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專技崗怎麼評職稱
如果要考取專業技術職稱,前提是必須要從事本專業或相關的工作。
如果所從事的崗位是管理崗位或者從事的工作與造價專業無關,那麼不能報考專業技術職稱。具體的可以去咨詢個人單位人事科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科。
專技崗最低級的是13級,也就是初級崗中最底層級。對於剛進入事業單位的新人來說,如果你聘用的崗位是專技崗,上海地區本科學歷任職一年轉正後可聘任助理級工程師,如果是大專學歷則工作滿3年後才能聘任助理級職稱。滿7年的工作經歷的可以直接評審中級。
注意事項:
考試前2—3天應該將生物鍾調整到最佳狀態。每晚11點以前一定要上床。因為11點,是人體開始進行內部系統修復的時候。一般6點起床較為合 適。過早過晚都不適宜,使用戶最好的狀態和太陽同步。習慣睡午覺的同學應該提前幾天調整睡眠時間以保證睡眠充足。即使失眠,也不要過於緊張。
考試當天去考場之前,需要注意的是早上一定要按時起床,檢查面試需要的相關物品和材料,特別是證件。
2. 本科畢業生在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專技崗位的職稱怎麼評
關於中級職稱的認定和評聘,目前各地並無統一標准,一般都是在大框架內由各地人社部門根據自身實際、崗位要求、學歷條件等自定評聘政策,方向歧途同歸,不過評定細則略有區別。
綜合各地政策、規則,事業單位中級職稱的評定按照學歷層次有不同的從事專技工作的年限要求。
1、博士學歷。入職經考核合格後,可以直接認定中級職稱,聘任到相應的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享受相應的待遇。
2、碩士學歷。中級職稱評定分兩種情況,一是取得初級職稱的,聘任到相應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任職滿兩年即可參評中級職稱;沒有初級職稱的,要求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3、本科學歷。取得初級職稱並聘任到崗的,4年後可以參評中級職稱;沒有職稱的,要求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
4、大專學歷。有初級職稱並聘任到崗的,和本科學歷一樣在崗4年就可以參評中級職稱;沒有職稱的,需要從事專業技術工作9到10年以上。
5、中專學歷。中專學歷一般不具備參評中級職稱的學歷條件,不過部分專技崗位因為工作需要可以破格晉升,原則上要求從事該專業技術工作11-13年以上。
除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要求、學歷要求外,參評中級職稱一般還有論文要求或專業技術成果要求,比如在本地市級或省級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一篇以上,要求獲得一定的榮譽,原則上還必須過計算機等級考試以及事業單位每年組織的各類硬性考試比如普法考試等。具體要求詳見當地人社職稱部門公布的評選公告,不同地區有一定的差異,具體以當地實際為准。
3. 人事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的通知
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的通知
人核培發[1995]1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人事勞動)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現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各級行政機關工勤人員的年度考核,可參照此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正確評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督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並為其晉升、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工資待遇提供依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第三條 考核的范圍包括各級國家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各級各類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人。
第二章 考核的內容和標准
第四條 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五條 考核標准應以崗位職責及年度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具體標准在政府人事部門與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考核標准應明確具體,不同專業和不同職務、不同技術層次的工作人員在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方面應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年度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先予以告誡,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進的,可定為合格等次;仍表現不好的,定為不合格等次。
第七條 職員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完成工作任務。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第八條 專業技術人員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勤奮敬業,專業技術能力強或提高快,工作有創新,在科研、教學、業務技術工作中成績突出。
合格: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負責,業務熟練,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或責任事故。
第九條 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政治思想表現好,模範遵守法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精通業務,工作勤奮,責任心強,確保勞動安全,工作成績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現好,自覺遵守法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工作積極,無責任事故,注重勞動安全,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不合格;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或忽視勞動安全、違反工作和操作規程,發生嚴重事故。
第十條 年度考核要嚴格堅持標准,符合實際,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掌握在本單位工作人員總人數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過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考核要注重實效,簡便易行,宜於操作。
第十二條 考核由事業單位負責人負責。必要時,事業單位負責人可以授權同級副職或有關機構負責人負責考核。
第十三條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時考核隨時進行,由被考核人根據工作任務定期記實,主管領導負責核查。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進行。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第十四條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個人總結、述職。
(二)主管領導人在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三)考核組織對主管領導人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審核。
(四)事業單位負責人確定考核等次。
(五)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事業單位擔任各級領導職務的工作人員,必要時,可以進行民主評議或民意測驗。
