街事權未合理劃分、界定,區(市)級部門延伸到街道的機構和人員應下放的還未下放,街道辦事處事多、人少、責任大、權力小的問題還沒有解決,綜合管理職能和社區服務功能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和制約。
內設機構不符合精簡、效能的原則,有的多達10個以上,且設置不科學合理、不規范,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影響了街道職能的發揮。
行政編制偏少(有的僅10名左右),造成人員超編嚴重,超編率達20%以上;有的為解決工作急需,不得不使用事業編制,形成政事不分,混崗普遍。
臨時人員多,靠收取各種費用維持,增加了企業和社會負擔。
為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的職能作用,確保轄區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的高速持續發展,應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革。
10. 什麼是鄉鎮事業單位
鄉鎮事業單位:
廣義來說,在鄉鎮辦公的事業單位,包括縣級設在鄉鎮的事業單位和鄉鎮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
狹義來說,就是鄉鎮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
鄉鎮的事業單位包括常見的學校、衛生院等。同時,還有不為人所熟知的各站所,包括林業站、農機站、文化站等等。以上單位均為鄉鎮所屬的事業單位,人員身份情況可能比較復雜。包括全額編制、差額編、自收自支編,工資來源為財政撥款或者單位自籌,具體結合各單位情況而定。
事業單位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一般是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的社會組織。
拓展資料:
事業單位(Public Institutions),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一般要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要有其組織或機構的表現形式,要成為法人實體。從目前情況來看,事業單位絕大部分由國家出資建立,大多為行政單位的下屬機構,也有一部分由民間建立,或由企業集團建立。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中國的事業單位在功能上對應國外的是非營利組織(NPO)、非政府組織(NGO),國外的這些組織是社會自治組織,在中國的事業單位和政府的關系比較密切。這種不同點,有些是社會制度不同造成的,社會主義制度以公有制為主體。
性質: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的首先事業單位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它們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