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負責人的年度考核參照第十四條規定的程序,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年度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向考核組織申請復核,考核組織在十日內提出復核意見,經部門或單位負責人批准後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復核結果仍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對復核意見不服,可以向上一級主管單位人事機構提出申訴。
第十七條 年度考核工作結束後,考核結果存入本人檔案。
第四章 考核結果的使用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按照有關規定晉升工資檔次和發給獎金。
(二)職員連續三年考核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兩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優先晉升職務的資格。
(三)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續聘的資格。
(四)工人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聘任技師的優先資格。
第十九條 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不發年終獎金,並予以批評教育。
(二)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可予以降職、調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三)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後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第二十條 對年度考核實行告誡的人員,暫不兌現考核結果,待告誡期滿,依據所定等次辦理。
第二十一條 考核結果的使用,應與事業單位評選先進活動、開展獎勵表彰工作緊密結合。
第五章 考核的組織管理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在年度考核時設立非常設性的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條 考核組織由本單位負責人、人事機構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代表組成。
考核組織的日常事務由本單位人事機構承擔。
第二十四條 考核組織的職責是:
(一)依據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年度考核實施辦法;
(二)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年度考核工作;
(三)審核主管領導人寫出的考核評語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見;
(四)審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請。
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的負責人、主管領導人、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成員,必須按規定要求,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必須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 建立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審核備案制度。審核備案的方法是:年度考核基本結束時,各單位將考核工作總結報上一級主管單位人事機構進行審核。
第二十七條 政府人事部門負責綜合管理、監督指導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4. 怎樣通過事業單位考核
事業單位錄用要通過筆試、面試和組織考核、體檢這幾個程序。要通過,首先要進入筆試,一般來說都是按照5:1,也就是說,如果單位招3個人,那麼筆試前15名才能入圍進入面試,面試一般2:1,也就是說,會有前六名進入組織考核階段,組織考核就是組織要了解你在學校的各方面的表現,這三項的綜合分數決定前三名,然後進行體檢,沒有問題了,前三名就被錄用。筆試完全要靠自己的能力。面試靠能力+關系,組織考核完全就是靠你的關系了。體檢一般都不會有大問題。祝你好運!另外,考試類容有綜合類和專業知識,綜合類有專門的公務員考核的書籍,書店有賣,人事局考試中心也有賣,專業知識就看你報的是什麼單位,如果是環保,就考環保的知識,也有的綜合部門不需要專門考專業知識,你自己可以多方打聽。
5. 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是怎麼考核的
[摘要]文章針對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並探析了解決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問題的有效對策,旨在為事業單位的績效考核人員提供一定的參考。
[關鍵詞]事業單位;績效考核;人力資源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615082
1引言
績效考核是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工具,但是許多事業單位並沒有充分地認識到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導致績效考核工作流於形式,並不能夠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作用。針對這種現象,事業單位領導層、管理層以及績效考核人員應該轉變觀念,充分地認識到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創建完善的績效考核體系,創建明確的績效考核指標,充分的利用績效考核結果,為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提供可靠的參考。因此,文章針對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存在問題與對策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2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存在的問題分析
21缺乏對績效考核重要性的認識
績效考核不僅應該獲得上級領導的重視,還需要考核人員的主動配合,雙方在觀念、思想上的差異會影響績效考核工作實施的效率。由於事業單位職工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還有一些事業單位的領導擔心引起種種矛盾,在實施績效考核時束手束腳,並沒有充分地發揮績效考核的作用。
22缺乏完善的考
6. 中組部事業單位人事考核辦法
人事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的通知 (人核培發[1995]153號) 現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各級行政機關工勤人員的年度考核,可參照此規定執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正確評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督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並為其晉升、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工資待遇提供依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第三條 考核的范圍包括各級國家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各級各類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人。
第二章 考核的內容和標准
第四條 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五條 考核標准應以崗位職責及年度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具體標准在政府人事部門與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考核標准應明確具體,不同專業和不同職務、不同技術層次的工作人員在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方面應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年度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先予以告誡,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進的,可定為合格等次;仍表現不好的,定為不合格等次。
第七條 職員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完成工作任務。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第八條 專業技術人員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勤奮敬業,專業技術能力強或提高快,工作有創新,在科研、教學、業務技術工作中成績突出。 合格: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負責,業務熟練,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或責任事故。
第九條 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政治思想表現好,模範遵守法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精通業務,工作勤奮,責任心強,確保勞動安全,工作成績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現好,自覺遵守法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工作積極,無責任事故,注重勞動安全,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不合格: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或忽視勞動安全、違反工作和操作規程,發生嚴重事故。
第十條 年度考核要嚴格堅持標准,符合實際,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掌握在本單位工作人員總人數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過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考核要注重實效,簡便易行,宜於操作。
第十二條 考核由事業單位負責人負責。必要時,事業單位負責人可以授權同級副職或有關機構負責人負責考核。
第十三條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時考核隨時進行,由被考核人根據工作任務定期記實,主管領導負責核查。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進行。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第十四條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個人總結、述職。
(二)主管領導人在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三)考核組織對主管領導人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審核。
(四)事業單位負責人確定考核等次。
(五)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事業單位擔任各級領導職務的工作人員,必要時,可以進行民主評議或民意測驗。
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負責人的年度考核參照第十四條規定的程序,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年度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向考核組織申請復核,考核組織在十日內提出復核意見,經部門或單位負責人批准後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復核結果仍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對復核意見不服,可以向上一級主管單位人事機構提出申訴。
第十七條 年度考核工作結束後,考核結果存入本人檔案。 第四章 考核結果的使用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按照有關規定晉升工資檔次和發給獎金。
(二)職員連續三年考核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兩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優先晉升職務的資格。
(三)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續聘的資格。 (四)工人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聘任技師的優先資格。
第十九條 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不發年終獎金,並予以批評教育。
(二)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可予以降職、調整工作、低聘和解聘。
(三)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後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第二十條 對年度考核實行告誡的人員,暫不兌現考核結果、待告誡期滿,依據所定等次辦理。
第二十一條 考核結果的使用,應與事業單位評選先進活動、開展獎勵表彰工作緊密結合。
第五章 考核的組織管理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在年度考核時設立非常設性的考核委員會考核小組,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條 考核組織由本單位負責人、人事機構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代表組成。 考核組織的日常事務由本單位人事機構承擔。
第二十四條 考核組織的職責是:
(一)依據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年度考核實施辦法;
(二)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年度考核工作;
(三)審核主管領導人寫出的考核評語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見;
(四)審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請。
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的負責人、主管領導人、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成員,必須按規定要求,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必須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 建立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審核備案制度。審核備案的方法是:年度考核基本結束時,各單位將考核工作總結報上一級主管單位人事機構進行審核。
第二十七條 政府人事部門負責綜合管理、監督指導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發布部門:人事部
7. 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是怎樣晉升的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提升分為大等級提升和大等級內部的小層級提升。
事業單位不論哪種崗位,提升的最根本准繩就是要有空崗,要不就是徒勞的。普通來說,高級崗位較少,中級其次,初級最多,所以提升到高級也不容易,像醫院和大專院校可能崗位較多,提升相對容易一些吧。
8. 事業單位考核分為幾種
事業單位考核分為五種: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
具體內容如下:
1、行測:考查方式有三種形式,一種形式是與國考、省考一樣,一張試卷只考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種形式是,一張試卷中分為公基和行測兩部分,一般各站一半的分值,還有一種形式是,一張試卷中包括公基、行測、寫作三部分;
2、申論、寫作及其他主觀題目:以申論、寫作、案例分析、公文書寫和改錯等類型多見,考查內容上,側重考查閱讀理解、綜合分析、語言表達、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
3、公共基礎知識部分:相當於公務員考試中的常識部分,考試范圍涉及政治、經濟、管理、公文、事業單位概況、道德、科技人文等知識。
個人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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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部分地區採取現場報名。